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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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末,市建设局系统有在职职工2000人,其中市建设局机关48人。市建设局辖市房产管理局、市建筑业管理处等20个事业单位和市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个企业单位。2003年,全市建设系统以实施城市化战略为核心,以建设蓝天、碧水、青山绿色家园为目标,确保城乡建设事业实现全面推进。
抓重点,城乡建设质量全面提升 泰城建设坚持“贴近群众、有利发展、突出生态、良性循环”的原则,以基础设施配套和园林绿化建设为重点,实现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性突破。一线、两湖、三河、十路建设工程和广告牌匾、沿街景观、城市污水“三项治理”全面推进。文化路、龙潭路北段、岱宗大街、温泉路等10条道路全部建成通车;泰山大街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东湖公园建设工程于年底竣工并正式对外开放,成为展示泰安园林旅游城市新形象的重要窗口;渿河治理全面完成,再现了青山绿水的美景,梳洗河、七里河综合改造初见成效;清源污水处理厂、泰玻大街、灵山大街西段、环山路、中水设施配套等建设项目和广告牌匾治理等均达到或超过阶段性的目标。8月29日,省建设厅在泰安召开现场会,推广泰安抓重点、治根本的成功做法。至年底,完成建设投资突破10亿元,新增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架设路灯2350盏,新增绿地51万平方米。各县市区也按照年初研究确定的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狠抓道路、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绿化和美化的建设进度,城市功能和环境面貌得到很大改善。
抓整顿,建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强化行政监督,以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为目标,着力提高市场监管的水平和深度。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深入持久地开展整顿市场秩序工作,建立违规行为媒体公示制度,成立装饰装修有形市场,健全了从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到竣工验收、档案收集、确权发证、上市交易等各环节形成相互监督、配合联动的整体运作机制。开展房屋拆除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执行、燃气安全、勘察设计市场、房产开发市场、建筑节能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至年底,全市施工面积达16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完成房屋拆除62万平方米,开发面积200万平方米,房地产交易额达8亿元;全市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业总产值均比上年提高15%。
抓引资,为加快城市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坚持立足建设行业、围绕经营城市抓引资的原则,从整体上运作城市经济。各级建设部门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拍卖出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大力招商引资,信息网络公司、港泰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国华基础设施建设公司等外来企业集团开始进入泰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至年底,全市城市化水平达4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年末,泰安市区(按照国家建设部新调整的统计口径,泰安市区包含泰山区、岱岳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面积、人口,下同)面积2087平方公里。道路总长760.11公里,道路面积1342万(人行道96.3万)平方米,桥梁950座,路灯1.79万盏;排水管道长710.6公里,污水排放量596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1906万立方米;防洪堤长224公里。泰安市区有公共汽车341辆(其中小公共汽车131辆),标准运营车数为302标台;运营线路网291公里;客运总量2590万人次,其中小公共汽车客运量690万人次;出租车1290辆。
泰安市区绿化覆盖面积3358.2公顷,园林绿地面积1957.9公顷,公共绿地面积673公顷,公园12个、面积82.9公顷。道路保洁面积1310万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每日660吨,全年清运24万吨,采用卫生填埋方式无害化处理24万吨;建有水冲式公共厕所88座,清运并无害化处理粪便1.5万吨。泰安市区供水能力为每日34.5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1867公里,全年实现供水7959万立方米,其中重复利用7027万立方米,用水人口116.8万。泰安市区供气管道长575.2公里,用气户数为27.53万,其中家庭户27.5万,用气人口111万。用气户中,使用天然气的均在泰山区,计7.93万户(其中家庭户7.9万户)、28万人。泰安市区集中供热能力为每小时665吨,其中热电厂供热能力每小时552万吨;全年供热总量164万吉焦,其中热电厂供热134万吉焦;供热面积61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04万平方米。
综合以上数据,泰安市区的设施水平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759人,人均拥有城市维护建设资金765元,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13.79升,用水普及率73.73%,燃气普及率70.07%,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91标台,人均道路面积8.47平方米,路网密度每平方公里0.36公里,排水管道密度每平方公里10.73公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25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9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污水集中处理率31.94%,粪便处理率100%,水冲式公共厕所比率96.7%。 (姚文涛 王荣芝)

【泰安市城建档案馆】 年末,市城建档案馆有职工18名;存有城建档案1.73万件。年内,市城建档案馆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控制城建档案收缴源头,坚持依法治档,积极开展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对档案资料进行依法催缴,确保城建档案达到齐全、完整的目标。对拒不报送工程档案的单位,在《泰安日报》上进行通报并责成补报,有效地防止档案资源的流失。年内,共签订《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88份,接收工程的竣工档案200余个。二是开展城建档案制作和整理工作。全年共拍摄城建照片资料5300幅、录像资料1800分钟,整理各类工程档案1000余卷。三是扩大宣传,提高城建档案利用率。利用城建照片资料编印画册《迈进新世纪的泰安》,在各类报刊刊登图片新闻162件,在省市电视台、电台播发新闻100余条,广泛宣传城建档案的作用。全年办理竣工预审44项,接待查阅者560人次,利用档案2172卷次。(刘延斌)

【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泰安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政字[2003]98号)文件精神,8月26日,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挂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牌子)正式成立,为市政府正县级直属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执法督察科(挂投诉中心)、宣教科等3个科室,核定局机关编制18人;下设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直属四大队和规划执法大队等5个直属机构,均为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合计140人。综合执法局综合行使泰城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内容为:一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二是行使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是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是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五是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或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车辆尾气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六是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和违反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七是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不断优化城市环境为已任,竭诚尽忠职守,严格文明执法,为美化市容、创优环境、促进繁荣发挥重要作用。
治理“垃圾围城”现象 根据市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乱倒建筑垃圾行为的通告》的要求,建立巡查小组,24小时对泰城及周边地段进行巡查、监控。针对不法分子利用夜间乱倒建筑渣土的特点,派出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巡逻队,采取定点守候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法,重点监控乱倒建筑垃圾现象严重的泮河路、货场路、温泉路、东开发区等地点。共查处违法乱倒建筑渣土156车次,扣押机动车辆12辆,责令当事人清运渣土近8万立方米。
加大规划执法力度 增加巡查密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一是针对山城结合部易出现违章建筑的情况,综合执法局专门在泰城东郊、西郊分别设立执勤点,派驻执法队伍,对违法建设严密控制。二是为保证市重点工程建设,制止新拓道路两侧违法建设,及时开展违法建筑拆除集中行动,有效遏制违法建设发案率上升的势头。三是坚持文明执法,对超过自拆期限未拆除的违法建设,执法人员一面坚持做工作,一面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程序组织强制拆除。自综合执法局成立至年底,共拆除违法建设12处,面积596.69平方米,其中群众自行拆除10处,507.49平方米;强制拆除2处,89.2平方米。
整治市容市貌 一是对游客进山的沿途街道和火车站广场等路段场所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沿街乱搭乱建、铁屋棚厦,清除不规范户外广告标牌和占道摊点,与有关单位配合搬迁占道集贸市场。二是对乱拉乱挂、乱倒垃圾、乱倒污水、乱摆车辆等问题进行治理。三是采取市民举报与队员蹲守出击相结合的办法,治理城市“牛皮癣”,共清理乱贴乱画4万余处,查处乱贴乱画违法行为300余件;抓获乱贴乱画违法人员10余人,查获违法广告1.5万余份。
处置群众投诉举报 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始终坚持及时、便民、服务的原则,认真接听,及时处理。自热线开通至年底,共受理投诉、举报400余件,办结率98.9%,及时反馈率100%,日平均受理最多时达30余件次。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