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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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 年内,市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两次。
2月6日,市政府召开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会议重点是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人代会精神,分解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政府的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长贾学英在讲话中就责任、质量、效率和作风4个方面讲了意见。①责任问题。每名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造福一方”的理念,真正做到为官一任,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群众;每名政府工作人员要牢记“爱岗敬业”的信条,勤奋工作,勇创佳绩。切实做到维护市委领导、维护团结、维护政府形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在具体工作上,实行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坚持行政推动和市场化运作“两手”并用,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调度和督察考核力度,对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年终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②质量问题。一是提高决策质量。首先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经济和客观规律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吃透两头,认真学习中央和省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把握其精神实质,力求用好、用活、用足,深入调查研究,吃透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确保决策符合实际、有的放矢。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办法、创新的精神来分析、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运用“交换、比较、反复”的方法,深化认识,权衡得失,选择最优方案,使结论更符合客观实际,更有利于促进发展。二是提高协调质量。总的原则是:自觉维护政府的集中统一,凡是集体确定的事项,要各负其责,分头抓好落实;重大问题则要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提交政府集体研究。做到分工负责与通力协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整体效能。三是依法办事,按规则办事,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灵活而不逾矩,切实保证行政质量的提高。③效率问题。一是制度保证。结合建设依法行政型政府的要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搞好政府制度建设,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施政效率;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主体,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政务公开、年度目标定期督查、重大项目决策、领导分工负责和补位等相关制度,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和快捷高效的落实机制。二是领导带头。政府全体成员要做高效率的典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全体工作人员。三是加强督察。各级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实施、督查、反馈系统,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到位;突出行政效率、行政效果和行政效益三个重点,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④作风问题。着力围绕廉政、勤政、务实、创新4个方面加以改进和落实。一是廉洁从政。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以廉为荣,以俭立身,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准则,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腐败犯罪行为,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为政不廉问题。二是勤勉理政。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强化“第一要务”意识,工作中继续突出“三大重点”,重视抓好“三农”问题、抓好城市建设和资源整合、抓好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推进科技长入经济,建设公共卫生体系等,推进全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务求实效。讲实话,坚持实事求是,关注民心民意,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办实事,真抓实干,不图虚名,不作表面文章;谋实策,出台一项政策要考虑老百姓利益,要符合泰安实际,坚决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求实效,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最终要落在一个“实”字上,要体现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四是开拓创新。打破旧体制,抛开旧观念,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点解决好有所作为、敢于作为和善于作为的问题。
李同道、李惠东、白玉翠、齐承芳、林华勇、彭华、宋鲁、刘汉玲分别就各自分管的工作,总结了上年情况,提出做好年内工作的打算。
会议重新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工作细则》、印发《市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出台《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提速的意见》、《关于200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的意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枢纽作用服务政府工作提速的意见》。

8月5日,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召开。总结交流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动员各级政府及全体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卓有成效地抓好下半年工作,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市委副书记、市长贾学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上半年,在国家宏观形势偏紧的情况下,全市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全省定期通报的规模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收入、实际利用外资等9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用开放式的观念回顾、审视工作,就会发现全市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经济增长的动力比较差,经济增长的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发展的环境仍然亟待改善。在谈到下半年的工作时,贾学英强调,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建设经济强市的目标,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①统一思想,坚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坚持贯彻市委、市政府既定的工作思路和重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好泰安市在区位、资源、科技教育、产业培植、体制机制创新、软硬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使其转变为经济竞争的现实优势。在各地竞相加快发展和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形势下,保持清醒头脑,克服盲目乐观,正视差距,抢抓机遇,赢得加快发展的先机和空间。同时,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一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②抓住主要矛盾,实现重点突破。集中精力破解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以保证项目能及时落地、建设资金能有保障、基层政权能正常运转、农村公益事业能有效发展。继续紧抓招商引资、经济结构调整、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工作,以重点工作的大突破来推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招商引资继续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级分工负责,坚持“六个结合”,全线出击,重点盯靠,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成功率。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提升农业、着力培植工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特别要加大工业主导产业培植和大项目建设力度,抓好那些“大高外”项目建设,靠项目拉长产业链条。企业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重点是加快培植一批带动作用强、对地方贡献大的骨干企业和利税大户,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上档次、上水平。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政策理论、经贸、科技、金融、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研究经济发展和产业培植规律。培植大骨干企业,降低其发展成本;抓好中小型配套企业的改造升级,增强其产业配套能力,提高竞争力。④深化改革,营造跨越式发展的良好环境。一是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科学决策,保证政府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深化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制改革,推进市直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完善行政效能监察、举报投诉处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依法保护企业、客商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政府廉政建设,突出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六项专项治理”、“四项改革”等重点,强化对权力和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约束,建设廉政型政府。(宗德勇)

