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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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85年泰安撤地改市后,泰安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改名为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设3个职能科,行政编制18人,辖科级事业单位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6年,成立泰安市征收排污费监理站,编制6人(1992年更名为泰安市环境监理总站,编制16人。2001年7月,成立泰安市环境监察大队,与监理总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编制18人。2003年12月,更名为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18人)。1989年,市环保局增设科研监测科,成立泰安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公司,1999年更名为泰安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编制15人。至1990年底,全市有环保机构20个,工作人员278人。1996年机构改革,市环保局设5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23人。1998年,全市有环保机构23个,编制339人,实有414人,其中市环保局编制26人,实有26人。1999年成立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1年机构改革,市环保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定编2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直属单位3个(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全市有环保机构23个,工作人员478人。年末,全市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23个,干部职工474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泰安市环保局有干部职工107人,其中局机关工作人员28人。
年内,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围绕“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促进泰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强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长寿服务两个意识,紧扣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大任务,突出思想政治、行风法纪、基础能力、制度机制四个建设,实施蓝天、碧水、生态、宁静、安全和达标六项工程的“12346”总体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污染防治 ①做好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编制完成东线工程大汶河、东平湖、洸府河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等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成立领导小组,印发《泰安市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工作职责分工》,将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至市政府14个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督促治污项目建设进度。年末,列入市长责任书的54个治污项目,完成17个,正在施工的18个,完成投资4.01亿元。②开展泰城燃煤炉灶专项治理工作。自5月起,市政府组织开展泰城燃煤炉灶专项治理工作,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淘汰泰城建城区内4吨/小时及以下燃煤炉灶。泰城1吨/小时及以下791台燃煤炉灶中,年内整改完成672台,占全年任务的85%。12月9日,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市委“三城联创”工作验收组的检查验收。③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市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联合进行3次集中监督检查。市政府先后召开工作协调会4次,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进行具体部署。年末,全市有21家医院与美因固体废料处理有限公司签署固体废料处置协议,日处理量3吨。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完成262家工业企业、医疗卫生单位、使用和经营单位申报登记填报工作。④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利用广播、报纸等媒体对放射源知识及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对全市涉源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生态保护和建设 ①全面启动生态市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领导体制和组织协调机制。3月16日,召开全市生态市建设动员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开展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大纲》进行专家评审。依据《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完成《泰安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初稿)。②组织参加“山东生态省建设高层论坛暨第一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9月16~18日,组团参加在青岛举办的“绿博会”,具体参加环保成就展、环保项目技术需求展、绿色产业技术和产品展。全市88家企事业单位参展,设展位39个,制作展板273张,签订合作协议17个,涉及合作金额2.51亿元。其中,与韩国、日本等国
外公司达成4项合作意向,涉及合作金额5000万元。③开展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和生态县建设试点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编制《乡镇环境规划》,肥城市石横镇等5个乡镇作为省级第一批创建乡镇,通过专家论证,肥城市被列为全省第一批生态县建设示范县试点。④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前期工作。制定《泰安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计划》,确定到2006年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聘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开展“创模”规划的编制工作。
