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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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兴泰 山东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男,汉族,1946年2月生
,山东肥城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政工师。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
奖章。
该同志自任职以来,迎难而上,和党政一班人作出并实施构建煤电铝、煤电化工
、煤电建材“三个一体化”格局,建设多种经营、多业并举、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
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战略规划;自筹资金开发建设新矿井、煤矸石热电、电解铝、煤
炭地下气化等十大工程。领导和组织实施了产权、产业、产品、组织结构四个调整,
开展了体制、机制、管理、科技四个创新,形成了“精、严、细、实”的管理风格,
其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工作中坚持两手抓,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职工民主管理与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营销清欠紧密结合,实现了“两促进双丰收”
。廉洁勤政,严于律己,当领导干部近20年,时刻与职工同甘共苦。先后被授予全国
煤炭工业优秀矿长、全国能源工业劳动模范、山东省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
煤炭工业优秀党委书记、全国煤矿模范职工之友等荣誉称号,1998年当选山东省第七
次党代会代表。

束怀瑞 山东农业大学教授、园艺学院苹果工程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兼任中国
园艺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专家顾问团林果分团团长。男,汉族,192
9年9月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200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该同志从事果树教学、科研及推广工作52年,在山东农业大学建成硕士点、博士
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培养硕士28人、博士26人,指导博士后16人。主编教材、专著6
部,发表论文70余篇。在果树碳氮营养、根系生物学和丰优技术原理等方面取得丰硕
成果,科技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发明的“地膜覆盖穴贮肥水技术”被国家科委列为重点推广项目,在17省市推广3
1万公顷,新增产值7.6亿元。“山东省百万亩苹果幼树丰产优质技术开发研究”开发
7.2万公顷,单产由129千克提高到1010千克,纯增效益56亿元。积极倡导和推广保护
地生产,创建了果树保护生产技术新体系。1997年获中华农业科技奖,1999年获全国
科普先进工作者称号,2001年获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为中国果树产业作出
了突出贡献。
周振红 新泰市振宏复合包装有限公司经理。女,汉族,1964年3月生,
山东新泰市人,中专学历。2002年9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下岗再就业劳动模范。
1993年9月下岗后,与人合购了一台塑料印刷机,搞起了普通塑料包装;1997年
又自筹资金70多万元,购进了一条塑料复合包装生产流水设备,组建了新泰市振宏复
合包装有限公司。她刻苦钻研技术,高薪聘请技术人员,主动到外地联系客户,与十
几个地市的数十家单位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年产值由最初的十几万元提高到
一百多万元,年创利税30万元。她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诚信为本、顾客至上的经营原
则,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她致富不忘回报社会,先后主动接收了8名下岗职工、
安排了20名待业人员进厂工作。(陈长举)

鲍志强 时任中共泰安市委书记、泰安市委党校校长。在2001年8月东平湖抗洪抢险中
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参见《中共十六大代表》)

耿文清 时任泰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在2001年8月东平湖抗洪抢险
中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参见《新任市级领导人》)

赵一民 时任泰安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汉族,1943年9月生,山东省泰安人
。大学文化,1962年8月参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2001年8月东平湖
抗洪抢险中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记一等功。
该同志在2001年8月东平湖抗洪抢险中,精心部署,科学调度,尽职尽责。在防
汛期间,连夜察看防汛准备工作,组织水利专家制定科学抢险方案,及时调度有关情
况,合理调集人员物资,及时了解全市的雨情、水情,把握全局。加强与省政府等有
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专家、人员、物资的支持,形成省、市、县、乡联动抗洪抢
险大格局。在防汛期间,该同志忍受着韧带拉伤的疼痛,深入一线,带头巡坝,检查
险情,每天行走十几公里;在20多个日夜里,哪里有险情,他就赶到哪里,喝不上开
水,吃不上饱饭,有时连续几个昼夜不能休息,以实际行动感动了身边的工作人员和
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陈建军)

宋鲁时 任东平县委书记。在2001年8月东平湖抗洪抢险中成绩突出,2002年5月被山东
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参见《新任市级领导人》)

朱永强时任东平县委副书记、县长。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东省莱芜市人。19
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2001年8月,在东平湖抗
洪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记一等功。
2001年8月,东平湖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袭击,该同志始终战斗在抗洪抢险
第一线,哪里有险情,哪里就会看到他的身影,哪里情况最危急,他就在哪里拚搏,
表现出卓越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大无畏的英雄气慨。在险情最为紧张的日子里,他曾连
续3天3夜没休息,一直在抗洪抢险第一线指挥、战斗,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堵管涌、战
裂缝、斗洪魔,经过12个昼夜的浴血奋战,取得东平湖抗洪抢险战斗的全面胜利,确
保了沿湖十几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东平县史志办)

赵爱兰 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女,汉族,1951年6月生,大专学历,1969年12
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1年8月,在东平湖抗洪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
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该同志在东平湖、田村水库抗洪抢险中,组织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克服困难,奋
战在田村水库、东平湖抗洪抢险前线。特别是在金山坝上,每天都跑十几个来回,查
看险情,制定抢险方案,落实工程技术人员包段、查险排险责任制,组织抢险人员战
胜管涌、滑坡等大小险情100余次,为确保金山坝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她两
个孩子都不在身边,家中还有病重的丈夫,但她舍小家顾大家,昼夜奋战在抗洪抢险
第一线,充分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人民的赤胆忠心,以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
”,得到了省市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赞扬,成为抗洪抢险前线的女豪杰。(梁进涛)

