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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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年内,全市各级继续坚持“关口前移抓宣传、源头治理抓教育”的思路,深化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的认识,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开展“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活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的途径。3月,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召开,泰安市在会上作经验介绍。①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纳要》),全面启动惩防体系建设。中央《实施纲要》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邀请中纪委宣教室负责人,为市各大班子和300多名县级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市纪委组织全市16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中纪委部署的两个《纲要》知识竞答活动,举办电视知识竞赛,14万人次观看电视转播。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征集理论研讨文章516篇,其中有58篇分获一等、二等、三等奖。市委制定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的《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均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分清责任,全面启动惩防体系建设,形成强大合力。②大力开展“六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工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氛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召开全市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会,确定“六进”示范点46个。加强廉政文化创作,组织廉政歌曲征集活动,征集作品70多件,有7件报省并获奖。各县(市、区)、矿业集团公司均举办以自创作品为主的廉政文艺演出,全市举办“正气贯长虹”文艺晚会,市各大班子领导和市直1000多名县级干部观看演出。突出地方特色,挖掘泰山文化在廉政方面的内涵,用羊续悬鱼等历史人物、历史故事启迪今人。③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扩大宣传教育成效。继续办好在《泰安日报》开设的“石敢当”、在市广播电台开设的“廉政之声”、在市电视台开设的“岱下清风”等栏目。强化对外宣传报道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年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稿106篇,纪检监察信息被中纪委、省纪委采用率居全省前列。拓展新的宣传阵地,开设廉政短信群发平台,建立面向全国的纪检监察信息网站和纪检监察内部综合办公网络,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面。

【优化发展环境】 全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按照“不出事、快发展”的要求,健全完善“纠、评、建”相结合的机制,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①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规定。全市实行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市直建立联席会议制,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企业家及社会各界群众中选聘优化发展环境特邀监督员100名,畅通企业反映情况的渠道。②认真查纠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年受理影响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1114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418人次。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29人次,部分典型案件还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全年查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重农民负担、公路“三乱”、企业违法排污、安全生产事故等方面的违纪案件17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7人。③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年内,将评议对象划分为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三大类,从全市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评议代表5000名,改分散填票为集中涂卡,改手工计票为读卡机统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公证处全程公证,新闻媒体公开报道,保证了评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开办“行风热线”,市直播出129期,89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走进电台直播室与群众交流,现场解答问题491个,事后办理事项97件。④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10项制度,实行投诉电话和岗位职责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执法部门到企业检查预先备案制度,全年合并相同或相近的检查178次,取消各类不符合规定的检查、评比125次,取消、合并的数量占备案申请数的24.7%。落实“客商证”制度,为1183名外地客商发放“客商证”。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对市级行政许可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清理,保留符合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20项,并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903件次,立案6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647人次。在查结的案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的12件,乡(科)级干部的77件;万元以上的案件18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61万元。违反党纪政纪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和由司法机关直接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计8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0人。落实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和联系点制度,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过信访渠道提供案件线索556起,同时查清一批举报失实的信访件,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把有关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各个环节,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党员干部申诉案件明显减少。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全面推行乡案县审要求,认真落实查、审、复议分开制度,并在东平县进行公开审理试点工作。在6月份召开的全省案件审理工作年会上,东平县作典型发言。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措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年内,市委提出5项防范腐败的监督重点。①突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从体制机制上杜绝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违纪行为的发生;坚持和完善拟提拔使用领导干部人选,在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之前由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审查,并出具廉政鉴定制度,市、县两级纪委全年对606名干部进行审查,出具廉政鉴定,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市纪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意见》,为全市104个单位、1381名县级干部和242名县级后备干部建立廉政档案。②突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全市各级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制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提前介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招标投标及建设的监督办法》,对市里30多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严格程序、堵塞漏洞、超前防范。③突出对财政类专项资金和金融资金的监督。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全面实行投资评审制、财务审计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网上申报、网上支付、网上核算的全过程网络化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全年节约资金6506万元,综合节支率15.1%。召开全市金融系统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座谈会,促进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强化内控机制,防范腐败问题发生。④突出对干部与企业往来的监督。市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要把为企业服务、排忧解难作为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但不能与企业发生经济上的往来,不能收受企业钱物。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进行清理,年内已全部撤资纠正。⑤突出任中审计监督。市审计部门按照总体要求,对28名市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纠正一些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组织6个县(市、区)、84个市直部门的608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市委主要领导人与各县(市、区)、市直重点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市、县纪委常委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谈话966人次。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市2346名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条规定》,查处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22人,清理清退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虚报冒领工资补贴107万元。对《行政许可法》执行情况等26个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检查单位1934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01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47.7万元。
(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