落实环境管理各项制度 ①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加强对2003~2005年度环境目标责任书指标项目的日常调度和检查。年末,本届责任书16项指标项目中,有6项达到考核要求。②发放排污许可证。7月9日,召开全市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会议,向35家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1家企业发放临时排污许可证。③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治污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落实“以新代老”、“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有关制度,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加大区域环评、开发区环评、规划环评的力度,督促协调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全年审批有污染的建设项目85个,对20个建成投产的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项目11个。④排污收费。认真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进一步拓宽征收面、完善征收程序,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费的征收力度,开征氮氧化物排污费。全年征收排污费1557.17万元,其中市环保局征收204万元。⑤环境信访。全年办理环境信访案件982起,处理率100%,结案率98%以上。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6件。⑥现场环境监督管理。会同计划、经贸、监察、司法、安监等部门,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检查人数2255人次,检查企业992个次,查处违法企业23家,对5个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增加抽查、暗查和夜查。全市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3起。
环保宣传教育 “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泰安市环保史上第一次环保文艺汇演,在《泰安日报》刊发市委、市政府等主要领导的署名文章。继续在全市开展“泰汶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中国环境报》泰安专版。参加泰安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文艺汇演,举办环保专场,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市环保局获优秀组织奖,5个单项奖。首次在市委党校举办生态环保讲座。开展第二批市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16所学校通过市级“绿色学校”验收。选送17件作品参加“绿箭杯”全国青少年环保创意大赛,泰安二中选送的环保小创意《藤蔓大厦》获全国二等奖。
环境监测、科研 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周报、日报和预报工作,泰城空气质量预报于3月1日起在省级新闻媒体播出。开展室内环境空气监测工作。完成大汶河流域角峪桥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开展ISO 14000认证咨询、清洁生产审计和地表水、大气环境容量测算工作,全年取得各项监测数据2.11万个。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组织、协调泰山亚细亚食品有限公司,参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瑞士政府和山东省环保局开展的环境友好合作项目,该项目被省EST办公室列为全省首批两家合作企业之一。

【环境质量】 泰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自1985年以来对泰安市城区空气、水、噪声等污染要素进行的各项监测表明:1985~1989年间,人们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空气污染呈逐年加重的趋势,到1989年空气污染达到最重的程度,1991~1996年各污染物浓度呈稳定状态,1997年后空气污染呈下降趋势。水环境质量状况复杂,影响因素较多,地表水污染在“八五”期间比“七五”期间加重;“九五”以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下降,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控制,并开始向好的方向转化。到2004年,泰城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泰城自来水水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区环境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噪声达标区54.5平方公里。
大气环境质量 泰安市是全省煤炭基地之一,煤炭含硫量较高,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物为境内主要污染物。市区从1999年起,氮氧化物的监测改为二氧化氮(N02)的监测,从2002年起,总悬浮颗粒物的监测改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监测。
水环境质量 ①地表水。泰安市地表水域环境主要由大汶河水系和湖泊、水库构成,地表水的监测始于1976年。大汶河水系属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东平湖是山东省最大的天然湖泊之一,位于东平县境内,面积209平方公里(折合2.09万公顷),常年水面1.55万公顷,是省内重要的淡水渔业生产基地,流泽桥和陈山口分别是大汶河流经东平湖的入口和出口。②地下水。泰安市地下水监测始于1977年。监测PH、总硬度、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氯化物、六价铬、砷、汞、铜、锌、镉、铅、锰、铁、化学耗氧量、色度、浊度、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23个项目。泰安市站主要监测自来水公司水井。1985年,除大肠菌群外其余项目均不超标。“七五”期间,1987年属轻污染,其余各年属尚清洁。“八五”期间,1991~1993年有总硬度、六价铬、硝酸盐氮3个项目存在超标现象;1994年和1995年各监测项目均不超标;自1996年以来,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各监测项目均符合标准。
声环境质量 泰安市环境监测站自1989年开始监测区域环境噪声,1989年等效A声级为57.7分贝。自1997年开始分昼间和夜间监测。道路两侧交通噪声监测自1986年开始。1986~1987年只设若干点一次性监测,自1988年起按主要交通干线,分路段多点进行监测。

【泰安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全部通过省验收】 11月16~24日,泰山区、岱岳区、东平县、宁阳县环保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通过省考核验收。至此,泰安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全部通过省验收。200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把建立职责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高效的执法机制作为总体目标任务。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各项执法程序和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行为73起。实施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执法考核和评议,对造成错案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新泰市依法清理取缔122家石粉生产加工企业】 年内,新泰市政府组织环保、工商、国土资源、水利、安检、公安等11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122家石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依法清理取缔,共拆除生产设备182台(套)。这些石粉生产加工企业大都生产工艺简单,石粉生产中的外排物阻塞河道,至使水中生物窒息死亡,灌溉农田土地坂结,有的直接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破坏旅游区风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当严重。大多数业户没有环保、工商、国土资源、水利、安检等部门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审批手续,属非法经营生产。(魏云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