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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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全体成员(扩大)会议】 2月21日,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围绕年内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长贾学英重点讲了4个方面的意见。①转变观念。推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建设经济强市,必须坚决克服和摒弃那些不合时宜、阻碍发展的思想和观念。一是克服随其自然的观念,强化机遇意识;二是克服小成即满的观念,强化危机意识;三是克服固步自封的观念,强化开放的意识;四是克服畏难发愁情绪,强化进取意识;五是克服空谈务虚的观念和倾向,强化实干意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为人民群众谋得更多更实在的利益。②突出重点。工作中要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抓重点、抓关键,以重点工作的大突破,带动和促进整体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要按照市委确定的“一个目标、三大重点、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争取在大项目建设、繁荣旅游服务业、招商引资、体制创新、城乡规划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二是要落实好与重点工作密切关联的配套措施,确保重点工作实现大突破;三是统筹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③苦练内功。在当前经济社会中各类复杂矛盾层出不穷、区域间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推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建设经济强市进程,政府全体成员肩负着直接、重要的责任,要志存高远,做到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增强敏锐性和科学判断形势、总揽全局、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不辱使命、不负重任。④重在落实。一是要健全完善决策目标体系,加快建立重大决策实施前的民主听证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社会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与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相适应的决策体制和机制;二是要健全完善执行责任体系,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主体清晰、责任明确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执行责任体系;三是要健全完善考核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监督,客观、准确、全面地评价工作,做到以实绩论英雄、定奖惩、用干部。强化调度、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副市长李同道、李惠东、白玉翠、齐承芳、林华勇、彭华、宋鲁、刘汉玲分别就上年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做好年内工作的打算。会议印发《关于2005年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的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参阅文件》。(朱 丽)

【重要决策、决定】 1月1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的意见》,将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效能、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廉洁守纪等方面的行政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年度考核范围,并将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使用、奖惩、晋升工资等的重要依据。
  2月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提出做好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要求通过严格政策、规范运作、完善配套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措施,促进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力争2005年,全市70%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形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框架;2006年,全市85%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形成制度完善、运行规范、保障得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8年,全市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满足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的保障制度。
  2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就泰安市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指挥系统、疫情报告、疫情确认、疫情分级、系统及部门职责、控制措施、保障措施、奖惩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
  2月18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共12章84条,分别从组成人员和工作部门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安排和布局、会议制度、公文审批、政务督查、作风纪律等方面对政府工作的程序和制度进行明确规定。
3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就泰安市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步骤、有关政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力争从2005年起,用1~2年时间,对全市92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整合、压减,分流并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完成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和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3月2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名牌培育计划(2005~2010年)》,提出泰安市名牌培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要求通过突出发展制造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等名牌效应,力争到2010年,争创中国名牌产品5个,山东名牌产品60个、国家免检产品6个;积极推进服务名牌的培育和创建,力争培育在全省有较高知名度的服务品牌3家;打造品牌农业,力争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在全省享有较高美誉度的名牌农产品5个。
  3月2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通过尽快建立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加快旧住宅小区的改造步伐、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改善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4月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通过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医药发展优惠政策,建立中医药评价体系和发展督导机制。争取用5年时间,健全完善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全市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完善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中医药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中医药人才结构,提高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加快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4月2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重大动物疫病分类、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疫情的应急反应、保障系统、奖惩与责任追究等方面就应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工作程序和应急措施进行明确规定,目的是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5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防汛应急预案》、《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山风景名胜区重大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学校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森林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城市供水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泰安市特大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8个应急救援预案(均为试行)。每个《预案》分别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范围、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救援物资和设备保障、应急救援程序及处置方法、救援体系及演练、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5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意见》。就加快泰安市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要求,提出要大力倡导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推进市场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促进全市保险业达到全省中游水平,保险深度达到全省中等水平;保险产品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行业信誉显著提升,保险业成为社会先进诚信行业;行业自律机制成效明显,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形成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从业人员专业化的保险市场格局。
  6月17日,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泰安市公路管理办法》。共6章41条,分别从规划与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监督检查等6部分对加强公路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6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就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建立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强化文物保护、保障文物安全等提出明确意见。
  7月3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共5章20条,就全市首席技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分别从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管理与待遇等方面进行规定。
  8月2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成立泰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咨询委是市政府进行重要决策的咨询研究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市政府有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建设、行政立法等方面的重要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和可行性论证。咨询委下设办公室和经济发展组、社会发展组、城建环保组、法律咨询组。咨询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首届咨询委员会于10月8日成立,聘任咨询委员22人。
  10月1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桑蚕产业发展的通知》。该《通知》立足把泰安市建成规模大、优势强的桑蚕强市,提出要通过积极发展桑蚕生产、实行科学管理、规范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努力推进全市桑蚕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争取到2006年新增桑园面积2000公顷,2006年蚕茧产量达到1200万公斤,综合经济效益3.2亿元。
  10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明确泰安市城市各社区四至及所辖主要单位的通知》。《通知》立足实现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目标,将泰城75个社区四至及各社区所辖主要单位进行明确。
  11月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从泰安生态市建设的优势条件、规划指导思想和生态市建设目标、泰安生态市建设发展战略、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生态市建设的主要任务、主要保障措施、泰安生态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等方面对泰安市建设生态市工作进行详细规划和部署。
  11月1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意见》。该《意见》着眼于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建设经济强市的战略目标,就泰安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意义、总体要求及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主要措施等提出明确意见。要求通过抓好四个环节、突出两个重点、做好六项工作,到2007年,各项指标与2004年相比要达到以下要求:万元GDP能耗降低9%,由1.04吨降到0.95吨标准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6%,由151吨降到127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75%提高到78%;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6提高到0.49;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由148万元提高到160万元,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由19.20公顷降低到17公顷以下。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评价考核体系,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园区。到2010年,各项指标与2007年相比要达到以下要求:万元GDP能耗降低18%,达到0.78吨标准煤;万元GDP耗水降低13%,达到110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2%以上;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20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到13公顷以下。形成完善的循环经济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资源开采、加工、消耗类企业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立完善的中心城市和经济园区循环利用、回收再生体系;公众节约意识进一步加强,形成良好的节约、环保消费市场和生活方式。到2020年,各项指标与2010年相比要达到以下要求:万元GDP能耗降低30%,达到0.55吨标准煤;万元GDP耗水降低41%,达到65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0;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350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土地增量降到8公顷以下。建立起完善的以循环经济为核心内容的国民经济体系,建成产业结构优化、增长方式集约、消费观念先进、消费方式科学、资源消耗持续降低、循环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的资源节约型社会。
  11月1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共6章27条,分别从事故隐患、隐患排查、隐患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就全市煤矿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进行明确规定。
  12月15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共6章31条,分别从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6部分对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2月20日,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印发《泰安市黄前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共6章39条,分别从保护区划分、开发与建设、保护与防治、监督检查等6部分对黄前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12月30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行政效能评估考核暂行办法》。着眼于建立政府工作提速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提出全市行政效能评估考核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原则,并从评估考核范围、内容及计分标准、评估考核办法、评估考核等次、评估结果的考核运用、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要求。
(李天波 张仁新)

