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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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85年,泰安市劳动局内设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劳动保护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矿山安全监察室,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全市劳动安全卫生工作。2000年,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移交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2001年8月,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泰安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机构,同时加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02年,6个县(市、区)先后成立安全监督管理局,为同级政府直属科级机构。86个乡镇(办事处)开始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2004年11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由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更名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市区安全监督管理局也相继由直属机构调整为工作部门。
2004年底,全市有安全监督机构93个,在职人员293人。其中,市级安全监督机构1个,在职人员23人;县市区级安全管理机构6个,在职人员66人;乡镇(办事处)安全监督机构86个,在职人员204人。年内,全市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858起,死亡442人,受伤986人,直接经济损失1023.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1.2%、6%、10.8%和16.8%,比上年事故起数减少500起,死亡人数减少28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续下降,基本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46,其中地方煤矿为1.38,省属煤矿为0.19,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年初,按照《泰安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规定》,向49个部门和单位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年终全面考核制度。1月,市纪委、市综治委、市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追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年底考核,45个被考核单位完成控制指标,占总数的91.8%。对没有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在“评先树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授予18个单位、18名个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①督促企业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好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3月,制定《商贸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并在商贸流通企业推行;10月,进一步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在42家地方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对23家企业进行验收。③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市安监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及时转发省里制定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费用提取办法”,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证。④做好电话举报和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先后对泰山区装饰材料精品城、宁阳石集压煤村房屋斑裂等59件群众来信和电话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或协调解决。⑤组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编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料汇编》(共4册,200万字)。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全面介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程和常识,使其逐步做到懂安全、会管理。⑥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安排,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实施办法。举办专门培训,做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准备工作。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家企业进行初审,并上报省局发证。
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
6月16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为正科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人。年内,6个县市区相继批准成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配备安全执法人员25名。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制定完善20多种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明确执法重点,执法检查300余家(次),下达整改指令书38份,对2家严重违法企业实施处罚。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服务到基层”活动,深入328家企业单位免费赠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本,对26起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年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179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行政处分70人,经济处罚8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其他处理14人。
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 6月,组织开展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举行万名群众参加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开展“看一部宣传片、读一本书、参加一次知识竞赛”、“安全进校园、知识进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知识答卷等活动。市安监局荣获全省“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民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优秀组织奖。市安监局与市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了“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企业280个,参赛职工19.6万人。10月,市委组织部、市安监局联合举办全市86个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并颁发“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年内,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发证1.23万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发证1260人。

【安全监督检查】 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消防、烟花爆竹、森林防火、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春节、全国全省“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敏感时期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督察5次。市、县(市、区)两级组成检查组615个、督察组55个,检查单位8490个,查出安全隐患1.8万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769份,督促整改1.5万条,限期整改2453条,停产停业76个。建立“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察、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整改和监控,督促盛大化工有限公司、新泰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瑞星化工有限公司、泰山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等单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彻底整改。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各方联合行动”的运行机制,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7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11月18日起,开展对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继续在煤矿实行驻矿督察员制度,督促煤矿投入资金9800万元,用于整改事故隐患和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对39处地方煤矿进行安全评估,其中A级占64%,B级占36%,督促整改各类事故隐患257条。依法取缔非法采砂点28处,吊销“安全生产合格证”19个,关停采石场、石粉加工场126家。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近70万起,查扣违章车辆4.6万多辆,暂扣驾驶证1500多个。对2处省级、11处市级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41处交通事故隐患路段进行整改治理。对东平黄庄、银山、解山等5座黄河浮桥及大安山水上旅游公司、老湖六合旅游公司等79艘旅游船存在的54处安全问题和隐患,下达6份整改通知书,督促全部整改。对市政府通报的76个较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投入资金1000万元进行整改,督促整改49家,停业6家;排查并督促整改涉爆隐患70余条,收缴非法运输雷管7.6万余枚。对6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将11家剧毒、11家高毒和6家氮肥生产企业作为市里重点监控单位;组织专家组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146家;对143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检查建筑施工项目656个,下达整改通知书628份,提出整改意见4518条;检查装饰装修工地137个,督促整改存有安全隐患的工地82个。城市燃气安全检查6次,查出安全隐患129条,下达整改指令书26份,取缔违法倒气点1个,关停瓶装液化气供应站6个。开展气瓶和压力管道整治和防雷电专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事故应急救援】 9月,市政府下发关于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工程建设及燃气等7个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市、县(市、区)、重点企业“三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4场、公众场所逃生自救演练62场和灭火演习43场次。12月30日,启动预案成功处理京福高速公路泰安段河北一甲苯运输罐车重大泄漏事故,避免一次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发生。 (石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