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90&A=16&rec=101&run=13

【概况】 全市有市县(市)两级规划管理机构5个,职工186人。其中,国家注册规划师17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0人。年末,市规划局被评为“山东省城市规划工作先进单位”、“市直文明机关”、“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平安泰安建设先进单位”、“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市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局属规划设计院、地理信息中心、高新区直属分局被评为“市直文明单位”。
  规划编制 ①《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编制完成。该规划自2004年7月开始编制,2005年9月市人大审议通过,10月通过国家技术鉴定,成为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主要依据。配合总体规划修编,10月启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工作。②《泰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进展顺利。5月11日,开展编制工作。初步方案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和论证,通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审批。这是泰安市第一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专业规划。③重点区位规划。年内,编制完成《堰堤岭地区分区规划》、《泮河控制性详细规划》、《天平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长城路标志性地段城市设计》等重要规划26项。④编制完成拟出让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8项。根据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报的土地出让计划,编制完成长城路北段东侧地块、泰山大街东段南侧地块、东岳大街东段北侧地块、东湖路北侧地块、岱宗大街毛纺厂地块等控制性详细规划。⑤编制完成部分城中村改造规划。审核审批白马石社区旧村改造规划,韩家结庄、杜家庄等村的旧村改造规划,为董家庄和常家庄整体搬迁进行选址定点和方案可行性测算,市区内旧村改造规划完成90%。⑥完成泰安“十一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已纳入泰安市“十一五”规划。
  规划管理 年内,受理报建项目849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4件,面积566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1件,面积190万平方米;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58件,面积91万平方米。①9月25日,首次召开全市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确定“高起点、严管理、广覆盖”的城市规划原则,成为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转折点和里程碑。会后,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泰发〔2006〕2号),为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②规范经营性用地。调控房地产开发行为,加强土地整合,调整零星用地布局,新增多处市政设施和城市公共建筑,逐步完善城市功能;规范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报批程序,先由规划部门提出规划条件,然后进行设计方案征集,再由专家评审论证;积极为光彩大市场、宝龙城市广场等招商引资项目和市重点工业项目选址办证,解决规划建设中的技术难题,并联通办公网络,由直属分局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③做好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年初,启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岱庙北门、氵奈河西路和灵山大街工程试点成功后全面展开,普查成果录入地下管网管理信息系统,会同市法制办草拟《泰安市地下管网管理办法》。④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组织编制泰山大街、东岳大街、擂鼓石大街、长城路、龙潭路、温泉路等6条道路的综合整治规划方案。拆除沿街占压道路红线和有碍观瞻的建筑物65处,新增绿化面积100多万平方米。对擂鼓石大街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协调解决泰安交通车辆厂商业楼规划建设问题,为国家节省资金1600余万元。
规划监察 ①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批后管理。成立批后管理工作组,实行承办人全程跟踪责任制、批后核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联动配合制度和督查追究制度等措施。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通知执法局进行查处。对执法局转办的案卷,及时提出书面处理建议。年内,办理“双违案件”368件,办结率100%。②严格控制零星低档房地产开发。认真执行《关于控制低档零星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出让方式、居住区开发规模、房地产开发项目详细规划审批程序等方面作详细规定。未经整合的土地和未经出让的土地不准开发。零星插建的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不予受理。年内,堵住零星低档房地产开发30余起。(刘忠义 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