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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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全市有市、县两级规划管理机构7个,职工170人。其中市规划局70人,国家注册规划师14人,其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10人,中级技术职务的16人。市规划局辖规划院、地理信息中心、泰山区直属分局、岱岳区直属分局、高新区直属分局等5个事业单位。年内,市规划局按照“山城一体,城不压山,城不上山,城中见山”的原则,保护利用风景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开发建设新城区,突出历史文化轴的保护和时代发展线的开发,迈出了经营城市的新步伐。在城市中心区外围形成高新区、东部新城区、岱岳新城区“三足鼎立”,向外辐射的城市大发展格局,为招商引资、加快城市化进程创造了新的载体。市规划局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市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24人分别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局级表彰。市规划局提出的“规划也是生产力”的新理念获得国家“新世纪第三届全国改革人物奖”。
规划编制 年内,市规划局先后组织编制泰山大街西段综合整治规划,环山路东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岱宗大街、温泉路景观规划,渿河、梳洗河、七里河、泮河改造整治规划,光彩大市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47项,泰城的详细规划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同时,采取全国招标和邀请专家等办法,先后邀请或委托两院院士吴良镛、同济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分别编制历史文化轴保护规划和泰山博物馆设计方案、《泰安市泮河综合整治与开发工程前期策划研究报告》、天平湖水上公园修建详细规划、《泰安绿地系统规划》及《泰安市近期建设规划》,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水平。在市重点工程“一线、两湖、三河、十路”的建设中,超前编制详细规划。各类规划都组织专家论证,向社会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实施“阳光规划”工程。温泉路和龙潭路的改造,打通老城区西部的南北通道,拉动了开发区和东南组团的发展;时代发展线一期工程初步显示出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的时代特色;“两湖、三河”的改造治理,形成泰城山水辉映的自然景观;天平湖水上公园的规划建设带动了旅游度假区的发展;东湖公园的建成,为旧城区实施绿地系统规划迈出重要一步,泰城东部市民多了一处优美的娱乐休憩场所。
规划管理 ①建立完善民主科学的规划决策管理机制。成立泰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推行四级会审制度,即:专家论证会、局长办公例会、市政府建设项目审批会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对各类规划、建筑方案,在局办公例会研究之前,首先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把关。每周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例会,对一周内的报建项目,集体研究确定意见。每两周召开一次市政府项目审批会。重要规划在报市政府审批前,必须经过市规划委员会审议。②加强规划集中统一管理。7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市规划局泰山区、岱岳区、高新区三个直属分局,扩大了规划管理的覆盖面。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简化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各类工业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做到随报随批。为落实《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对2001年之前,两区自行审批且尚未开工的工程,实行重新登记,换发《规划许可证》,对继续越权审批的项目从严依法查处。③提高管理质量。对各类规划和建设项目,严格进行审查,认真执行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度,凡重点地段和重要的设计方案,必须有三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参与投标。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对每项工程均提出严格的规划设计要求,不按要求设计的方案不予审批。每项建设工程完工后,均依照法规规定,执行竣工验收制度。年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62件,建筑面积238万平方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4件,用地面积633公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18件,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审查审批各类建设工程方案1600余项次,提供规划设计条件25项。④用经营的理念规划城市,促进规划的实施。一是通过城市规划调控房地产开发总量,控制低档次零星房地产开发,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增值;二是在编制城市和拟开发改造地段的详细规划时,认真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和测算,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三是通过旧村改造等方式调整城市用地功能,加大对土地储备的支持力度,将土地按照城市规划整合后,成片、成块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保证城市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规划执法 面对违法建设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减少损失和矛盾。针对建设单位对已审批建筑物随意挪动位置和改变建筑设计,形成违法建设等情况,加大批后管理的力度,组织专职的违法建设拆除队伍,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强行予以拆除。1~8月,共查处制止违法建设462起,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其中对较大的违法建设下达处罚决定书63份。依法强行拆除32起,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自8月份将规划监察大队划归综合执法局后,市规划局与综合执法局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保证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

【城市规划委员会成立】 5月10日,泰安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成立,为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委员会下设城市规划战略研究、城市建筑与环境规划设计、城市市政工程与专项规划三个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城市发展策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专业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查单独编制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市规划局泰山区直属分局、岱岳区直属分局、高新区直属分局成立】 根据国发[2002]13号文件《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和鲁发[2003]1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城市规划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市规划局泰山区直属分局、岱岳区直属分局、高新区直属分局,均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分别为5人、5人和3人。三个分局分别于7月份挂牌对外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初审和报批;受理辖区内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区域建设项目的建设申请和报批;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犯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组织编制辖区内各类详细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负责按照市规划局批准的村庄建设详细规划审批辖区内的村民建房。(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