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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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底,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内设4个行政科室及泰安市信访教育接待站、信访局驻京值班工作办公室两个事业科室,有在职人员31人。年内,市委召开常委会6次、书记办公会12次,市委、市政府召开信访工作会议5次、各类专题会议24次,研究信访工作,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案件处理 年内,市信访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35件(起),其中来信2692件,同比上升26%;来访1243起1.14万人,同比分别上升59.6%和34.1%;集体访263起9433人,同比分别上升7.3%和20.5%。发生到省上访26起84人,同比分别下降63%和78%;集体访3起22人, 同比分别下降62.5%和91%;发生进京上访14起25人,在全省是数量最少的。立案督查信访事项92件,按期结案率91.6%。其中,省以上要查处结果的29件,按期结案率100%;省交办的51件上访老户,全部处结,结服率100%,提前完成省里的目标任务,在全省排第二位。
  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市级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推行市直部门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介绍泰安市市级党政领导公开接访的经验,省《信访情况》、《大众日报》分别予以刊发介绍。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领导体系,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和基层网络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基层责任,努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实行“绿色邮政”,凡写给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信件,一律免贴邮票,引导群众通过书信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实行“五单两书”办理制度和首办责任制。“绿色邮政”的经验先后在全省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工作会议和《信访情况》上被宣传推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接待处理群众上访工作的意见》、《泰安市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把信访工作列入考核奖惩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村一级健全规范信访调解员制度,及时调处村(街)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在乡镇一级建立和完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整合信访、综治、司法、民政等方面的力量,合署办公,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办案、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在县一级建立完善依法分流和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市委提出的“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县(市、区)关口终结”的信访工作目标。制定全市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关于来访登记、挂账、通报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办结报告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
  宣传教育 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教育。统一购买《信访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发至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和专兼职信访干部人手一册。4月,在市委党校组织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培训班,集中培训各县(市、区)、乡(镇)、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人及专兼职信访干部450余人。全年各级各部门组织各类培训班160余期次,培训干部4万余人。4月28日,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泰安日报》同时刊发信访局负责人答记者问。5月初,在市区主要街道青年路两侧举行市暨泰山区、岱岳区《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日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站80个,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各县(市、区)、各乡镇也同步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活动。9月底,举办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2期。通过集中宣传教育,达到了“双教育、双规范”(即教育干部,规范干部接处访行为;教育群众,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的预期目的。
  年末,局机关被评为市直文明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泰安建设先进集体。(范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