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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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有审计机构726个,其中,市、县(市、区)两级有审计机关7个,社会审计机构9个,内部审计机构710个;审计工作人员1626名,其中政府审计机关工作人员156名,社会审计机构240名,内部审计机构人员1230名。完成审计项目单位310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24亿元,上缴财政883万元。提交的工作报告、信息被批示采用50篇,建议、纠正部门不当规定21条。
预算执行审计 集中开展财政、地税、国库等2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2.93亿元。并把科技经费、外贸发展基金、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3个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纳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进一步拓宽审计领域。在搞好审计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两个报告”(向市政府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向市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将年度中进行的住房公积金、城市教育附加费等教育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进行综合反映。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加强监督预算管理提供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对策建议。
经济责任审计 完成审计项目26个,查出违规金额3.56亿元。①坚持有效做法,确保审计质量。认真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基本方针,实施审计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格审计复核制度和项目考核制度,加强全过程审计质量管理。在工作安排上,继续坚持“五统一”和“三结合”,即统一组织力量,统一审计时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项目要求,统一审计纪律;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与内部审计相结合,与社会审计相结合,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审计效益。②加强创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起草制发《泰安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运用原则、范围、工作程序及奖惩和处理的标准依据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加大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力度,起到重要作用。③增进部门协作,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按照《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及时通报结果,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市委和组织部门参照审计结果,在干部调整任用中,平调16人,留任5人,晋升1人,免职4人,为用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 ①行业审计。对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自2000~2004年6月的财务收支和技术专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价收入、偷逃税金、收支不实等问题,真实反映专用设备的使用情况,查出违纪资金3246万元,作出处罚决定,提出整改建议。该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审计项目。②专项资金审计。一是对科技三项费用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项目款
项拨付不及时,项目立项不够科学、规范,资金滞留、挤占挪用和使用比较分散等问题。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25万元,其中滞留195万元,挤占挪用30万元。二是对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淮河流域污染控制等7个项目的世界银行贷款进行审计,共查出挪借、挪用项目资金、抽逃注册资本金、资金拨付不及时、违规提前报账、乱发补贴等违纪违规资金2724万元,应交财政22万元,已交财政入库22万元,责成单位自行纠正775万元。三是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扶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查出扶贫配套资金未到位416万元,专项资金未执行报账制管理127万元、拨付不及时9.5万元,以及项目建设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县级扶贫机构经费得不到保障等6个方面的问题。四是对全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3.97亿元,审计和延伸审计单位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5770万元,其中资金拨付不及时1957万元,部分乡镇资金拨付不及时35万元,水利配套资金未到位3494万元,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228万元,其他违纪违规资金56万元。五是组织开展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审计。重点对市级和新泰市、泰山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进行审计,摸清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工作现状,查出低保资金管理、拨付和使用中的违规资金675万元,以及资金预算安排不符合实际需要、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不够及时准确、低保管理工作制度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作出处理纠正。六是组织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征用农民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查明拖欠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金额达2.06亿元,责成市国土资源局及项目单位进行纠正。七是对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法占用耕地890.27公顷,应交未交土地有偿使用费1.52亿元;查出个别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资金没有全部拨付到位等问题。八是对肥城康龙排水有限公司运用外资情况进行效益审计。③粮食审计。按照省审计厅、财政厅、发改委、粮食局、农发行五部门《关于清理审计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泰山国家粮食储备库、东岳粮库、省庄粮所1998~2003年国有粮食财务挂账情况进行清查审计。实地测量粮仓储备数量,核实新、老政策性财务挂账及财政政策性补贴结果,分析1998年5月31日前政策性财务挂账和未消化的经营性亏损的原因,查处粮食企业多计提国储粮食费用补贴、虚报自补财务挂账等违纪违规问题,真实反映粮食企业财务挂账情况,为粮食企业改革奠定基础。④工程审计。一是对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查出滞留、闲置建设资金706万元,挤占、侵占资金269万元,违规列支费用39万元,漏税17万元,拖欠工程款12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条,责成限期完成6条公路的修复和尾工工作,纠正滞留、挤占、侵占建设资金共计1031万元。二是对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就99个工程和未完工工程进行全面决算审计,对42个项目进行现场实地复核,共查出挤占挪用资金148万元,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
内审工作 积极履行“管理、服务、宣传、交流”的职能,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师协会的作用,推动内审工作的全面发展。①完成全市1603名内审人员资格证书的认证发放工作。在积极组织参加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的同时,举办2期后续教育培训班,270余人参加培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②挖掘典型,实施典型带动。从不同层面、不同类别,向省以上推荐5个先进单位典型、7个先进个人典型。③加强信息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编发《泰安内审通讯》5期;在全市开展“冶金杯”内审优秀论文征集工作,向省推荐5篇,3篇获三等奖;上报省协会信息4篇,被采用3篇。全市内审工作经验得到省协会的充分肯定,在省协会召开的全省乡镇审计工作、企业管理效益审计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新泰市新汶办事处等7个单位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和交流。④召开现场会。在新泰市新汶办事处召开全市乡镇审计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9个乡镇审计典型单位的经验,对全市乡镇审计的开展起到较大促进作用。⑤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工作。对泰安东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重点对该所2004年1~8月完成的会计报表审计项目及2003~2004年8月完成的国有企业改制审计项目的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共抽查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档案3个、国有企业改制审计业务档案2个。在检查档案的基础上,对泰安市中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泰安市公交公司进行延伸检查,查出有问题金额704万元。(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