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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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概况】 年末,市、县两级有房产管理机构7个,在职职工948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126人、初级职称253人;市房产管理局在职职工378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40人、初级职称81人。市房产管理局将2003年度定为“落实职能年”,以全面强化落实房产行政管理职能为工作中心,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规范房地产市场,推动全市房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房产市场管理 ①加强房地产市场法规建设。年内,申报《泰安市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泰安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市2004年度的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②开展房产监察工作。加大房产开发销售市场监察力度,深入开发单位、施工现场,跟踪监察,依法查处无许可证乱销售的行为;加大房产广告管理力度,实行房产广告审批登记制度;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本着引导、规范、发展的原则,在泰城开展“诚信中介”活动,清理无诚信的中介机构,净化房产经纪市场。年内,全市具备房地产经纪(中介、评估、咨询)正式资质和临时资质的中介机构有8家。③强化交易监理职能,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重点解决把关不严、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规范业务流程、统一全市房产交易抵押监理程序。④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制定全市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实行规范化管理;市、区房产局联合,对各街道、居委会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清查。⑤启用新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严格抓好审批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房产销售市场。年内,发放新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6份,建筑面积达50万平方米。⑥在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基础上,严格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年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手续980份。⑦通过采取主办《泰山金周刊》房产专版和在全市举办“泰房杯”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百题竞赛、电视大赛等形式,加大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年内出版《泰山金周刊》房产专版50期,发表文章400余篇。年内,市区共办理房产转让手续3977起,转让面积77.66万平方米,其中办理存量房转让1997起,转让面积49.99万平方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2080起,抵押面积80.85万平方米;办理房产评估业务1213起,评估面积22.94万平方米;办理租赁登记763起,登记租赁面积17.9万平方米。年内,全市共办理房产转让手续1.03万起,转让面积166.41万平方米,其中办理新建房转让5604起,转让面积71.72万平方米,存量房转让4676起,转让面积94.69万平方米;办理抵押手续4420起,抵押面积148.28万平方米;办理租赁业务843起,登记租赁面积20.74万平方米。
产权产籍管理 ①加强市场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公示制度、会审通报制度,实现业务表格、各类数据统计标准和登记申报程序、提交材料的规范化,使不同情况的产权产籍资料完整衔接。②规范泰城房屋发证秩序,依法查处乱发证行为。6月份,依法组织有关人员对泰山区、岱岳区违规发放非法印制的房权证和在城市建设拆迁及房改产权面积测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事件进行查处,并在全市通报。③加强发放村镇房权证试点工作。制定《关于村镇房屋权属登记费用收取标准的说明》,以泰山区省庄镇河西村、岱岳区山口镇为先行试点单位,进行村镇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颁发首批51个村镇房权证。④加强房产档案信息管理。10月8日,市房产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专家小组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馆荣获全省档案局“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成果奖”三等奖。年内,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馆归集房产档案2.18万卷。市区完成房屋测绘320.05万平方米,登记验证6200起,面积213.15万平方米,发放所有权证书、共有权证书计7386套;发放商品房大证100余起;三峡移民房产发证24起;受理房改房登记2.22万套,房改房发证1.90万套。
物业管理 ①企业资质审批。年内,全市有27家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省建设主管部门企业资质审批,其中二级资质企业2家、三级资质企业12家、临时资质企业13家。②物业管理法规建设。制定《泰安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用法律法规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提高物业管理规范化程度。③物业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市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上报省建设厅,在省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为网上公开查询、投诉、处理物业管理问题奠定了基础。④对物业管理市场的检查监督。年内,接待上访1000余人(件)次,及时解决处理各类物业管理问题。⑤直管公房管理。年内,整理直管公房产权产籍资料40份,完成直管公房大、中、小修300余起,公房完好率达100%。

【住房制度改革】 年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住房制度改革取得新的成绩。①规范企业集资建房行为。6月7日,市政府发布实施《泰安市企业集资建房管理办法》(泰政发[2003]36号),使全市企业建房工作有章可依。年内,审批集资建房单位16个、建筑面积14.28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23%、62%。②激活住房二级市场。市政府下发专门文件对取得部分产权的公有住房上市交易问题作了批复,明确上市交易的途径和要求,为活跃住房二级市场奠定了基础。③严肃房改纪律,加强房改监察力度。通过微机检索、群众举报等措施,查处违规购买两套公有住房74套,年内清退36套;审核公有住房买卖契约47个单位、5776套,累计审核378个单位、3.92万套,分别占套改单位和套改户数的88%和78%;全面完成公有住房套改资料微机录入工作,计437个单位、5万余户;按成本价办理出售公有住房业务65个单位、1060套。④处理房改中的特殊问题。年内对房改工作中出现的如拆迁、企业破产改制、部队退休干部参加地方房改等问题,本着既符合房改政策、又结合单位实际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对房改中的问题,共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处理来函来信20封。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年内,全市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4万平方米,其中续建面积16.1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7.9万平方米;年度投资计划3.4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指导性计划1.32亿元、自筹资金计划2.14亿元。实际施工面积46.5万平方米,占年度施工计划的86%;实际完成投资2.6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7%;竣工面积29.6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8.9万平方米。

【首届房产交易展示会召开】 8月28日~9月3日,由市房产管理局承办的全市首届房产交易展示会召开。本届房交会的主题是“居住绿色家园、梦圆泰山房展”。会期内,参展人数达2.1万人,成交各类房屋1024起,成交面积10.9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1.98亿元,达到完善住房供应、流通、消费体系,促进居民住房消费,繁荣、活跃、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拉动经
济发展的目的。
(牛家利 蒋志虔)

【拆迁管理】 年内,泰安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办公室以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实施“利民拆迁”工程为中心,坚持依法拆迁,加大拆迁管理力度,做到拆迁项目、拆迁主体、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合法,补偿资金落实到位。①实施“许可”制度,从严控拆迁源头入手,对拆迁项目坚持现场勘察,拆迁方案集体会审,对符合条件的36个拆迁项目及时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查处2个无证违法拆迁行为。②实施“公开”制度,着力打造“阳光拆迁”工程,及时发布拆迁公告,仔细核算补偿数据,妥善处理拆迁纠纷,增加动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③实施“安监”制度。对房屋拆除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制定房屋拆除安全评分标准,查处8件违章拆除行为,避免了发生房屋拆除责任事故。④实施“报表”制度。房屋拆迁统计为每年上报两次,上报时间为7月10日和1月10日。凡城市规划区内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具备拆迁资格的拆迁单位及所承担的拆迁业务,都列入统计范围,以便及时掌握全市的拆迁动态。年内,泰城共拆迁各类建筑物86万平方米,其中,拆迁住宅34.4万平方米,回迁安置7.6万平方米,货币安置26.8万平方米;拆迁非住宅51.6万平方米,补偿安置率均达到100%。 (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