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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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2005年1月26~30日召开。会议应到代表448人,实际到会424人。会议审议通过市长贾学英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士杰提交的《关于泰安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任先德提交的《关于泰安市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兰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高峰岭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武嘉宏、杜卓群、侯存乾、朱光超为泰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收到代表提出议案4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通过,《关于建立健全我市城乡救助体系的议案》、《关于切实加强黄前水库水源地保护的议案》、《关于加强泰城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议案》作为议案办理,其余作建议办理。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1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孙运飞秘书长所作的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问题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庞泰新宣读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建议名单(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草案);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原则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原则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3月3日召开。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职务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市中级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和市民政局局长尹衍祥、市规划局局长牛玉忠对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尹衍祥、牛玉忠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耿文清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5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市财政局局长任先德作的《关于泰安市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作的《关于泰安市200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谷龙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泰安市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明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作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中级法院院长高峰岭作的《关于提请任免谢纯华等同志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旅工委关于全市少数民族教育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泰安市200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7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孙士杰作的《关于200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副局长尹逊祥作的《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谷龙作的《关于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光仁作的《关于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苏元华作的《关于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显义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运飞作的《关于提请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的报告》和《关于提请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王士国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关于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命事项和关于许可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王士国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9月27~28日召开。会议审议市旅游局局长单建军作的《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泰山管委主任李传旺作的《关于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尹成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市卫生局局长肖力勇的述职报告,副市长白玉翠作的关于提请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市卫生局局长肖力勇任职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考勤制度。会议对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市卫生局局长肖力勇进行投票评议,分别通过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意见;表决通过市政府有关组成人员职务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检察人员职务的任免事项。李秀兰副主任代表耿文清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1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运飞宣读的《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樊玉信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关于市审计局局长张书盈、市卫生局局长肖力勇任职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会议书面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检查“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泰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人大法制监督】 (参见《法制·综述》)。

【人事任免工作】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本机关及“一府两院”干部34人次。
3月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任命王登俭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姜德庆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元坤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卫星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王兴富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培义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旅游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登俭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袁明英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邢长彦为泰安市交通局局长、艾庆森为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卢成义为泰安市粮食局局长;免去张成利泰安市交通局局长职务、侯方桐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吕军德泰安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5月1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谢纯华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赵正海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赵衍军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裴晓东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程立君、卢宗国、秦洁建、王凌强、石军、尹波、王成钧、谭明娜、张纯昌、王芳、雷澎、杨本江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岳春森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张利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赵正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7月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杨章英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文明为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9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胡献兴为泰安市民政局局长、尹衍祥为泰安市人事局局长;免去尹衍祥泰安市民政局局长职务、杜卓群泰安市人事局局长职务。任命王永录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单传刚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田如勤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宝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王兴香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人大信访工作】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18件(起),接待上访群众977人,上访案件的办结率达90%。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年内,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常委会交办、有关委室督办、代表视察、常委会审议等措施,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及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件议案基本落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面复率和满意率均较上年有明显提高。 (宗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