【重要政策、决定】 1月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从巩固“两基”成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6个方面,对今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构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农村教育体系;增强农村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全面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月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工作提速的意见》。该《意见》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精简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讲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落实责任、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建立提速工作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对政府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需要,如何优化发展环境,如何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出明确要求,并向社会作出承诺。
2月22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暂行规定》。该《规定》从集中采购、项目法人、公开招标等方面就政府工程项目如何进行采购和招投标,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2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的意见》,提出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要求以各类园区和现有企业为载体,以纺织、机械、建材、化工、冶金行业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加工贸易量的扩张和质的飞跃,实现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新突破。力争自2004年起,全市加工贸易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06年,加工贸易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0%,比2003年提高15个百分点;2008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有加工贸易项目,各县市区、高新区开展加工贸易企业数量比2003年翻两番。
3月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即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5%,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17%和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进出口增长30%,其中出口增长3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6%;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94‰以内。
3月1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城市规划决策工作规则》。该《规则》分6章27条,分别从市规划委员会、市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规划专家组、工作程序等6个方面对市城市规划决策的有关程序和规则进行明确规定。
3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清费治乱减负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要求在2002年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上年清理经营性收费的基础上,以清理行政许可收费和涉农、涉企收费为重点,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部分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
3月11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该《规定》分6章29条,分别从出让计划、规划与储备、土地出让、纪律等6个方面对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3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村村通客车”工程的意见》。该《意见》围绕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繁荣农村经济提出,2005年底前,除个别地处偏远山区、湖区不能通行公路的行政村以外都要开通客车。尚未通车的130个行政村全部开通客运班车;建设乡镇客运站场18个,港湾式候车亭92个,乡村停靠站牌1323个,达到全市城乡村站、亭、牌统一规范,形成环行布网、干支相连、村村相接的城乡客运网络。
3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烟草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烟草行业改革,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大市场,提高市卷烟市场的控制力和烟草行业的经营效益。力争2004年全市卷烟销量达到14.5万大箱,人均卷烟销量达到6.75条,市场占有率达到98%以上,销售额达到8.5亿元,实现利税1亿元。2005年,全市卷烟销量达到15万大箱,人均卷烟销量达到7条,市场占有率达到99%以上,销售额达到9.5亿元,实现利税1.2亿元。
4月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城市市区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就城市化进程中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面积计算、补偿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4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整治乱采滥挖“泰山松”、“泰山石”实施方案》。确定4月2日至5月底,在泰山景区,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泰山区,岱岳区粥店办事处、黄前镇、徂徕镇、下港乡区域范围内,对各类苗圃、家庭院落内培育经营的移植树木和“泰山石”的开采、加工、销售场点等进行集中整治,从而全面禁止非法采挖、培育和销售“泰山松”、“泰山石”的现象。
4月1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该《办法》分6章59条,分别从拆迁管理、拆迁补偿与安置、拆迁评估、奖励与处罚等6个方面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4月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和技术设备、做好基层消防工作、强化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等方面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
4月21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2004—2007年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2004~2007年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体制、机制和管理的创新,夯实现有产业基础,细化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半径,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构筑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各行业竞快发展的服务业新格局,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4月22日,市政府印发《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的有关精神,对市种粮农民的补贴品种、标准、资金额度、时间、资金来源、兑付方式以及组织实施等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务必在5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5月1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实施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按照规定,成立泰山管理行政执法局,代表市政府实施景区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照省政府的批复精神,该局可依法行使景区内的风景名胜管理、文物管理、林业园林管理、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可行使景区内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管理、地质矿产和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物价管理、交通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5月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泰安市城市市区和高新区燃煤炉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2005年6月底前,分期分批淘汰泰安市城市市区和高新区内4吨/小时(2.8兆瓦)及以下燃煤炉灶。其中,2004年9月底前,淘汰1吨/小时(0.7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水炉、炊事灶;2005年6月底前,淘汰1吨/小时(0.7兆瓦)以上、4吨/小时(2.8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
