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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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网络文化市场管理 ①开展专项整治。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工商、公安等8部门,下发《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4〕23号文件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的意见》,成立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文化局设立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公安、工商等8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多次组织全市性的统一行动,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7874人次,检查网吧5447家,查处违法违规“网吧”197家,其中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65家,超时营业的29家,浏览有害信息的18家,“黑网吧”85家,暂扣机器1283台,责令停业整顿69家,吊销许可证照15家,罚款1.8万元。为全市中、小学聘请20多名网络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员,强化对网络文化市场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督查。积极筹备成立泰安市网络文化协会,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并指导各县(市、区)相继成立泰安市网络文化协会县(市、区)分会。②落实技术管理措施。召开县(市、区)局一把手会议,就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装网络管理软件及建设市、县两级网络监控平台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年底,全市网吧经营业户的监控软件缴费工作全面完成,共收取75万多元,网络管理软件的安装及监控平台的建设工作进展顺利。③初步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工作。山东万佳网络文化有限公司、山东中鲁时空数字技术传播有限公司和山东爱书人网络有限公司三家连锁企业进入泰安开展连锁筹建业务。11月6日,由山东中鲁时空数字技术传播有限公司投资建立的网吧旗舰店——泰安中鲁时空数字文化家园正式营业,在全市正式开展连锁经营业务。
文化娱乐场所管理 ①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联合市公安消防分局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文化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利用半个月时间,市、县两级联合行动,对全市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经登记注册但达不到消防规范要求的100多家文化经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合格的2家单位依法注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②规范经营行为,积极探索文化娱乐场所管理监督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文化部下发的《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对初步审核、现场勘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审批前公示,避免文化娱乐场所扰民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与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及时交流、及时处理,不留后患。③放宽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准入限制,扶持文化娱乐单位发展。3月,在锦华之星俱乐部召开市直及两区骨干文化娱乐经营单位负责人座谈会。4月,组织部分业户和县(市、区)文体局长到长沙考察学习文化娱乐业发展的经验。在政策上,放宽对量贩式KTV等文化娱乐经营的准入条件,全年共新增量贩式KTV等文化娱乐场所50多家,其中泰山区增加了20多家。
音像市场管理 ①发展正版音像市场。继续扶持山东爱书人音像连锁和青岛海信音像连锁在泰安进一步扩大经营,年底全市已发展连锁店140多家。音像连锁店占全市音像店总数的三分之二,在音像业占据主导地位。②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根据省文化厅的要求,从5月24日起,利用一周的时间,联合教育、共青团、学校等部门单位,广泛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5月26日下午,市文化局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在市第一实验学校举行全市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启动仪式,第一实验学校近千名学生向全市中小学生发出“从我做起,拒绝盗版”的倡议。为提高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盗版音像制品的鉴别能力,邀请省稽查队的工作人员到场讲课。全市组织法规宣传14场,发出宣传单2万张,悬挂(张贴)宣传标语96幅,分别组织学生“尊重知识,拒绝盗版”签名12次,向学生赠送正版音像制品1600盒。针对音像市场存在的问题,共查缴非法音像制品15.09万盒。
自身建设 在全市文化经营管理工作中实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数据季报制度,加大对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调度和指导。成立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和监督。组织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稽查干部依法行政程序、音像制品鉴定、“网吧”管理知识三项技能培训班,提高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的管理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版权工作】 ①宣传普及版权保护法规。一是通过媒体强化宣传,在《泰安广播电视报》开辟专栏,系统介绍版权保护的法律知识。联合版权保护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泰安日报》刊发反盗版倡议书,在社会上引起反响,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宣传。