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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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建设经济强市、加快“平安泰安”建设工作大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年底,全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938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5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192件,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4.97亿元。强化“148”法律专线建设,巩固健全基层调解中心,司法队伍素质有新提高。

【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平安泰安”建设,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法律知识竞赛和纪念全民普法教育20周年座谈会等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信访条例》等有关法律知识。丰富法制宣传载体,《司法在线》、《说事》等法制栏目越办越好。依托各级党校、干校、夜校、学校,组织大家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全年有100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0人参加活动,组织专门活动360余场,赠送法律书籍40余万册。积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泰山区普法进楼洞、新泰“普法小月报”、东平“依法治校”等先进经验,先后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2个村(新泰市东都镇南鲍村、肥城市仪阳乡槐树坡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17个村被授予省级示范村,100个村被授予市级示范村。

【基层工作】 ①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6个县(市、区)、86个乡镇全部建立调解中心,调解中心主任均由分管书记或政法委书记兼任,县(市、区)调解中心落实专职工作人员30人,乡镇调解中心落实人员351人。各级各单位加大对调解中心的投入,基本设施和工作条件明显改善,60%以上的调解中心达到省司法厅制定的规范化标准。落实定期排查和经常性排查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有人管事、有章理事等难题,形成调解网络齐全、制度规章健全的大调解格局,大量社会矛盾被及时有效地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全年受理各类民间纠纷1.86万起,调处1.78万起,调处成功率达96%。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95起,化解群体性上访14起,制止群体性械斗71件。②基层法律服务。先后组织有各县(市、区)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的培训班两期,参训人员208人。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执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业务总量明显上升。至年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5964家,代理诉讼事务9238件,办理非诉讼事务8928件,法律援助案件640件,协办公证4784件,代书1.42万份,解答法律咨询3.67万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9752万元。③司法所建设。年内,市司法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在充实司法所人员、建设办公场所、提供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全市86个司法所中,有54个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占总数的62%,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1个百分点。④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基本实现底子清、去向明、控得住、帮教好的目标。全市接收刑满释放解教人员726名,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原单位安置203名,落实责任田389名,从事个体经营81名,安置率达92.6%;帮教689名,帮教率达95%。

【“148”专线】 年内,市、县(市、区)两级“12348”特服号码全部开通并与省司法厅计算机进行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全年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接听咨询电话1.38万个,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9886个,接待来访人员3282人次,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2%、19%和22%。

【法律援助】 年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2182名群众代写法律文书2638份,直接办理援助案件152件,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分流案件2706件。

【司法鉴定】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组织开展司法鉴定申报工作,完成全市3家公司鉴定机构、68名司法鉴定人员的年检注册和泰安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的审查、申报工作。

【84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5年,全市有749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其中84名考生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为11.2%。整个报名及考试、颁证期间,严格审查,严密组织,严格程序,未发生任何违规违纪事件。

【律师事务】 年底,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0家,其中国资所1家,合伙所16家、合作所11家,以个人命名的1家(另有分所1家),331名执业律师全部进行年检。年内,广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律师专项整顿活动,通过自查、互查、社会评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合伙人议事规则、收结案管理、质量监督、事务公开、行政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规章制度。整顿活动期间,2名律师受到停止执业处罚,2名律师受到警告处分,1名律师被通报批评,8名律师缓期注册,1家内部管理“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为加强律师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组织律师协会的换届选举,组成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的新的律师协会,并成立市律师协会党委,为全市律师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年内,全市律师业务收费14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5%,全市律师完成刑事辩护及代理1019件,经济案件代理1790件,行政诉讼代理6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015件,代书7140份,涉及财产标的额41.2亿元。

【公证事务】 年底,全市有公证处7家,公证员57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87万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4.5%。年内,为有效制止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压价争揽业务现象,维护公证行业的利益和信誉,市公证员协会制定《公证事项传递规定》,明确传递的公证事项、传递程序、相关责任和处罚措施。同时,在促进同城公证处、公证人员密切合作、相互尊重、同业互助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倡导市区3个公证处签订《泰安市同城公证处自律公约》,要求公证处、公证人员时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证行业规范,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新泰市公证处被评为省级文明公证处。
(尹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