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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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全市各级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部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为重点,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保持了社会政治稳定,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政法队伍建设 年内,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总体目标,大力推行“六大规范”(以人为本,推行教育培训的规范化;深化改革,推行人事管理的规定化;公正执法,推行执法活动的规范化;从严治警,推行管理监督的规范化;转变作风,推行服务群众的规范化;夯实基础,推行内务管理的规范化),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年内,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有5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3人被评为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其中一等功1人,二等功2人;30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0人被授予“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 (张 峰)
隐蔽战线斗争 ①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非典”等重要时期的安全和有关任务的完成。②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动向,建立了反恐怖工作指导协调和应急机制。③本着打击深挖、防范控制、宣传揭批并重的原则,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
“严打”整治斗争 组织开展春季、夏季、冬季“严打”统一行动以及打黑除恶、破案追逃、缉枪治爆等专项斗争。年内,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59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537人,摧毁犯罪团伙143个、成员600人,判决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393人。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先后开展对学校、企业、医疗机构周边和对泰山风景名胜区、铁路、公路、通讯线路、输油(气)管道沿线的集中治理整顿,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建设“稳如泰山平安城市”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总体部署,制定了泰安市《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级联创”,建设“稳如泰山平安城市”的实施意见》,开展“稳如泰山平安城市”的创建工作。①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乡镇普遍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31名;3796个村(居)成立了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五位一体”的综治机构,做到“组织、人员、责任、报酬”四落实。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落实了组织领导、定期排查、挂帐销号等工作措施,区分社会矛盾、治安隐患、重点人员三大类13项不稳定因素,逐项建立了台帐,落实了防控措施。③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突出城区、以城带乡、切块研究、整体推进”的思路,组建城乡治安巡逻队,推行“网络化”巡逻,形成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快速反应、区域预防、查缉堵控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功能、立体化的治安防控网络。在全市推行社会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有3105个村(居)、2054个企事业单位、64个居民小区实行了治安防范承包。④开展全民法制和道德教育。实施“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成家长、学校、单位、派出所“四级帮教网络”,全市2177所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