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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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由政府直属机构升格为政府序列部门,人员编制由14人增加到16人。年底,除东平县在政府办公室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牌子外,其余5个县市区均已设立民族宗教事务局,列政府序列。年末,全市有回、满、壮等少数民族29个、7.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6%;其中回族7.76万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9%。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市呈大分散、小集中分布。全市6个县(市、区)的86个乡(镇、办事处)均有少数民族居住,较集中的有66个乡(镇、办事处)的145个村(居)。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有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4个;2000人以上的乡(镇、办事处)11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村人口50%以上的民族村(居)49个。全市共有宗教团体9个,其中市级3个、县级6个;依法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63处,其中正式登记的150处、临时登记的13处。各宗教教职人员231人,信教群众10.49万人(不含佛、道教信徒)。在各教中,天主教活动场所22处,神甫5人,信教群众4459人(其中望友321人),集中分布在岱岳区、肥城市和东平县;基督教活动场所78处,教职人员71人,信教群众2.32万人(其中慕道友6613人),全市各地均有分布;道教宫观2处(泰山碧霞祠、王母池),教职人员33人;伊斯兰教清真寺61处,教职人员122人,信教群众7.73万人。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信教群众超过1.5万人;信教群众聚居村73个(其中伊斯兰教70个,天主教2个,基督教1个)。
民族经济 ①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步伐。年内,在省庄镇、禹村镇、马庄镇,培育发展一批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和养殖基地。11月,举办全省小尾寒羊、奶牛、肉牛养殖培训班2期,培训技术员120人。全市鲁羊存栏80万只,累计向26个省、市、自治区的100多个市、州、县调拨30万只,收入2.80亿元,有4000多户少数民族群众受益脱贫。②创造民族经济快速发展的外部条件。年内,启动第二期少数民族帮扶工程,对18个村的37个帮扶项目,先后投资8000余万元,所有项目已基本竣工。10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奔小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暨少数民族帮扶工程现场会在泰安召开,国家民委对泰安的帮扶工程给予充分肯定。③推动民族经济扩规模上水平。年内,市伊斯兰教协会和少数民族大户联营,建立“金兰奶牛养殖场”。在其带动下,全市建成奶牛养殖小区23处,其中80%由少数民族群众建成,饲养奶牛3万头,年经济总收入可增加1.2亿元。④提高少数民族集居区的农业产业化水平。根据部分少数民族群众集居在城乡结合部的特点,指导并帮助聚居在城乡结合部的民族村镇规划建设畜牧、皮毛、粮油、蔬菜、果品等专业批发市场20多个。其中,山东泰山商贸市场面积9万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可容纳经营户1800个,年营业额3亿元,上交利税1500万元;岗上畜禽交易批发市场占地4公顷,投资300万元,由国家商务部授牌,已成为华东地区大型畜禽交易市场之一。⑤发展少数民族民营经济。年内,全市累计发展少数民族民营企业100家,涉及食品、机械、化工、纺织、建材、皮革、建筑等行业,个体工商业户4800家,二、三产业产值4.3亿元,占全市少数民族社会总产值的60%以上。⑥帮助少数民族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年内,帮助民族村调整种植业结构266.67公顷,引进名优特品种6个。泰山区、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推进粮、菜、果、蚕立体农业的发展;马庄镇西隅、前营、后营3个回民村,及时调整种植品种,亩产值由原来的500元猛增至3500元;边院镇大王村种植大樱桃66.67公顷,建立了优质苗木培育基地,亩产值由原来的400元增至3200元。
民族教育 ①支持民族文化教育。年内,泰安市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着重抓3所民族学校的建设。一是确定泰安回民中学搬迁方案。年内,市委书记耿文清到泰安回民中学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总造价2200万元的回中搬迁方案。二是投资50万元,建设、完善马庄回民中学的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劳技、理化、生物实验室和图书室,整修校舍道路,使其达到省级二类标准。三是投资86万元,建设规范化的西台民族小学,该校占地1.6万平方米,可接收300名适龄儿童入学。②加强民族团结和法制宣传教育。10月,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宣传教育,在市、县两级党校新增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教学班。采取系列报道、专题新闻、民族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全市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成果。在“开斋节”、“圣纪”等重大民族节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深入到清真寺,同群众一起欢度节日。年内,着力培养东孙村党支部书记米培莲等先进典型,先后召开6次典型经验现场会,广泛宣传米培莲干事创业、维护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少数民族村(居)形成学标兵赶先进、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在“四五”普法活动中,制定民族村法制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意识;建立预防突发事件预备队,一旦发现突发事件苗头,立即配合政法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深入一线,说服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学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展对民族村(居)送政策、送法规、送温暖活动,少数民族群众通过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显著增强。
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①制定《泰安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四年规划及实施意见》,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全市干部队伍总体布局,规定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县和千人以上乡镇班子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不得低于15%;从高校选调生中选调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接收少数民族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招考公务员时每年招考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考生。②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市委党校定期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鼓励报考在职大学,提高学历层次;组织少数民族年轻干部上挂下联,实践锻炼,增长才干。③大胆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问题。年末,全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100人,比1994年增加了7%,其中市厅级1人、县处级16人、乡科级50人。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4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各级人大、政协、2000人以上的11个乡镇党政班子、民族村(街)的两委班子主要领导、民族中小学领导班子均按规定配齐配备了少数民族领导干部。④健全民族工作基层堡垒。年内,将50个民族村班子分为一、二、三类登记造册,按照“巩固一类、提高二类、限期整顿三类”的总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加大调整力度,扩大少数民族干部比例,选拔一批党性强、有奉献精神、有发展思路、有组织能力的民族群众进入村级班子,保持了社会稳定,起到了战斗堡垒作用。涌现出金兰英、米培莲、杨新前、陈宝友、张学广等一批艰苦创业、勤劳致富的先进民族村党支部书记。
宗教事务 ①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年内,按照省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采用广播、电视、黑板报、集中宣传日等形式进行宣传;编印宗教政策法规知识问答,发到乡村干部和宗教活动场所,年内,共印发宣传品1万份,宗教政策法规测试题1万份,加强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的政策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②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把年检工作与“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紧密结合,培训各类人员200余人。年内,举办清真寺管委会主任培训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提高基层干部的认识,增强依法管理的意识。6月,经省文物保护中心设计,省文物局批准,投资170余万元翻修泰山碧霞祠大殿和香亭,保证千年古庙的完整无损;泰山区解决了青年路基督教会长年管理混乱的问题;岱岳区帮助西界清真寺完善各项制度,聘请了阿訇;新泰市对基督教活动点进行重新登记,纳入正规堂点,依法进行管理。全市163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合格。成立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领导小组,推广“以堂带点”经验,清理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县市区结合区划调整,重新登记基督教活动场所,把家庭聚会点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解决了基督教活动点散乱和布局不合理的问题。③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宗教团体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6个县市区分别对教职人员和活动场所负责人进行培训。做好宗教团体换届的代表推荐工作,年内,参加省级宗教团体换届代表44人。宁阳县选举产生“第一届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妥善解决宗教界的房产问题,先后解决青年路基督教会与泰安一中的房产遗留问题、肥城市老城镇较场屯教堂、新胜天主教堂和东平县茅庄天主教堂归还教会的问题。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解决了办公场所和经费问题。④坚决打击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协助公安部门对“实际神”邪教进行打击;岱岳区依法查处违法宗教活动点6处,取缔非法家庭聚会点2个、邪教聚会点6处,处罚21人;东平县对“灵灵教”、“东方闪电”等邪教人员进行严厉打击,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张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