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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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末,全市总人口547.6万人,比上年增加1.24万人。全年出生5.73万人,比上年减少1.07万人,出生率10.48‰,比上年低2.01个千分点。死亡3.51万人,死亡率6.42‰。自然增长2.22万人,自然增长率4.06‰。在出生人口中,计划内5.41万人,计划生育率99.97%,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计划内一孩4.13万人,比上年减少1.37万人;晚婚率72.82%,比上年降低27.17个百分点;计划外出生17人,比上年增加1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9%以上,全市做结扎、放环、流引产手术6.11万例,比上年增加0.26万例。其中,结扎0.1万例,比上年减少0.4万例;放环5.72万例,比上年增加0.71万例。全市已婚育龄妇女117.47万人,占年末总人口的21.36%,其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40.26万人,领证率34.27%,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年内,全市符合二胎生育政策、自愿报名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妇达到606对,比上年有所减少。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村1532个,先进村1121个,合格村748个。
年内,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村(居)民自治为突破口,不断深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继续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评估现场会、全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倡导暨研讨会、全省生育文化现场研讨会、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暨科技工作会议等先后在泰安市召开。市人口计生委被国家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泰山区、肥城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泰山区计生局、东平县计生局和新泰市新汶办事处计生办被省人事厅、省计生委联合表彰为全省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张灿成等9人分别被记一、二、三等功。
综合治理 结合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优化、整合、发挥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计划生育目标、任务、责任的社会化。①完善落实“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年内,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率达到98%以上,特困企业和下岗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得到较好落实,享受加发5%退休金的独生子父母312人,享受中考加10分的农村独生子女4812人,办理母婴安康保险131万元。②完善落实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机制。采取财政拨款、民间资助、社会募捐、其他合法渠道筹集等形式,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领养的家庭,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发生意外或因其他特殊情况而造成困难家庭的救助和扶持,并制定《公益金管理办法》。年内,全市筹集公益金241.8万元,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310户。③整合相关部门资源优势,齐抓共管的局面越来越好。重新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对市直有关部门计划生育的责任、目标以及考核办法和奖惩标准进行调整,组织各有关部门围绕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分别制定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实施办法,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更加完善。
强化服务 坚持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思路,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宣传的社会化、温馨化、知识化,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在全市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以优质服务先进县、乡创建活动为抓手,制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乡镇评估验收标准》,明确创建活动的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继续深入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全市避孕节育措施自主选择率达到99%,术后随访率达到100%。围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日常服务行为和管理活动标准化、规范化,自3月份起,在全国计生系统率先导入ISO9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选择泰安市计生指导中心、新泰市计生服务站和肥城市计生服务站进行认证试点工作。通过全员培训、质量体系设计和质量文件编写、试运行,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依法管理 坚持把推进依法管理、搞好规范化服务作为深化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计划生育“执法规范年”活动。召开一胎生育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人口信息资源共享、《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以及《生育证》管理使用等进行规范。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合同化管理,由乡镇政府授权村委会与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实现计划生育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本着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对原有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制定出台《泰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统计管理服务规范》等8项工作规范,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对举报查实的给予重奖,全年张贴有奖举报办法206万份,收到群众来信来访585件,对查实问题均及时处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民心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发生。
信息化建设 年内,全市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市信息化战略总体规划,制定下发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年度计划和投入方案,明确领导责任、“三网一库”(计划生育内部系统局域网、计生系统广域网、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库)建设、
资源共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应用、数字化服务站建设、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及专职队伍建设9项重点内容和具体工作措施。年内,配齐了相应的设备,完善“三网一库”,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建成IP电话系统,实现公文、信息等主要业务的网上流转。按照省计生委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开展育龄妇女基础信息核查活动,及时收集、上报跨省流动人员信息,利用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库,指导搞好服务。建立计生、民政、卫生、公安共同采集信息的现居住地统计模式,定期互通信息,形成互通联动机制,做到信息收集的多元化、多样化,达到以用促建,用信息改善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的目的。

【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 5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人口与计划生育奖惩兑现大会。根据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调查考核结果,6个县市区、2个矿业集团公司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部完成规定的任务指标。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安市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泰计育组字[2002]12号)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新泰市、泰山区、肥城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一等奖,各发奖金2万元;授予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市高新区一等奖,各发奖金5000元,以上奖金中的10%奖励“五职责任人”。对成绩突出的市计生委给予记集体二等功奖励,奖励现金5万元。全市86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完成人口责任目标,给予通报表彰。对参加省党政线考核、成绩显著的市纪委等25个部门和单位授予“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先进单位”称号,对市直机关工委等19个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验收合格的856个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模范村进行命名表彰。

【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年内,围绕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主化,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①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层次。突出抓“四个强化”:强化基层干部的自治素质,自觉依法办事;强化村级班子自主意识,消除依赖思想;强化村干部、计生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消除“治民”观念;强化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消除与己无关的思想。②积极探索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路子,建立“两委”负总责、协会挑重担、群众做主人的新体制。对6个深化综合改革试点乡镇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探索实行育龄群众“八自主”:即育龄群众依法自主选择结婚时间;自主选择怀孕及生育时间;自主选择待产医院;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种类;自主选择服务站施术或咨询的专业人员;自主选择保健查体的时间和接受服务的项目;自主选择接受宣传培训的方式和宣传品种类;自主选择接受随访服务的方式,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③积极推进城市计划生育改革。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泰安市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服务手册发放、婚姻和出生上报由现居住地负责。建立健全社区计生委、计生协会、居民(会员)组长、楼(院)长等自治网络,依托社区居委会,发挥计生委、计生协会、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组织居民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依法落实各类企事业组织和各类经济园区、城市居民住宅小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指导各社区进一步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打破原先单位管理、条条管理、户籍管理的旧模式,逐步理顺了计生部门与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与社区、街道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离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管理难的问题。④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将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制定出台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机制、优质服务、考核评估体系改革等13个项目,逐一制定项目文本,明确完成时限、标准要求和具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促进了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郭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