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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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年内,继续坚持“关口前移抓宣传、源头治理抓教育”的思路,提出要关注干部的安全工作,防止干部重大腐败案件的发生,把市委“不出事、快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重点采取的措施:①规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全市成立由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和文化局等部门组成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大宣教”格局,形成整体合力。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一季一检查、半年一交流、一年一评比,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确保宣教任务的落实。②丰富教育载体,创新教育形式。举办“清风颂”电视文艺晚会,晚会先后在在省、市电视台播出,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被评为二等奖。邀请中纪委有关负责人为全市400多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测试活动,全市组织80多场次、1万多人参加,泰安市代表队在全省比赛中获二等奖。组织开展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大赛,泰安市向省报送作品409件,获全省组织奖第一名,获单项奖30个,占所设奖项的43%;从中择优参加全国评奖,2件作品分获全国比赛金奖和银奖。举办廉政格言书法展,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精选出100件作品到各县市区和矿业集团公司巡回展出,1.2万人观看。播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电教片700多场次,3.2万名党员干部观看、受教育。在新泰市召开全市“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现场会;泰安市以《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促进建设经济强市进程》为题,在全省“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各级还通过举办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廉政光荣、腐败可耻的氛围。③拓展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年初,改进在《泰安日报》开辟10年之久的《石敢当》专栏;建立“泰安纪检监察”网站,开辟网络反腐新领域。全年上报信息被省纪委采用363条,被中纪委采用20条,中纪委领导批示3条。在省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49篇,其中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稿38篇。

【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年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总抓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年初,市纪委组织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全市各级2227名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其中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32名。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77辆超标超编的公务小汽车进行清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控制超标公务用车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控购的长效机制;市纪委通过审查备案,制止购买超标公车20余辆。对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进行清理,查出县级干部16名、科级干部26名。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农村基层违规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41.92万元、基层工作人员借用的公款503万元,全部进行清退。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入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质量年”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受理信访举报4099件(次),立案684件,结案67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654人。查结的案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的案件17件,涉及乡(科)级干部的案件96件,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185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62.7万元。③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统一着装,全市取消着装29类,整顿违规着装人数7467人,收回制式标志3109套;清理清退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1.5亿元;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问题5件,清理拖欠职工生活费19万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6亿元。全年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32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306件、加重农民负担案件139件、公路“三乱”案件11件。④加大反腐败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市监察局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办法(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监督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监督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及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情况等20个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检查单位2796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7亿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39.7万元,纠正退还违纪违规资金4492.3万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以“权、钱、人”管理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制度防腐、制度反腐的局面,省纪委5月18日在泰安市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推广泰安的工作经验。

【营造高效清廉的发展环境】 年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第一要务”的重要举措,努力打造“投资泰安,稳如泰山”的环境品牌。①开展万人评行风活动,面向社会开办“行风热线”。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对在2003年度行风评议活动中被评为前十名的单位授予“行风建设十佳单位”称号,对位居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从全市各界选聘1万名代表,对76个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公用服务行业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开办《行风热线》直播交流专题节目,邀请76个部门和行业的主要负责人,通过接听热线电话,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直接受理群众投诉。全年播出126期,受理电话1132个,解答问题845个,事后办结266个,办结率98.1%,群众自发送锦旗6面、写感谢信25封。②强化行政效能监察,精简审批事项。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等8项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出台《泰安市行政效能监察公告制度》,开展行政效能考评,建立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绿色通道”。落实《泰安市规范对企业检查行为的办法》,年内合并相同或相近的检查178次,取消各类不符合规定的检查、评比、达标、培训等93次。对有关部门落实“客商证”的情况进行专门检查,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至年底,共为1103名外来投资者发放“客商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均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直精简许可项目499项,精简率69.4%。③明确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严厉查处有关案件。市委、市政府出台《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年受理损害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和领导批办案件798件,查处206个单位、218人,其中通报47件,对22件典型案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④保护干事创业者。2003年以来,全市为100余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这一做法被中纪委《反腐败工作信息》刊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作了“既要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又要保护干部,做到公正刚正”的重要批示,对泰安的做法表示肯定。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①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4月,市纪委组织65名专兼职宣教干部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培训,邀请《中国纪检监察报》社、《大众日报》社、《泰安日报》社、泰安电视台和泰山学院的有关编辑、专家前来授课,集中讲授新闻宣传业务知识。11月,市纪委组织举办由63名新任纪委书记参加的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②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管理、监督。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形成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③强化对县市区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制定出台《2004年度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试行)》、《关于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述职的规定(试行)》,对县市区优化发展环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宣传教育、信息案管及电子政务、调研法规等10项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对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任务的情况,实行述职和民主评议。年底前,市纪委专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常委带队,对各县市区纪委进行考核。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按照规定要求分口进行述职。根据考核、述职情况进行评先树优,在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