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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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两级民政机构7个,在职职工430人。市民政局机关有8个行政科室、5个事业单位、1个双拥办公室、1个民间组织管理局,在职职工63人。另有8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2个正县级单位、6个科级单位,在职职工413人。全市民政工作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单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整体工作迈上新水平。泰安市再次被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①救灾救济。年内,全市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多种自然灾害,年平均降雨969mm,比常年多47%。全市农作物受灾面积11.51万公顷,成灾8.96万公顷,绝收3.12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97亿元;倒塌房屋1.03万间,损坏房屋1.0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5.80亿元。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活动,召开全市救灾工作会议,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并在部分受灾较重地区启动救灾预案。全年市以上共拨发救灾款1694万元,投入救灾物资折款815万元,救济灾民25万人。②社会捐助。年内,组织开展抗旱、抗击非典和抗洪救灾等大型社会捐助活动。全市有381个单位、7.4万人捐款1143.5万元、衣被21万件。其中捐助新疆喀什震区50万元,支援菏泽灾区衣物8.8万件。③农村五保供养。年末,根据全市五保供养普查情况,全市有农村五保对象1.12万人,其中各级敬老院供养3738人,集中供养率33.5%;敬老院108处,其中乡镇敬老院81处。④三峡移民安置。年内,省政府分配泰安市新增三峡移民300人。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5个县市区的10个乡镇、19个村作为安置点。市民政系统组织县、乡、村三级负责人赴重庆开县进行移民资格复核。开展移民对接考察工作,共65户、306人与全市各安置点签订外迁安置协议。第一批入住的三峡移民安心生产、生活,已逐步融入当地社会。⑤社会救助。年内,根据上级要求,泰安市收容遣送站收容遣送业务取消,改建为泰安市救助管理站。全市共救助求助人员729人,其中本省462人、外省260人、无法查明地址的7人。⑥最低生活保障。按照省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城市低保对象摸底排查工作。按照以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低保新政策,全市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372户、4139人。年内,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65万户、6.32万人,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2328.5万元,其中城市保障1.51万户、3.81万人,发放保障金1848.2万元;农村保障1.15万户、2.51万人,发放保障金480.3万元。城乡保障总人数比上年同期4.95万人,增加27.6%。全市城镇人均月保障金额为40.4元。开展特困救助活动,向42户特困企业职工发放救助金16.5万元。⑦社会福利事业。年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达1.3亿元,其中电脑票1.27亿元,即开型票400万元。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被评为“全国电脑福利彩票发行先进单位”。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福利公益金4500多万元。从福彩公益金中拨出1500万元建设“星光计划”项目,其中投入1336万元建成64个“星光老年之家”项目,建筑面积达4.55万平方米,改建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1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入130万元救助4000名特困职工和残疾人。成功举办“福彩相约泰山”大型演唱会,现场救助贫困学生、孤儿30万元。对全市147个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认证,注销17个不符合福利企业标准的企业。全市130家福利企业,共安置残疾人3102人。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①提高革命伤残军人、“三属”的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出台《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优抚医疗保障机制的通知》和《泰安市市级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办法》。全市共为“三老”优抚对象补助医疗费335万元。6个县市区城镇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平均标准提高了12%,农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平均提高了6%。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年户均达到1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达到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②安置退役士兵。年内,全市共有1844名退役士兵需要安置。新接收部队离退休干部15名,安置率100%。③军民双拥共建。结合纪念延安双拥运动60周年,掀起大规模双拥工作宣传热潮。先后组织赴福建前线慰问94284部队轮战官兵、慰问71916部队野训官兵和解放军88医院赴北京小汤山医院支援抗击非典的官兵等6次较大规模的慰问活动,共赠送慰问金、慰问品价值60余万元。积极协助驻泰71916部队做好撤编善后工作。广泛组织开展社区、企业、社团拥军,全市49家单位与驻泰部队签订共建协议,开展送科技、送文化、送技术等各具特色的拥军活动。协调各级将通往驻泰部队总长51.2千米的13条道路全部纳入省级村村通柏油计划。协调驻泰部队出动兵力8千多人次、车辆500多台次,组织开展驻军与驻地困难户结对帮扶活动,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1月份,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区)”。泰安市民政局、东平县民政局、宁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被评为“全省拥军优属先进集体”。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年内,在泰山区选择三个不同类型社区,进行了社区建设试点。全市社区划分基本完成,社区组织基本健全,工作经费得到落实,社区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了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全国小康建设明星乡镇、小康建设带头人评选活动。泰山区岱庙街道迎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张美菊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泰山区岱庙街道岱西社区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称号,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金玉涛等3人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
称号。召开了纪念《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暨村民自治表彰会议。开展了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新泰市荣获“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市”称号,泰山区上高街道等6个镇(街道)荣获“山东省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称号,岱岳区徂徕镇许家庄村委会等4个村委会荣获“全省模范村民委员会”称号,岱岳区山口镇后梁林村村委会主任梁孝年等4人荣获“山东省优秀村民委员会主任”称号。选择13个乡镇办事处进行了“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岱岳区良庄镇、新泰市泉沟镇率先建成乡镇政务服务中心。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年内,对市民政局管理的172家社会团体、1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评出优秀社会团体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注销社会团体10家,不予重新登记社会团体15家;新成立社会团体1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7家。年内,市民政局管理的社会团体已达20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3家。对33家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其中对县以上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以及社会团体办公场所设在机关的问题进行清理。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进行摸底调查,全市共登记农村经济协会26家。启动泰安市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自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婚姻登记。全市办理结婚登记6.51万对,离婚登记940对,涉外登记21对,登记合格率100%。全市9个殡仪馆、5个经营性公墓配置了微机,实现了与省民政厅联网。

【第二批“星光计划”项目建成】 “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是民政部在全国实施的一项旨在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为老年人服务的福利工程。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公益金,资助城市社区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年内,全市第二批64处“星光老年之家”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4.55万平方米,总投资4536万元,其中市、区福彩公益金投入1336万元。集文化娱乐、强身健体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星光老年之家”项目的建成使用,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美化了社区环境,受到社区老年人的极大欢迎。
(翟清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