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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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财政机构98个,其中,市级财政机构1个,县(市、区)级财政机构6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机构1个,县开发区财政机构4个(新泰市开发区、肥城市开发区、宁阳磁窑开发区、八仙桥开发区),乡镇财政机构86个。在职职工1497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26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78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50人)、中级427人(市财政局及下属单位53人)。全市有会计人员3.26万人。
财政预算与执行 ①年内,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2%,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8.84%;其中,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5%,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2%。市级主要收入项目是:增值税76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9%;营业税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4%;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8518万元,完成预算的76.61%;其他各项税收9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0.28%。国有资产收益4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46.3%;专项收入179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4%。其他收入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2%。②全市财政总支出完成41.46亿元,增长25.49%,其中灶内支出完成35.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1%,增长12.83%。全市财政总支出中,市级总支出9.24亿元,比上年增长13.96%,其中灶内支出8.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6%,增长14.24%。市级灶内支出主要科目是: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1%;教育支出9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2%;农林水支出5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84%;文体广播及医疗卫生支出87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5.84%;科学支出1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17%;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2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5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6%;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27.93%;行政管理费支出8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3%;公检法司支出1.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53%;城市维护费支出2374万元,完成预算的86.36%;政策性补贴支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3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专项支出1684万元,完成预算的89.67%。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连续17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改革 年内,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在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①进一步清理、规范支出范围,将部分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为调动单位理财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对市直5所科研机构、泰山学院等事业单位实行经费定额包干管理办法,对市政处、园林处、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经费实行“定额补助,逐年递减”的预算管理办法。推行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机制改革试点,将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原来的财政统一发放,改为各单位根据内部分配制度自行发放,调动了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②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及时调整并落实了有关政策,暂停了公益金征收,泰山区、新泰市、宁阳县、开发区农业特产税全部取消,岱岳区、东平县、肥城市除保留水产品、水果、干果、蚕茧4个品目的农业特产税外,其他品目农业特产税全部取消,并严格依法征税,有效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采购规模和力度不断加大,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额2.6亿元,节约资金5000万元,平均节约率16%;其中,市级完成采购额10122万元,节约资金2336.8万元,平均节约率18.7%。
财源建设 年内,围绕“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和招商引资”三大重点,及时调整财源建设思路,研究制定了市级财源和全市农业财源建设意见,狠抓工作落实。①支持企业发展。市财政筹集5000万元资金,支持泰山玻纤、鲁能电缆电器、华阳科技等企业的技改项目;拨付426万元资金,用于奖励技术改造先进企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通过落实优惠政策,向企业让利2亿多元;筹集1.76亿元资金,支持市直企业改革改制。②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及时为有关企业办理出口免抵增值税2.33亿元,对部分出口企业进行扶持、奖励。③克服“非典”疫情对旅游经济的影响。及时兑现上级出台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并拨付3570万元资金,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宣传。④扶持农村财源建设。年内,市级安排资金1165万元,通过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措施,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奶业富民”专项资金217万元,吸引信贷资金1.33亿元,扶持农民新购奶牛1.11万头;投入4578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节水灌溉、防汛岁修、病险水库加固;投入3100万元,支持荒山绿化、水土保持、土地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及农业科技推广。
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会计诚信建设年”活动,广泛宣传财税法规知识,优化社会诚信环境。组织举办民营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对100多家民营企业的财会人员免费进行培训。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面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有效防止“三乱”行为的发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算收入征管质量以及国土出让金专项检查,堵塞了管理漏洞。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加强对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确保投资效益的正常发挥。实行财政对企业检查备案制度,规范了财政执法行为。
年底,市财政局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全省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

【预算执行分析】 年内,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有:①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全市各级以建设经济强市统揽全局,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千方百计做大经济和财政收入“蛋糕”,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全市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成。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7.59亿元,同口径增长18.84%,略高于全市GDP16.1%的增幅。②收入结构仍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2003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10.46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37.92%,比上年提高3.47个百分点。③县市区收入普遍增长较快。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快发展会议精神,开辟收入来源,实行增收奖励政策,力促县级财政收入快速增长。2003年全市县级财政收入完成20.87亿元,同口径增长20.41%,高出全市收入增幅1.55个百分点。其中新泰市增幅达到25.59%。④应急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级在刚性增支因素较多、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保工资、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的顺序,科学运筹、合理调度资金,尽最大努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一是保证“非典”防治经费需要。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各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投入财政性资金7000多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资金2800万元,确保“非典”防治及相关建设需要。二是较好地保证工资发放。在确保市直工资正常发放和增资政策及时兑现的同时,科学运筹资金,市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495万元,全部用于县、乡工资发放,有效缓解了困难县乡工资发放压力。三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市用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就业再就业、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补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达2.7亿元,比上年增加8460万元,是近几年增加最多的一年。四是围绕解决“三农”问题,拨付扶贫开发资金666万元、防汛救灾和人畜吃水资金630万元,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750万元、社会减免2000万元,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生产自救。五是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也得到较好保障,市级支农、教育、科技支出分别增长9.17%、11.71%和13.11%,均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水平。(赵传莹 李 民 池庆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