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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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2004年金融运行情况】
存款情况 ①各项存款。1985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为10.42亿元。2004年末,各项存款余额为536.83亿元,年均增长23.06%,是1985年的51倍。②企业存款。1985年,全市企业存款余额3.15亿元,占各项存款的30.2%。2004年,企业存款增加到122.79亿元,年均增长21.26%,占各项存款的比重降为22.87%。③财政存款。财政存款包括财政金库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因受缴款方式和存款时间影响较大,数额较小。1985年全市财政存款为0.2亿元。2004年增加到7.05亿元,年均增长20.6%,占全部存款的比重由1.9%下降为1.3%。④储蓄存款。储蓄存款包括城乡居民在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部门的存款,1985年泰安市储蓄存款为4.97亿元,占各项存款的47.69%。储蓄存款主要有活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等。1988年9月1日起,全市金融机构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城乡居民个人三年期以上储蓄存款除按现行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全国统一的保值补贴率支付给补贴利息。后随物价平稳,于1991年12月1日保值储蓄停办。1994年3月2日重新开办,至1996年4月1日保值储蓄停办。1999年9月1日起,全市工商银行分支机构率先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采用实名制,利率给予优惠。2000年4月1日,泰安市按照国务院第285号令《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对居民个人开立的存款账户实行实名制。2004年末,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338.57亿元,占各项存款的比重为63.1%。1985~2004年,居民储蓄存款年均增长24.88%。⑤农业存款。1985年,泰安市农村存款余额为0.73亿元,占全部存款的6.96%。2004年存款余额上升到8.85亿元,占全部存款的1.65%,年均增长14.07%。⑥外汇存款。1985年,泰安市外汇存款19万美元。到2004年末,全市外汇存款余额达6839万美元,年均增长37.55%。
贷款情况 ①贷款政策。1985年,全市各家银行对贷款实行从紧控制。对工商企业贷款,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以及国家重点项目投资的流动资金需求,优先支持收购适销对路的工业品、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收购的流动资金需求,优先支持产品有市场和出口创汇产品的资金需要,严格限制长线滞销产品的生产。1986年,银行贷款在讲求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有所松动。1987年,信贷工作贯彻“紧中有活”的方针,重点支持能源、交通、基础工业、轻纺、深加工企业,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优质名牌、适销对路和出口创汇产品的生产和主要农产品收购;在收紧银根的前提下,着力调整信贷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1988年,市内各家银行贯彻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信贷政策,合理调整信贷资金,积极支持效益好、产品有销路企业的生产。从1992年起,根据“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管理、盘活总量、提高效益”的信贷政策和1993年夏季提出的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需求,新增贷款用于重点行业需要。199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适度增加货币供应量,泰安市发放应急贷款11亿元,再贴现2.5亿元。1998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国家采取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决策,全市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和货币供应量;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1999年,在居民储蓄居高不下、消费市场疲软的情况下,适时推出消费信贷政策,主要包括汽车消费信贷、商品房消费信贷、教育助学贷款、大件耐用消费品信贷业务。为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从1999年起开始发放支农再贷款。2000年,泰安市积极开展消费信贷业务,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2003年至2004年,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有保有压”、“有抑制、有发展”的调控要求,增加对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②贷款规模。1985年,泰安市各项贷款余额为14.32亿元。从1994年开始,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实行集约化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加大信贷投放。2004年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372.39亿元,年均增长18.71%,是1985年的26倍。③贷款种类。1985年,泰安市工业贷款余额为3.22亿元,2004年增加到88.74亿元,年均增长19.07%;商业贷款从1985年的6.1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28.23亿元,年均增长8.34%;农业贷款从1.6亿元增加到64.7亿元,年均增长21.5%。从1999年开始发放支农再贷款,当年余额为1.01亿元,2004年支农再贷款余额达6.4亿元,年均增长44.67%。中长期贷款从1.9亿元增加到83.19亿元,年均增长22%;外汇贷款从289万美元增加到5491万美元,年均增长16.76%。1985年,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中长期贷款占各项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2.45%、43%、11.2%和13.3%;到2004年,占各项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3.83%、7.58%、17.37%和22.34%(以上数据为剥离和核销后的数据)。④不良资产剥离。自1999年实施不良资产剥离,到200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共剥离不良资产55.85亿元,其中本金41.61亿元、利息14.24亿元。1999~2000年,全市金融机构共剥离不良资产52.85亿元,其中本金38.80亿元、利息14.06亿元。2004年全市金融机构共剥离不良资产2.99亿元,其中本金2.81亿元、利息1801万元。⑤核销呆账本息。200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历年核销呆账本息36.80亿元(本金23.93亿元、利息12.87亿元)。其中,1994年底以前核销呆账本息6537万元(本金5047万元、利息1490万元),1995~1999年核销呆账本息3.49亿元(本金2.82亿元、利息6718万元),2000~2004年核销呆账本息32.66亿元(本金20.61亿元、利息12.05亿元)。(岳安玉)

【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年末,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市人民银行)辖新泰、肥城、宁阳、东平4个支行,有职工327人,其中市人民银行175人。市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是:落实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管理信贷征信业,经理国库,现金管理,金融服务,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等。