【政府调研】 年内,市政府调研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政务,搞好服务,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①起草、审核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署名文章、情况汇报等文字综合材料150余篇、100多万字。②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开展或参与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加快繁荣发展旅游服务业、加快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财源建设、文物保护、大汶河污染防治、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等调研活动1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性文章10万余字。多数调研成果进入领导决策或被领导讲话、政府文件采用,其中《保护世界名山,打造现代化名城》获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努力推进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获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坚持城乡统筹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打造比较优势 培植旅游支柱产业》、《落实科学发展观 培植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 努力打造“生态泰安”》、《严格管理土地 集约高效用地》、《关于加强乡镇财源建设的调查》等7篇文章,先后在《山东经济战略研究》、《大众日报》、《中国环境报》、《泰安日报》、《泰安工作》等省、市以上报刊发表。③承担完成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山东省宏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有关材料的准备、报送和相关事宜的衔接工作以及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社会调研组的筹建和调研任务;完成《中国城市年鉴》、《山东统计年鉴》、《市长参考》等刊物的图片选送、撰稿供稿以及全年12期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的调度、编发和3次季度经济运行调度会的组织筹备工作。
(耿洪义)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年内,全市政府系统承办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案2件,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3件、建议91件,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271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100%,面复率95%,满意率99%。(连军波)

【信息工作】 围绕新时期政务信息工作的新特点,狠抓质量、突出数量,快速准确地为国务院、省、市领导提供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信息,并首次被国务院办公厅确定为政务信息工作直报市。全年编发大范围政务信息101期、《信息参阅》16期、《每日快报》251期、《信息专报》32期,被省以上采用各类信息226条。编报的《南水北调工程对东平湖库区的影响及建议》、《山东省泰安市反映当前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泰安市反映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等8条信息先后被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专报或特刊采用。(唐衍刚 唐 涛)

【电子政务】 年内,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山信息网”编发各类文字材料4419篇,其中101篇被人民网、新华网转载。“便民手册”栏目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将市直及两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有关业务信息上网公布,信息容量达2200余条。全年上网发布市政府文件43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50件、政务信息907条、市领导讲话37篇,发布政府公告、通知、规划公示等信息40余条。计算机办公网络进一步扩大,联接办公内网的微机达1507台,比上年增加433台,增长40.3%。
(宋西军)

