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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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 ①人才、项目引进。年内,为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养和引进国际经贸人才的意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引进国内外各类人才智力5139人次,其中国内高中级人才智力2615人次;研究生学历以上毕业生56人,本科毕业生2044人。引进外国专家26人次,服务项目单位36个。发挥企事业单位在引才引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组织90多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各级举办的人才交流大会,动员20多家企事业单位赴北京、西安、长春、武汉、长沙等地30多所院校求才引才;组织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成就展;组团参加“中国山东第三届海外人才交流暨经贸项目洽谈会”,达成合作意向32个,现场签订协议1项,建立联系126人;先后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推介会,广泛宣传泰安市引才引智的优惠政策。泰山玻纤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引智项目,获得项目资助80万元;东平县引进的淡水养殖新品种示范园和新泰市荷斯坦奶牛繁育示范园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引智示范园。②人才评选表彰。组织开展全市第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评选表彰活动,10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受市委、市政府表彰。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张志法被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张志法、张华利、冯殿齐、刘颖等4名专业技术人员被授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引进的美国专家罗伯特·史诺雷卡先生和日本专家西野义则先生分别被授予“国家友谊奖”和“齐鲁友谊奖”。会同有关部门表彰泰安市名中医10名,优秀科技工作者30名,优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170名。搞好二次人才资源开发,继续以《泰安人事》为载体向社会推介离退休老专家。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人事考试。年内,省授权泰安市组建卫生系列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全年29个系列7603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经评审,947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卫生副高级和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3962名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1616名;向省高评委推荐评审435人。为市直616名符合任职条件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确认专业技术职务。探索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培养的新路子,在全市开展乡镇、民营建筑企业建筑工程职称评审工作,1270名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全年组织各类考试32种,参考人员3.73万人次。④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做好泰山玻纤、山东华阳、肥城阿斯德和山东飞达等4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4名博士已进站工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管理,制定出台《中国·泰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人才市场建设 ①信息化建设。至年底,泰安人才网单位会员2266家,提供岗位4609个,个人会员1.27万人,访问次数22万人次;与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4个县市区联网贯通。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库和毕业生求职信息库。坚持定期人才集市和专场招聘会相结合,成功举办泰安市200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招聘会和泰安市2004年夏季人才招聘专场。全年举办招聘专场52次,接待求职人员5万余人次,提供就业岗位6312个,达成就业意向6700个,优化调整各类人才327人。②人事代理工作。开展人事代理宣传月活动,先后与山东农业大学等6所驻泰大中专院校签订人事代理合作协议。拓宽服务领域,为代理人员开展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统筹金的缴纳业务。③尝试开展人才派遣业务。首次向山东万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派遣员工31人。在与上海市杨浦区人事局建立友好局际关系的基础上,向上海市5家医疗卫生机构派遣护理专业未就业的毕业生45人。拓宽人才培养路子,向11所高校输送培养人才55名。
国家公务员管理 ①人员录用与干部调配。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全市4454人报名。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打破地域、身份界限,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有240人被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办理市直干部调动手续108个,办理市直聘用制干部聘用备案手续147个。②公务员管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通知要求,对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进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任何违规现象。起草《泰安市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办法(讨论稿)》,组织设计《泰安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系统》。加大竞争上岗力度,指导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仲裁办、市旅游经济开发区做好职位设置和竞争上岗工作。③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年内,市信访局副局长亓东芝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肥城市计划生育局被授予“全省模范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④畅通监督渠道,做好公务员投诉电话的办理工作。会同市监察局在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工作补位制度,即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实行“A、B角制”,相互补位,保证业务工作不间断,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考 核 年内,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考核 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意见》,结合泰安市实际,研究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务员行政行为考核的意见》。做好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全市1.3万名国家公务员(其中市直3175人)、1099名机关工勤人员(其中市直270人)和10.48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1.74万人)参加考核。经考核,全市国家公务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1855人(其中市直466人),称职等次1.07万人(其中市直2654人),不称职等次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1.42万人(其中市直2367人),合格等次8.3万人(其中市直1.46万人),不合格等次26人(其中市直9人),被告诫3人。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年初,会同有关部门对2003年度县乡两级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就业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考核,提请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完善考核办法,对2004年度考核工作作出安排。
