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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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月25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正式成立并对外办公,内设6个职能科室,编制26人。其主要职能:履行出资人职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对县(市、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向部分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代表市政府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授权经营;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对市属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评价体系,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改革 ①制度建设。确定2005年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年”,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损失核销暂行办法》、《中介机构选择聘用管理办法》、《市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财务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营运机构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等22项国资监管制度和规定。用制度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②运营机构监管。建立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投标专家库,对涉及产权变动或被评估资产帐面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评估项目,均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对市属10户粮食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招标,其中4户评估资产在500万元以上,通过招标一次节约评估费用8.53万元,节支率达到62.8%。③评估管理。加强对财务审计和中介机构资产评估的监管,建立资产损溢认定和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评审组审核制度,对市属272户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进行了资产损失的审核,审减企业申报的资产损失2.4亿元;对中介机构的评估,组织专家进行全过程监督,全年审增国有资产2000万元。
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 ①企业改革发展。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成熟一个、改制一个,改彻底、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年初列入改制计划的17户企业,有11户企业改制方案已经批复。年末,市直132户实体性工商企业中,已完成改制102户;10户粮食企业全部完成改制。帮助企业采取招商引资、资产重组、结构调整等措施,壮大企业规模实力。年内,全系统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2.95亿元,利用外资3245万美元。其中,国资公司实际利用市外资金3.5亿元,增长67%,利用外资2215万美元,是上年的2.5倍;城建国资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就泰山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签订了联合贷款协议,贷款金额2亿元,从国家开发银行融资2.8亿元,用于泮河综合治理等泰城重点工程建设;商贸国资公司,实际利用市外资金2.4亿元,利用外资1030万美元,是全年任务的6倍;基金投资担保公司完成招商引资额1.3亿元,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1000万元任务;行业资产管理中心实际利用市外资金3500万元。国资公司年初确定的30个过千万元的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6亿元;商贸国资公司确定的8个重点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41亿元;城建国资公司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申请1100万元国债资金已到位。推进权属企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泰安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及优秀应用成果”评选活动,被评为市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及优秀应用成果的17项,其中被评为省级优秀成果5项。②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对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制定《泰安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企业自查、中介审计、座谈了解、现场取证和汇总整理等步骤,采取对户数清理、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失认定、资产核销、资金核实、汇总分析等一系列措施,共清理核销各类资产损失2.44亿元。至年末,全市共有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272户,其中,市直105户,县市区167户;全市国有资产总额36.02亿元,其中,市直23.91亿元,县市区12.11亿元。③国有产权管理。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进行了重新占有登记,换发新的产权表证,建立起市级企业国有产权档案。全年批复各类企业国有产权监管审批事项17项,规范了营运机构产权管理行为。严把资产处置关,制定出台《泰安市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损失核销暂行办法》,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损失专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严格界定企业资产损失,有效控制了不良资产核销的程序和范围。年内,对山东泰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等3户企业资产损失进行了核销,核销国有资产1132.4万元。

【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 年内,制定出台《泰安市市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将营运机构及国资委直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未纳入营运机构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的其他非国有企业纳入收益收缴的范围,把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税后净利润,国有股份分享的股息、股利;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净收益及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及认股权证转让所得净收益;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清算净收益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清算后,国有股东分享的清算净收益;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收入及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确定为国有资产收益的组成部分。在征缴管理上,营运机构要将其所属单位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在10日内全额上缴市国资委专户储存;对未纳入营运机构的国有资产收益,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或委托有关部门征缴。在收益缴纳监督方面,对不按规定时限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实行扣减风险收入10%的处罚。年内国有资产收益入库2552万元,比上年增长30.2%。泰安市加强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的经验做法受到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大众日报》专题进行了报导。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年内,建立了评估工作中介机构招投标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中介机构选择聘用管理办法》、《中介机构选聘工作规则》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了中介机构评审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备选库,并与土地、房管部门联合下发了对土地、房产等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管理的文件,将招投标管理机制引入到国有土地、房产管理中。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有关规定,认真审查核实资产评估资料,严把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关。年内,共核准企业改制评估项目10项,评估后国有资产价值7937万元,比帐面价值增长3.34%;对3项评估项目进行了备案。(李国庆)

【行业资产管理】 2005年,市行业资产管理中心按照市委、市府建设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和加快完善企业改革的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抓好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年内,完成2家企业的改革改制,累计完成32家,安置职工652人,累计安置2858人。①企业改革。筹集资金1256万元,对百货站、木材公司、智能仪表厂、煤炭建安公司等4个单位652名职工进行分流安置,为化轻公司、建材公司、金属公司、物贸公司、再生资源公司等5个单位的420名职工办理了失业证,发放了失业金。筹措资金300万元为已破产企业的819名职工办理了医疗保险。对欠交的养老保险,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定分批交纳的协议,交纳养老保险500万元。为达到退休年龄的116名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②稳定工作。年内,申请各种救济款项44万元,对下属34个困难企业,1474名困难职工进行救助;对6个省、市劳模个人和2个困难户进行重点走访,发放慰问金8000元;对23名家庭困难的军转干部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2.3万元;为14个困难企业的72名离休干部解决医疗费167.6万元。③安全生产。组织所属单位开展“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大检查、严治理、严监控”、“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项活动。在活动中共查出各种安全隐患38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现场整改15条,限期整改23条。年内各单位增加消防安全投入达60万元,新增加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线路进行改造,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张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