【行政审批服务】 年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中心)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服务、提速、监督三大职能,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组织窗口办理各类审批和收费事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年办理审批服务事项6.58万项,限期办结率99.96%,累计组织收入4.45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3.25亿元、契税3424.0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1901.09万元。
  调整进厅部门和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全市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42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6项。根据市政府部署,由行政中心牵头,从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进厅部门和项目工作小组,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重新确定进厅部门46个,进厅事项441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9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11项、上级审批市级审核项目21项、服务类项目17项。对新确定的进厅事项,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逐项编写《办事指南》。
  规范“一条龙”服务 ①建设项目管理方面。规范“一条龙”审批程序,把握审批关键环节,建立超期督办制度,严格实行限期办理制度。②企业注册服务方面。对企业注册涉及的工商、发改、地税、国税、质监、外经贸等部门的审批事项及部分前置审批事项逐项分析研究,设计内资企业注册和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流程。结合进厅部门和项目调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前置许可目录》,对企业注册前置审批涉及的35个部门、102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确定24个部门的72项前置审批事项全部进厅,并联合市优化办成立企业注册登记协调服务办公室,以周通报、月调度的形式,调度、协调、检查和指导企业注册登记“一站式”服务,使企业注册登记只要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就可办完,比较快的3个工作日内办完。全年“一条龙”办理外资企业注册登记62家,注册资本2.24亿美元;内资企业926家,注册资本4.05亿元。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①落实项目办理“十公开”。制作服务明示牌,实行窗口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通过印制《服务告知单》、《服务指南》及网络、新闻媒体公告等方式,对许可事项名称、许可实施主体、申请许可具备的条件、数量要求、提交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书文本、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监督投诉电话等10项内容全面公开。②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许可服务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进行管理。与窗口单位配合,压缩事项办理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尽量减少运转环节,逐一确定承诺时限,承诺时限比国家法定办理时限平均缩短2/3。③规范事项办理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在事项办理程序的受理阶段设定“事项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和不予受理通知单”;按照“六类事项办理制”要求,对事项办理明确规定受理办法、操作方式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对涉及多部门、多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④强化授权。除窗口工作人员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授权责任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对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适应性调整,组织成立单位内部审批办公室,将分散在不同科室的项目集中到一个科室,整建制入驻中心集中办公。各进厅部门对进厅事项通过授权、委托的形式,将接办、初审、核批、用印等各个办事环节全部放在窗口进行;无法在窗口完成的,由窗口接办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回复办理结果。法律、法规界定比较明确但需领导签批的事项,推行窗口审查先行办理然后由领导复核签批的办法。明确窗口管理及审批事项由业务分管领导协调分管,避免审批事项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人员多头请示问题,缩短办事环节。
  加强项目监管 落实审批和收费项目集中办理制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集中办理审批和收费工作的专项检查;公开中心投诉电话、优化办投诉电话和“十公开”内容,每月每窗口抽查3件办理事项,凡有投诉经查实确为违法违规收费的,严格按照《中心积分考核办法》处理,并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强化中介机构管理,从8家中介机构中留驻服务质量好、群众信誉高的4家继续在中心办理服务业务。
  严格积分考核 按照《中心积分考核办法》,对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分别实行月度百分和年度积分考核。年内,市教育局等16个窗口被评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优胜窗口,30名窗口工作人员被评为行政审批服务先进工作者。
(赵代胜)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 2005年,机关事务工作紧紧围绕管理、保障、服务的基本职能,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为方向,以抓管理、保安全、促服务为重点,全面提高后勤保障能力,推动了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稳定、协调发展。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市政府授予“泰安市200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称号,被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直机关文明委评为2005年度市直“文明单位”,被市爱卫会评为“2005年度爱国卫生先进集体”。
  日常管理服务 严格制度,严格标准,强化督导,科学管理,全年卫生保洁、设备维护、会务服务、生活保障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新提高。财务结算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车辆服务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发挥,各类物品采购、管理、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全年维修各类机电动力设备及房产设施4500余台(件)次,为全市大中型活动提供会务服务90余次;为各部门办理各类支出1.4万余笔、4.5亿元,提供办公用品服务价值225万元;为各部门提供车辆服务15万台次、680万公里。
  重点设施项目建设 高标准完成市政大楼采光顶整修、消防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及机关宿舍区电网改造工作,机关宿舍区水网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
  安全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积极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教育,突出“三防”工作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治安保卫、车辆行驶、设备运行、资金周转和生活服务全年安全无事故。
  节能降耗工作 积极开展综合整治活动,创建节约型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明确各部门责任,跟踪督导检查,在集中办公区初步形成人人想节约、人人抓节约的良好工作氛围;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以旧换新、修旧利废、定额发放、定点维修等规章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袁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