5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市区村庄综合改造的意见》。《意见》针对近年来城市市区村庄综合改造滞后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市区内村庄综合改造的基本原则、要求、任务和实施办法,明确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5月19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分5章59条,分别从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垃圾管理、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对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5月26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今后一段时间内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要求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5月2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今后工作的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求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发展,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采取政府强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等综合措施,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争取到2007年,全市基本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20万公顷;标准化优质畜产品达到50万吨;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达到2万公顷;有机食品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33万公顷,把泰安市建设成全省乃至全国绿色和有机食品的重要产地和出口创汇基地。
6月14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及土地出让金返还规定》。该《规定》分13条,对城市建设项目配套费等费用减免和土地出让金返还行为作出规定和规范。
6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城乡道路维护和建设、加大对营运车辆监管力度、严格机动车安全生产管理、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强化对驾驶员队伍管理等措施,增强全社会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逐级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4项指标大幅度下降。
6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全面完成省里确定的清欠目标,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的拖欠发生。
7月28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该办法分6章38条,分别从绿化规划、绿化建设、养护与管理、监督检查等6部分对加强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进行明确规定。
8月13日,市政府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从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事管理、经费、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内部工作制度、监督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9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试行)》、《泰安市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试行)》、《泰安市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等7个预案,对各类应急突发性事故的救援范围、组织机构和职责、危险目标确定和危险性评估、救援体系及演练、救援物资和设备、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应急救援程序和处置方法、通讯联络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
9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培养和引进国际经贸人才的意见》,要求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广泛引进人才、实行兼职聘任等手段,采取一系列激励政策和措施,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绩效显著的国际经贸人才队伍,为全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9月27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该办法分7章39条,分别从规划与计划的编制、采砂权出让、采砂管理、河砂资源管理及储存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7部分对加强河砂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10月1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坚持“保发、促缴、扩面、严管”八字方针,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加快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10月23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意见》,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为中心,引导全社会树立“大质量”观念,坚持市场调控和政府监管相结合,依靠技术进步,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11月2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印发《泰安市供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分6章30条,分别从保护范围、保护管理、建设保护、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对市供电设施保护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12月19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工业企业30强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市政府对30强工业企业进行财政扶持的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费用的范围、内容以及简化的审批程序等,决定向30强管理者发放“泰安市工业企业30强经营者证”,要求各有关方面优化发展环境,为30强工业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李天波 张仁新)

【政府调研】 市政府研究室于1985年8月设立,主要职能是: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市政府重要综合性材料和文件,开展调查研究。1987年4月撤销。1991年4月,建立市行政管理学会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为县级事业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1996年4月,在原市行政管理学会办公室和市经济战略研究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市政府调查研究室,为县级行政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承担市政府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2000年10月,市政府调查研究室与市政府法制局合并,成立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调查研究室),主要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及市政府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全局性调查研究工作。2004年2月,市政府调查研究室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分设,划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年内,市政府调研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政务,搞好服务,为领导决策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①起草、审核领导讲话、署名文章、情况汇报等文字综合材料。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委全委会、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等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材料;审核、修改全市工业经济、经贸和外经贸、服务业暨旅游、农业和农村经济、招商引资、财税工作、奶业富民工程经验交流、教师节暨教育工作、登山节系列活动、赴韩日招商系列活动等各类专业会议、活动上市长的讲话、致辞;起草审核领导署名文章、汇报材料等文稿150余篇,100多万字。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翔实依据。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运行、企业改制、乡镇财源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政府管理运行机制创新等调研活动20余次,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性文章10万余字。其中,《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强力推进企业改制》、《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努力推进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保护世界名山,打造现代化名城》、《搞好名山名城保护开发,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等8篇文章先后在《人民日报》、《科技日报》、《市长参考》、《山东经济战略研究》、《山东政报》等省以上报刊发表。③筹备参加深圳首届中国城博会;完成中、英、日、韩不同语种的大型宣传画册《中国泰安》的组稿编印、《中国城市年鉴》等刊物的撰稿、供稿和12期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的调度与编发。 (耿洪义)

