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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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2006年2月7~11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448人,实际到会424人。会议审议通过市长贾学英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泰安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泰安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作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朱晓峰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胡宗智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批准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泰安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6年计划、泰安市2005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市级预算。会议补选刘汉玲、唐昭林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兰英、曹民清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补选闫新建、徐恩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补选朱晓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宗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28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泰安市进一步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议案》、《关于建设和谐社区有关问题的议案》作为议案办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 1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秘书长孙运飞所作的《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庞泰新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效让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史效让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李惠东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亓宗宝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培军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书面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及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市卫生局局长肖力勇对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和市卫生局局长肖力勇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 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市经贸委主任闫新建作的《关于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谷龙作的《关于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调查报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刘连功作的《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城建环保工委主任孙守珂作的《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史效让作的《关于提请许可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学成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高峰岭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作的《关于提请任免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工作要点》;通过《关于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张学成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5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财政局局长任先德作的《关于泰安市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作的《关于泰安市200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谷龙作的《关于泰安市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和玺章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王登俭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城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关于全市少数民族帮扶工程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情况的审议意见;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 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士杰作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副局长尹逊祥作的《关于2005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谷龙作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环保局局长艾庆森作的《关于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史效让宣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效让作的《关于燕荣会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高峰岭作的《关于提请免去中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作的《关于提请任命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印发《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副市长李惠东辞去泰安市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辞呈;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副市长李惠东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9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规划局局长牛玉忠作的《关于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案)的说明》;听取市旅游局局长单建军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旅工委主任姜德庆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市旅游局局长单建军同志任职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的述职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苏元华作的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同志任职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案)。会议对市旅游局局长单建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进行投票评议,并分别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意见。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11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市司法局局长张政英作的《关于全市“四五”普法教育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樊玉信作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副市长齐承芳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高峰岭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作的《关于提请任免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史效让作的《关于提请补选孙丰刚同志为山东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报告》;印发《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以及《关于肥城市及泰城“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补选省十届人大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运飞作的《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庞泰新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效让作的《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程明作的《关于泰安市与希腊科孚市、秘鲁乌卡亚利省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史效让宣读的《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市政府副市长宋鲁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李连玉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主任史效让作的《关于提请补选于学田同志为山东省十届人大代表的报告》;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列席人员范围(草案),副市长李同道辞去泰安市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辞呈,市中级法院院长高峰岭辞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辞去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辞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建安和市旅游局局长单建军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泰汶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办公室对2005年“泰汶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总结;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草案)》提报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决议;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通过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与希腊科孚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与秘鲁乌卡亚利省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的决定;表决人事任免事项,补选于学田为省十届人大代表。

【人大法制监督】 (参见“法制·综述”)

【人事任免】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本机关及“一府两院”干部85人,接受辞职4人。
  1月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任命程世进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孙士杰为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郭向军为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和玺章为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局长,赵明华为泰安市农业局局长,胡立东为泰安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管相贵为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刘连功为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方谟为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淑东为泰安市监察局局长;免去谭业刚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卞同德泰安市监察局局长职务,侯存乾泰安市农业局局长职务;任命刘万生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于建平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岳春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潘志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王志方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刘培三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3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任命王涛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张国强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文生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兆民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支新光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勇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宋礼翔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孟宪彬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殷桂海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桑玉玲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刘春霞、吕学东、赵宇、贾汇明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王涛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陈文生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张国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王兆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王勇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批准任命刘民为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怀顺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卫东为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李殿勤辞去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黄新华辞去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刘学刚辞去宁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刘学刚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黄新华、张玲、郑冬梅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卢传鑫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吕传怀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民、张怀顺、彭卫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任命马波、马富强、张涛、陈立群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孙福远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吉发、王永文、亓成江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免去王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岳荣盛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1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任命王利生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朱建国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万生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鸿雷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王成钧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魏长青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孙晓燕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曹丙营、张刚、张广乾、王西珍、陈峰、郄延亮、杨福桐、王庆伟、于刚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杨兆花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段其松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于刚泰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郭智群、姚红秋、卜静波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王敬政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翟所海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郑云绍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2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洪峰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朱晓峰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杨占运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田志岱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任命胡宗智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任命朱晓峰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胡宗智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人大信访工作】 召开人大信访会议两次,按照“四个百分之百”(来信、来访件件有登记百分之百,来信拆阅、接访、分析归纳百分之百,办理责任、落实单位和个人百分之百,信访办理件件有回音百分之百)的要求,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967件次,接待上访群众1396人,上访案件办结率85%。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办理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99件建议已经办理完毕,面复率达95%。(宗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