金融调控 年内,市人民银行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有保有压”、“有抑制、有发展”的要求,选准宏观调控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调控和发展的关系,有效支持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①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传导。市人民银行印发《2004年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市六大支柱产业发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控制过热行业的信贷投入,避免“一刀切”、“急刹车”。完成“泰安市奶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研究”调研课题,制定《大力支持奶牛业发展的信贷指导意见》,以支持奶业发展为切入点,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市人民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0.38亿元,余额为6.4亿元,引导农村信用社增加农业贷款13.08亿元,增长25.33%。督促全市金融机构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81万元,助学贷款1050万元。②推动银企合作。建议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银企联谊工作的通知》,开通运行金融公共网络信息平台,成功组织召开诚信建设暨银企合作成果新闻发布会。会上,6家金融机构与47家企业、68个项目达成110.6亿元的贷款意向。针对四季度贷款增长缓慢,资金到位率低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并多次召开现场调度会,督促金融机构准确把握贷款节奏,全年资金到位率达到62%。③培育票据市场规范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票据为企业融资32.36亿元,开办保函、保理、信用证业务5.97亿元,核销或剥离呆账本息19.29亿元,有效缓解企业的资金困难。④加强外汇管理。认真落实进口付汇同步核报制度,稳步推进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改革,推行分类核销制度,进一步扩大自动核销企业范围,扩大企业外汇资源配置的自主权。对辖区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努力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实施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调整措施,合理满足企业和个人商务出境用汇需求。完善境外投资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促进了对外贸易发展。全市实现出口收汇4.42亿美元,进口付汇1.62亿美元,分别增长62.92%和57.86%。
金融稳定 ①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制度。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调查制度,及时进行跟踪监测,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履行中央银行监督管理职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年内,全市各金融机构运行平稳,各项业务健康发展。②积极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资金支持工作。年内,对全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5.79亿元,用以置换其不良资产5.29亿元,核销亏损5000万元,督促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规范增资扩股,努力实现“花钱买机制”的目标,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深入。③优化金融运行环境。牵头开展以争创文明诚信金融单位、文明信用企业、文明信用乡镇、村、户为载体的文明信用环境创建活动。全市评选出文明诚信金融单位23家、文明信用企业39户、文明信用乡镇9个、信用村960个、信用户26万余户。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通过金融机构推荐、中介机构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评选出A级以上信用企业109家,并分别举办诚信单位和信用企业命名、授牌大会。经过努力,全市的社会信用环境逐步改善,企业、居民的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年末,全市创建金融安全区指标得分87.33分,较上年提高5.05分。
金融服务 ①建立大金融统计体系。该体系覆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扩大信息服务的共享范围,加强数据监测分析。②强化支付结算管理。成功运行新版同城清算系统,减少资金在途时间,资金利用率显著提高。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强化柜面监督,前移监管关口,提高会计核算质量。③提高国库服务质量。强化国库核算系统2.0版的运行管理,积极做好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认真做好国债发行和兑付工作,全年发行六期凭证式国债2.2亿元,兑付国债本息26.24万元。④规范人民币管理。认真做好现金投放、回笼分析预测工作,准确编报发行基金调拨计划,加大元以下票币投放力度,有效缓解零币供应紧张状况。积极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假币收缴程序。⑤银行卡业务健康发展。年末,全市发放各类银行卡63万余张,布放ATM机133台,安装POS机780台,发展特约商户428家,全年发生ATM跨行交易2.29亿元,POS交易2.27亿元。
年内,市人民银行切实强化内部管理,深入开展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机关建设,顺利完成班子调整和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成功引进并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努力完善“人本管理、制度约束、文化引导”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济南分行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名列第4位,继续保持A级行序列。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5年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在“民主评议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中被评为前10名,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外经贸工作先进单位”。

【金融运行情况分析】 ①人民币存款稳定增长。12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36.83亿元,比年初增加89.28亿元,增长19.95%,增量和增幅分别列全省第8位和第4位。其中,企业存款比年初增加32.73亿元,增长36.34%,同比多增14.82亿元,占各项存款的比重由上年的20.02%提高到年内的22.87%;储蓄存款比年初增加48.38亿元,增长16.67%,同比多增6.31亿元,继续保持较高增速。②人民币贷款适度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12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72.39亿元,比年初增加54.97亿元(剔除核销等不可比因素,实际增加57.23亿元),增长17.32%,增量和增幅分别列全省第11位和第7位。其中,农业贷款比年初增加13.08亿元,增长25.33%;短期工业贷款增加21.62亿元,增长32.22%;基建贷款比年初增加11.78亿元,增长44.19%。票据融资达到32.36亿元,较好地满足企业资金需求。部分过热行业贷款增幅得到有效控制,房地产、纺织业贷款分别比年初减少1.42亿元和1.97亿元,同比少增4.21亿元和4.4亿元,钢铁、水泥等行业贷款增势也逐步放缓。③现金回笼大幅增加。全年累计现金收入1799.75亿元,累计现金支出1789.3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4.05%和33.63%,现金净回笼10.36亿元,比上年多回笼6.82亿元。主要原因是,商品销售收入回笼现金同比增加48.49亿元,服务业收入回笼现金同比增加25.79亿元,是1978年以来的第二个现金回笼年,是全市经济金融发展迅速、结构调整发展转变的结果和体现。(岳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