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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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地方税务(简称地税)机构110个,其中市级局1个,县级局6个,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5个,基层分局(所)98个。有在职职工1059人,其中市地税局138人。全市纳入地税系统管理的纳税人6.46万户。年内,全市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人才、科技、管理”三大兴税战略,克服“非典”不利影响,不断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分析、预测,科学分解、合理落实税收计划,及时督导调度,狠抓计划落实,努力挖潜堵漏增收。全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1.66亿元,按可比口径(可用财力)比上年增收9405万元,增长9.53%。其中:税收收入11.0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8.73%,增收8180万元;教育费附加5981万元,增长23.04%,增收1120万元。
税收征管 ①建立以电子报税为主体的多元化申报征收格局。年内,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改革申报征收方式,对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互联网实行“网络报税”,征收税款占总收入的80%左右;对不具备网上报税条件的5800余户中小企业通过金融部门“委托代收”,纳税人可就近在金融网点完成税收申报和缴纳,征收税款占总收入的10%左右;对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业户和部分小型企业实行“委托扣缴”,税款缴纳由代征程序自动执行,征收税款占总收入的10%左右。申报征收方式改革使办税服务厅功能大大弱化,全系统撤消了地税办税服务厅,节省人员271名,占基层征收机关人员总数的76%;辞退协税员216名,占全市协税员总数的47%,大大降低了征税、纳税成本。节省下来的征收人员大量转入税源管理监控、税收检查、纳税服务环节,优化了征管力量配置,便于抓大、控中、定小,提高征管效能,优化纳税服务,实现了征管重心由征收管理型向监控管理服务型的转移。加大了税务稽查力度,全市实施稽查案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0%,查补税款同比增长23%。②综合利用数据信息,税源监控力度明显提高。通过网络报税系统对全市实行网络报税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可以监控全市80%以上税源信息。自8月1日,在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等行业全面实行发票“双奖”暨推行税控收款机,全市餐饮服务业安装税控收款机1323台,税控收款机、发票双奖、社会综合治税的推行带来税收增收5210万元;开发应用房地产建筑业税收监控系统,房地产建筑业营业税收入增幅达28%;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结合,开发应用财务软件数据导入接口、E税通代扣代缴数据转换接口、个人所得税收入查询等系统,形成了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现代化管理格局;应用软件系统实行交叉稽核,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控管力度。③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治税。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财政、工商、公安、土地、建设等37个行政部门、1362个协护税网络单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进行自动采集、网上处理,9月份启用后,共采集信息19.39万条,已征税款14391万元,增收税款5124万元。④以信息化建设促进工作提速增效。一是网络建设全面到位。将全系统市、县两级广域网线路扩大到100M,县、乡广域网线路扩大到10M,实现了与泰安市政务网、工商、国税、部分企业等的联网。整合完善内部网站,形成涵盖内部办公、教育、沟通和监控等功能的大型综合网站系统。外部网站在提高政务公开功能的同时,加强网上办税功能,纳税人可在网上查询税收优惠政策,并可直接下载各种纳税表格,完成各种办税事宜。二是征管、办公平台日臻完善,开发应用征管、办公软件和系统30多个,基本覆盖了整体工作。三是实现市级数据集中。采用“服务器集群系统”方式,实现了数据市级集中处理,成本低、效能高,在全国税务系统尚属首例。⑤创新形式,优化纳税服务。初步构建起由“四个一”组成的纳税服务体系(即:“一个中心”,市局建立纳税服务中心,为涉税服务提供后台支持;“一个网络”,涉税事宜全部搬上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以电子邮件发送涉税信息和设立专门邮箱受理咨询的方式建立涉税服务“特快通道”,143户企业的164个优惠项目得到及时落实,享受减免税款2631万元;“一条热线”,开通“12366”服务热线,接受咨询举报等综合服务,开发应用纳税人语音提醒系统,自动拨打纳税人固定电话,语音提醒纳税人及时缴税;“一个窗口”,设立专门窗口,集中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事宜)。⑥深化管人用人机制,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完善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轮岗换岗等办法,在肥城市局进行了干部能级管理试点;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聘任制,将聘任制由科级扩大到股级,全系统全年聘任股级以上干部165人;大胆奖励创新,设立30万元的创新奖励基金,年内对系统内14个单位和141名个人的40项创新项目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总计25.56万元。
