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泰安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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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 1月24~28日,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举行。会议应到委员398人,实到361人。会议听取并讨论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唐家品在开幕式上代表市委所作的重要讲话;听取并审议市政协副主席于连荣代表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市政协副主席赵成道代表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听取大会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贾学英在大会发言结束时作重要讲话;列席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长贾学英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会议表彰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优秀提案承办单位和优秀提案工作者,通过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决议和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增选石峻岭、任玉涛、张有勤、李庆海、李效阗、贾培平、程建达为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市政协主席张树禹在会议闭幕式上作重要讲话。

【市政协常委会议】 年内,市政协共召开常委会议3次。
  十届九次常委会议 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决议(草案);审议通过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各委员讨论组对人事事项酝酿协商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会议通过郑成尧担任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杨庆木担任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马辉不再担任政协第十届泰安市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的任、免职决定。市政协主席张树禹主持会议。
  十届十次常委会议 6月30日召开。会议听取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同道关于泰安市上半年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通报,听取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关于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调查情况的介绍;听取市人民银行、山东泰开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新泰市羊流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的大会发言;审议通过市政协关于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审议通过市政协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案;会议通过李玉洋担任政协泰安市委员会副秘书长的决定。市政协副主席李凤明、李正明分别主持开幕和闭幕的全体会议,副主席于连荣在会议结束时讲话。
  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 9月22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贾庆林主席在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樊玉信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听取“十一五”规划有关专题的大会发言;审议通过市政协关于编制泰安市“十一五”规划若干问题的建议;审议通过市政协关于强化社区建设,筑牢和谐社会基础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泰安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稿)。市政协主席张树禹和副主席李凤明分别主持开幕和闭幕的全体会议,副主席李正明在会议结束时讲话。

【专题调研及视察活动】 年内,先后开展大型调研活动4次:一是组织委员和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并就解决全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形成《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围绕泰安市“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组成5个调研组,组织省、市政协委员对泰安市“十一五”规划(讨论稿)进行重点分析论证,并到外地考察制定“十一五”规划的有关情况,就8个方面的重大课题形成《关于编制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若干问题的建议》。三是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深入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视察调研,形成《关于强化社区建设,筑牢和谐社会的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作重要批示,认真采纳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对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深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和参保群众座谈,形成《关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视察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案工作】 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全体政协委员共提交提案368件,立案300件(并案50件)。其中,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84件,人民团体提案8件,市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4件。十届三次会议闭幕后,立案提案分别送交70个单位办理。未予立案的18件提案,作为委员来信转送9个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截至11月底,提案办结率100%。其中,问题已解决的96件,占总数的32%;正在解决的168件,占56%;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25件,占8.3%;因条件所限或其他原因,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11件,占3.7%。
  十届三次会议闭幕后,市政协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采取新措施,开展多方面的工作。①召开全市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传达全国政协和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政协提案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总结交流2000年以后特别是2003年换届后开展提案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分析提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新措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分别组织由县(市、区)政协参加的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提案办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办理制度,推动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②开展专题调研、检查督办活动。一是领导重视。上年全委会议闭幕后,市政协提案委在立案提案中遴选出25件重要提案,分别请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签批,市委书记耿文清,市委副书记、市长贾学英分别对重要提案办理作出批示,责成有关方面落实。二是重点督办。市政协提案委精心选择重点提案8件,经主席会议审定后,由各位副主席分工重点督办,市环保局、接待处、发改委、外经贸局、林业局、城建国资公司、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承办单位对重点提案进行认真办理,取得较好效果。三是推动落实。市农业局、规划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通过召开集体面复会,承办单位和提案人面对面交流意见,共同提高办理工作质量。③规范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提案工作“三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编撰《提案办理工作基础知识读本》。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泰安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做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经市政协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施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该条例。④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提案宣传力度。提案宣传内容由以往宣传本级政协提案为主改为报道市、县两级政协提案;方法由以往的分散报道改为集中、跟踪报道,加强时效性,加大宣传密度和报道的分量。各县(市、区)政协也从本地实际出发,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提案宣传活动。
(单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