行政任免和奖惩 年内,推荐省级以上先进集体55个,先进个人178名;以市政府名义或与市直部门联合表彰先进集体633个,先进个人1069名;审核办理行政处分备案5人,解除行政处分备案1人,辞职备案38人;代市政府办理人事任免311人次。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 年内,进一步转变职能,下放工资福利审批权限,简化退休审批手续,建立健全“统分结合”的工资管理体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2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全市1.94万人符合晋升条件,占机关事业单位总人数的87.6%。其中,执行机关工资的3592人,月平均增资29.8元;全额事业单位6895人,月平均增资43.6元;差额事业单位4336人,月平均增资49.6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174人,月平均增资61.7元。为5012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月平均增加61.7元。完成2003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的审批工作,市直1.11万人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 严格退休制度,落实到龄退休政策,规范退休手续的办理。全年为352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为328名退休人员颁发退休证,为225人办理退休费变动手续,为16名退休人员落实特殊贡献待遇,为11名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审批劳模荣誉津贴,为23名个人办理享受劳动模范津贴审批,为47名去世人员遗属办理生活困难补助手续。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退休干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伤病残鉴定工作,全年鉴定313人,其中187人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干部教育培训 ①公务员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要求,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公务员1278人次。在乡镇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上,首次邀请日本农产品贸易专家宫崎基则先生为学员授课;组织参加培训的乡(镇)长举办研讨会。通过听取办班情况汇报、向参训学员发放调查表、召开学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培训质量评估。部署开展党政干部电子政务普及培训工作,全市4000余名公务员报名参加培训。举办电子政务骨干培训班2期,培训160人。完成35岁以下党政干部的上机考试和45岁以上的书面开卷考试,参考率达93%。在市直党政机关推广使用普通话。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内,派员出国(境)培训70人次,其中承接日韩产业转移赴韩国培训班2期、57人。组织全市1.7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信息技术知识培训;组织1.25万余名卫生人员参加禽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实行计划安置与自主择业相结合,采取考试考核、择优安置办法,完成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第一年的军转安置任务。全市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42人,其中计划安置303人,自主择业39人;随调家属38人。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初步建立解困长效机制。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采取考试、考核办法,113名毕业生被安置到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年初,专门组织2004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需求调查。编写《2004年泰安市企业单位人才需求信息》手册,发送到毕业生手中。做好市属6所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人事法制与调研宣传 ①人事法制工作。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学习,清理规范市人事局行政审批项目14项。完成《人事编制政策法规汇编》的发行工作,该《汇编》由局里组织编印,被省档案局评为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成果二等奖。②人事调研与科研工作。年初,研究确定年度调研题目79个。在国家人事部组织的第四次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活动中,《泰安市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对策》被评为三等奖;在省人事厅组织的第二届全省人事科研成果评审奖励活动中,全市推荐申报的45件成果有24件获奖,申报成果数和获奖数均列全省之首,实现团体总分两连冠。会同市社科联组织开展泰安市第一届人事科研成果评审活动,收到各级各部门报送的人事科研成果126件,评出一等奖10件、二等奖23件、三等奖42件、优秀奖14件;岱岳区人事局、肥城市人事局、宁阳县人事局被授予优秀组织奖。③人事信息宣传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调研信息任务。全年人事系统发表调研信息稿件433篇,其中省级以上52篇,市级381篇。编发《泰安人事》6期,《人事工作简报》54期。
自身建设 年内,组织开展“文明处科室”创建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人事局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称号;在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人事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岱岳区人事局、肥城市人事局等3个单位被授予“全省人事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朱英超、张卫国、马恒水、毕汝凤、王长征、郑允柱等6人被授予“全省人事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记二等功奖励。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①政府机构改革。组建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局,撤销市体改办、市中小企业局,市广播电视局退出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另有3个机构更名,部分机构职能进行调整。深化和完善市级人大、政协、群团机关机构改革,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人大、政协、群团机关机构改革工作。②创新城区公安警务管理体制。按照上级要求,在全省率先对城区公安警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调整,将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3个公安分局由领导机关转变为实战分局,精简内设机构46个,充实基层民警406名。③调整理顺泰山风景区管理体制。设立泰山景区党工委,由泰山景区党工委、管委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泰山风景区范围内的经济、行政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泰山门票处由其直接管理;泰山索道运营中心由其代管;泰山区大津口乡和泰前办事处、粥店办事处的6个行政村、居委会由其统一管理。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基础上,重新调整设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泰山区分局、岱岳区分局和高新区分局。组建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景区内实施综合执法。

【事业单位改革】 年内,学习贯彻省、市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示精神,从加快全市旅游服务业发展的实际出发,以市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推进事业单位改革。①管理体制改革。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市直434个事业单位初步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服务类等3大类。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市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意见》、《实施方案》及7个配套文件。9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首批36个试点单位进行改企转制。至年底,已行文撤销事业单位67个,收回事业编制2154个。②人事制度改革。起草《泰安市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扩大市直事业单位招考人员范围,面向社会为市直7个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144名。③分配制度改革。草拟《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指导教育、卫生系统和泰山管委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推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通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和人员总量的不增长。调整机构设置,撤并市经协办、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和市信息中心等10个单位,妥善分流安置211人。建立健全市直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电子台账,基本实现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完成2003年度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2945个事业单位参加年检,合格2801个,不合格26个,注销45个。举办市直第一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培训57人。市编办和肥城市编办被省编办授予“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聂圣江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