税务执法 ①积极试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市执法人员层层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考核追究体系》,以肥城市地税局、宁阳县直属分局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明晰执法岗责,科学分解、适度上收执法权力,建立权力制衡机制;充分应用征管、执法信息软件,严格执法制度,深化税收执法约束机制;畅通内外监督渠道,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科学制订和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机制。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对税务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审理税款513万元,处以罚款201万元;做好稽查(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工作,全年复查复审档案55宗,对检查出的74个问题,在全系统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纳入年度考核。③规范检查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诚信地税活动,严格执行“一家查账、多家认账”等办法,积极协调市直分局与稽查局的检查范围,解决了重复检查问题;全年到监察局办理检查备案400多户,完备了检查手续,未发生一起未经备案擅自到企业检查的事件。④加大税收检查和稽查力度。年内,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社会中介机构等行业的专项检查,查补税款1265.8万元;以个人所得税为重点,查补入库税款70余万元。对开发区、新泰市部分重点企业、税源大户进行了抽查和重点稽查,检查纳税单位15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800余万元。加大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受理举报信、来访、来电102件(次),查补入库税款、罚款44.7万元。全年共对862户纳税单位实施稽查,查补各项税款3828万元,加收滞纳金95.7万元,处以罚款636万元;入库各项税款、滞纳金、罚款共3136万元。
年初,泰安市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年末,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年度税收分析】 ①经济的发展带来税收收入增长。2003年全市GDP实现604亿元,增长16.1%。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建安、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增长,建安、房地产企业累计完成地方税收2.35亿元,增长42.56%,增收7030万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大幅度增长,保险行业效益走势较好,带动金融保险业税收增收1094万元,增长12%。②各级次收入不平衡,市县级收入增幅好于省级和中央级收入增幅。受两个所得税不可比减收、营业税增幅低的影响,中央级、省级收入下降;受地方小税快速增长的带动,市县级收入增幅高于中央级、省级收入。中央级收入1.80亿元,下降24.5%,减收5838万元;省级收入8702万元,下降4.45%,减收405万元;市县级收入8.99亿元,增长9.65%,增收7940万元。③非公有制经济在地方税收中的主导地位增强。2003年国有集体经济累计实现地方税收5.7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107万元,下降10.94%;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地方税收5.88亿元,增加8772万元,增长17.56%。④不同产业间地税收入结构基本保持不变。全市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以及大力发展服务业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第三产业发展,该产业税收同比增加1555万元,增长3.25%;第二产业税收同比增收638万元,增长1.1%,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7.6%。⑤大部分地方税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增收绝对额较大。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可比减收,固投税、屠宰税停征收入下降外,其他地方税费均保持稳定增长。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增幅均在20%以上。营业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累计增收1.03亿元,占增收绝对额的85%。其中,城建税增长28.07%,增收3823万元,占总增收额的31.85%;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分别增长339.11%和63.95%,增收1760万元和557万元。⑥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各项税收67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7%,占总收入的5.83%。其中,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减免税838户,金额349万元;落实新办第三产业、福利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减免税70户,金额1354万元。⑦所得税不可比减收。受两个所得税保2002年基数影响,造成2003年所得税不可比减收;受政策性影响,新办企业所得税划归国税管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老企业享受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弥补亏损等优惠政策,受此影响减少企业所得税6557万元。全年共完成企业所得税1.76亿元,下降34.84%,减收9390万元;个人所得税1.24亿元,下降2.66%,减收340万元。⑧营业税增幅较小。受上年基数较高的影响,营业税增幅4%左右。泰山索道改为旅游业后,受“非典”政策影响下半年营业税免征,减收180万元。其他商务服务营业税减少3256万元,下降40%,主要是石横电厂一次性查补往年税收2700万元;泰山几家租赁经营的餐饮住宿行业经营不善倒闭,租赁营业税减少210万元;泰山门票及相关旅游收入受“非典”影响严重,全年营业税同比减少280万元。(王同宪 王 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