4月19~26日,制作了简明生动、形象新颖的展板十余块,在泰山广场开展以“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为主题的宣传。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的著作权法知识竞赛。参加人数居山东省前列。在全国仅有的5个一等奖中,泰安市就获得2个。②版权保护工作。以做好旅游商品的著作权作品自愿登记工作为突破口,加强旅游产品的版权保护。到年底,已累计有200余件旅游商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有效防止了著作权作品被恶意抢注和投诉。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全年查处各类盗版图书案件20余起,收缴盗版图书12万余册。对神州大厦进行重点检查,共收缴盗版电脑软件3.6万张,盗版VCD光盘5.4万张,查处黑窝点10家。还查处“蓝猫”系列产品,处理盗版软件的投诉案件30余起,调解4起著作权案件。③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内,把查处软件的投诉案件作为开展版权保护的中心工作,把软件正版化作为版权工作的切入点。对全市建筑设计、广告、装饰等CAD软件使用单位的侵权行为进行检查,相继制定、下发《关于整治设计、广告、装饰、喷绘、打字复印、印刷、网吧等行业大量使用盗版软件行为的通知》、《泰安市版权局关于对CAD软件正版化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的CAD软件安装、使用单位要制定出软件正版化计划,并将合法取得CAD软件的安装、使用的书面文书报市版权局进行备案制管理。对不按照规定进行正版化要求的单位,市版权局依法查处。年内,受理投诉案件50余起。

【扫黄打非】 全市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4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2万册,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400余册。查处违规印刷厂31家,罚款2万元。查处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4家,收缴非法出版物3.6万册,收缴非法及盗版音像制品1.8万余盘。开展打击盗版教材、教辅专项行动2次,收缴盗版教材,教辅2万册。与“110”联动联合查处非法出版物运销案件2宗,收缴非法出版物1.8万册,挖出非法窝点1个。①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为配合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重点治理校园周边的文化环境,共取缔非法设立的网吧、书报刊点等197家,收缴盗版图书6000多册,盗版电脑软盘、音像制品9000多盘。②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业户60户,收缴非法图书,音像制品1万余盘(册)。组织上街法规宣传4次,散发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③演出市场管理有所创新。将工作重心放在重制度建设、重事前审批、重日常监管等方面,全年没有出现大的问题。积极协调各县(市、区)、乡镇建立由文化、公安、工商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变一家管理为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对演出市场管理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全年共查处“山会、庙会、物资交流会”上的非法演出团体45个,违规演出60场,收缴演出器材一宗,净化了演出市场。④加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工作。对东平湖地区、泰城周围城乡结合部、火车站、汽车站、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做到重点监控,常抓不懈。关闭问题较多的元宝图书批发市场,采取果断措施遏制神州大厦盗版软件销售势头。除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外,还聘请80余名兼职信息员,协助日常监管工作。全国、省“扫黄”办两次组织对泰城出版物暗访工作,均未发现大的问题,对泰安市的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表扬。

【“管理发展年”活动】 2004年,全市新闻出版战线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开展“管理发展年”活动为总抓手,全年印刷业投资达3.2亿元,比上年增长3倍;产值6.28亿元,比上年增长50%;上缴税金21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40%。发行业投资突破1亿元。①召开动员大会。3月4日,召开全市“管理发展年”活动动员大会。全市印刷、发行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文体局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共计300余人参加大会。大会确定把开展“管理发展年”活动作为全市新闻出版工作的总抓手,用“管理发展年”活动促管理手段的创新,促新闻出版产业做大做强。②出台鼓励政策。制定《关于鼓励全市印刷发行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重点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企业,鼓励印刷企业规模膨胀,鼓励印刷企业兼并、联合,按行业或地域成立印刷集团,鼓励企业强强联合,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通过优化,压缩部分“小”、“差”、“弱”企业。③举办泰山2004年春季全国印刷包装机械物资展销会。4月1日,市文化局联合市印刷协会和市印刷物资公司举办“泰山2004年春季全国印刷包装机械物资展销会”,参展厂商40余家,当天成交额达1000多万元,达成意向4000多万元,使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价廉物美的设备。④建立泰山文化城。该城总投资2200万元,经营面积7100平方米,共有图书、报刊、音像、网吧、美术作品等经营摊位200多个。9月8日举行建成开业典礼。该城图书经销商取得200多家出版社的销售代理权,与500多家出版社常年有业务往来。⑤举办图书展销活动。登山节期间,在泰山影剧院举办“第十八届泰山国际登山节图书展销会”,参展书商20余家,图书品种万余种,参观人数近万人,成交额达200余万元。⑥开展评先树优活动。在全市印刷、发行单位开展了评选“管理发展年”活动先进单位、“十佳”印刷企业、“十佳”发行单位、“十佳”网络管理小组长单位活动,并在年底召开全市新闻出版“管理发展年”活动阶段性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和典型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