【政务信息】 年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挖掘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为政府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全年编发大范围信息98期,报五大班子52期,专报59期,被省以上采用各类信息167条,市以上领导批示67条(次)。新创刊《每日快报》和《信息参阅》,全年分别编发176期、23期。(唐衍刚)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年内,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353件。其中,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2件,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2件、建议74件,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275件,均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毕,按期办结率100%,面复率94%,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99%。(连军波)

【电子政务】 年内,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泰山信息网”和“泰安政务信息网”实现成功改版,版面内容进一步充实,实现动态数据更新及查询检索功能,在建设“阳光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宣传泰安泰山、促进招商引资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泰安政务信息网”成为机关工作的得力助手和工具,网内微机均可查询政府文件、国家法律法规、部门简报、领导讲话、泰安市情等数据资料,可直接查询省政府及兄弟市政府网站的有关资料,实现资源共享。为增加信息容量,完善信息服务功能,投资建立新华社专供政务信息系统,保证信息资源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可读性。在计算机办公网络建设方面,实现与人大、政协及市政府老院的网络互联,完成市直机关计算机办公网络延伸乡镇的试点工作,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开发出新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软件,平稳升级应急群呼系统,实现手机短信通知系统软件与电子政务平台的整合。 (宋西军)

【行政审批服务】 年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服务宗旨,以“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根本工作目标,按照“八项事项办理原则”和“六类事项办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年办理审批服务事项6.02万项,限期办结率99.85%,累计组织收入2.2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1.3亿元、契税23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2560万元。
创新工作机制 ①精简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文件,对首批进驻的37个部门和单位的473项审批事项及231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停止办理58项审批事项、36项收费项目。②强化授权管理。按照部门负责、窗口主办的工作模式,依据窗口工作人员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的“授权责任书”,进驻部门和单位全部明确窗口的预审处置权、审批决定权、特别处置权和协调答复告知权等4项职权,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一口受理、高效办理和规范管理。③加强程序管理。严格落实“十公开”制度,按照“六类事项办理制度”要求,明确规定审批事项的受理办法、操作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对涉及多部门、多个窗口办理的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事项和城市建设项目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市政府全面提速的要求,中心和进驻单位对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进行管理,逐一确定承诺时限,办理时限平均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
优化服务环境 ①实行重要项目跟踪服务。对符合泰安市产业导向、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高科技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及市以上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等,实行跟踪服务责任制,明确1名中心副主任或科室负责人为该项目跟踪服务责任人,一包到底,跟踪服务,从简、从快、从优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审批时限在原承诺办理时限的基础上普遍缩短1/3以上。②完善企业注册登记“一条龙”服务。通过对企业注册涉及的工商、计划、地税、国税、质监、经贸等部门的审批事项及部分前置审批逐项分析研究,设计内资企业注册和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协调国税、两区地税进入中心办公,初步实现企业注册登记“一条龙”服务。年内,办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66家,注册资本1.99亿美元;内资企业881家,注册资本33.23亿元。
严格积分考核 按照《中心积分考核办法》,对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分别实行月度百分和年度积分考核。年内,工商、财政、建设、教育、外经等17个窗口先后被授予月度“红旗”窗口;22人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赵代胜)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 2004年,机关事务管理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为方向,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年内,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评为“机关后勤先进集体”,并继续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机关事务后勤保障 ①以创建“全国优秀办公大厦”和“文明住宅小区”为目标,提高集中办公区和机关宿舍区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等工作水平。全年维修水电、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5000余台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36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均未出现责任事故。②坚持“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提高财务结算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全年划转财政资金4.62亿元,办理各类支出4.53亿元,调剂资金1800余万元,拒付不合理开支136.6万元,提供办公用品服务价值185万元。③以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强化安全教育,科学合理调度,车辆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年内,为市政中心各部门提供车辆服务近14万次、620万公里。④贯彻落实上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资产登记和审批程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机关事务管理改革 年内,按照市直机关后勤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实施对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办公区的物业和财务集中、统一管理。成立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补充完善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建设等管理规定,形成“招管分离、管用分离、全程监督”的阳光运作机制。制定《岗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岗位目标管理考评标准》,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ISO 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一次性通过国家质量认证中心的验收评审。会同市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变持卡乘车为发放交通补贴,满足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的交通需要。
自身建设 ①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培训,较好地解决“想干、敢干、会干、快干”问题。②改善工作作风。结合政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年内,各部门、住户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11个已解决;提出的13条建议,10条被采纳。③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暂行规定》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提拔15名科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调整9名科级干部。④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和市纪委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⑤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帮困扶贫和献爱心活动,为贫困地区生活困难群众和失学儿童捐款2万余元,捐物300余件;参加植树造林和泰城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公共意识;强化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年内,与财政、规划等部门配合,投资185万元对市政府原办公区进行综合整治。招商引资到位资金983.48万元,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50万元的目标任务。筹集资金30余万元为包村点修建村级公路1750米,架设高压线路2000米,改造农田13.33公顷。(明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