辛显明 时任新泰市委副书记、市长。男,汉族,山东肥城人,1958年10月生。1981年
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1年8月在抗洪抢险
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第一时间赶到抢险现场,面对险情,沉着冷静,果断决策,迅速成立抢
险指挥部,科学制定抢险方案,认真组织动员全市上下,充分发挥处理突发事件的指
挥能力,为夺取抗洪抢险的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在抢险过程中,他既当指
挥员,又当战斗员,带病坚守在一线,以坚强的意志、饱满的热情,从容指挥,严密
组织,率先垂范,忘我工作,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冲锋陷阵,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新泰市史志办)

王润君 中共泰安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男,汉族,1949年7月生,泰安
岱岳区人。中共党员,1971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泰安市委委员,市十四届人
大常委。2001年8月,在东平湖抗洪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
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2001年东平湖抗洪抢险期间,按照市委安排,在泄洪道清淤指挥部内部
,设立了前线指挥部和物资、生活、医疗卫生、安全保卫、工程技术、宣传报道、群
众工作等专门保障小组,为在泄洪道清淤的426名解放军官兵搞好服务。协助和协调
省里有关部门调用了大批抗洪抢险物资;协调组织了各县(市、区)、东平县各乡镇上
前线慰问抗洪战士的活动;协调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搞好信息传递,保证了后勤
保障工作;与东平湖管理局、出湖闸管理局和东平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密切配合、
协调动作,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调度水情、民情、社情,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东平
湖抗洪抢险结束后,结合近半个月的抗洪实践,参与总结出夺取东平湖抗洪抢险胜利
的基本经验,积累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贾贞刚)

张树友 泰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享受副市级干部待遇)。男,1949年7月生,山
东金乡人。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文化,1998年2月
起任泰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享受副市级干部待遇)至今。2001年8月,在抗洪
抢险中做出重大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
该同志在2001年8月东平湖出现险情后,立即带领市局有关人员连夜赶赴东平湖
区,指挥全市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先后完成东平湖黄河口河道加深、拓宽爆破任
务,道路交通的疏导和管理,金山坝以西村民的动迁疏散工作,维护了东平湖区的社
会治安稳定。在抗洪抢险中,该同志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带病坚持工作,全天靠在
一线指挥,并承但着省领导的警卫任务,冒酷暑,忍饥困,连续奋战,为东平湖抗洪
抢险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王书顶)

李兴诚 东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男,汉族,1944年5月生,东平县东平镇人。1960
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9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8月,在抗洪抢险中做出重大
贡献。2002年5月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抗洪抢险先进个人。该同志在2001年
8月东平湖金山坝抗洪抗险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与广大干部群众一道,顶风冒
雨,鏖战洪魔,确保了坝西2667公顷土地和3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
组织协调、物料供应、疏散群众等工作的,始终奋战在抗洪第一线,带领当地干部群
众化解管涌、滑坡、渗水漏水等大小险情上百次,确保了金山坝十里长堤的安全。汛
情最紧急时,他连续两天两夜没有吃饭,两次晕倒在大坝上。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
树立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群众利益奋不顾身、坚忍不拔、顽强拼搏的良好形象
。(东平县史志办)

武嘉宏 泰安市水利与渔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男,汉族,1947年12月生,泰安市岱岳
区人。中共党员,1968年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省政
府一等功。
该同志任职以来,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勤政敬业,开拓创新,带出了团结奋
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在2001年东平湖抗洪抢险中,他身先士卒,
现场指挥抗洪抢险15个昼夜;金山坝险情最危急的时刻,他连续三天三夜没有合眼,
为东平湖抗洪抢险做出突出贡献。在他的带领下,局机关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先
后完成各类规划和科研报告20余项,争取省以上投资10亿多元,其中国家无偿资金2
亿多元,开工建设了大汶河防洪五期治理工程、黄前、大河、东周水库除险加固等大
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群众完成各类水利工程5.2万项,新增加改善灌溉面积6.
7万公顷,发展节水灌溉面积4万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梁进涛)
王成金 东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东平县人事局局长。男,汉族,1958年3月生,东平
县老湖镇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山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省政府一等功。
该同志自1998年3月任东平县人事局长后,始终恪守求真务实做人,脚踏实地做
事的人生信条,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才
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引进、使用和培养人才,引导机关干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他
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陈贞民 泰安市民政局副局长。男,汉族,1951年4月生。1968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
员,大专文化。2003年1月被国家人事部、民政部记一等功。
该同志自1996年6月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以来,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创造性
地开展工作。1999年被山东省人事厅、民政厅评为先进个人;2001年被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尤其是在勘界工作中,他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无私奉
献的精神,翻山越岭,始终战斗在野外第一线,高质量完成了全面勘定泰安行政区域
界限的历史重任,为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范维琴 泰安市复退军人精神病院护理部主任。女,汉族,泰安市岱岳区人,1953年8
月出生,1972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专文化,副高级职称。2002年,荣获国家民
政部最高荣誉--孺子牛奖、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护理病人无微不至,全身心
投入,自1983年以来,在优抚对象中树立起一个民政工作者、一个共产党员敬业奉献
的良好形象。先后被授予“山东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泰安市“优秀共产党员”
、“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4次荣立三等功,1999年获泰安市“振兴泰安劳动奖
章”,2000年被评为泰安市“劳动模范”,2001年4月被泰安市授予“文明市民标兵
”称号,2001年7月被中共山东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受到江泽民等党和
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王秀梅 泰山区民政局副局长。女,汉族,1962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1976年参加工
作,中共党员,2002年被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记一等功。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善思好学,求真务实。特别是从事民政工作以来,始终
把双拥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积极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改进传统
的工作方式,探索出一条双拥工作新路子。近年来,先后荣获“全省爱心献功臣行动
先进个人”、“泰安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泰安市国防教育先进个人”和泰山区
“十佳公仆”、“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陈绪锋)

谷志坚 武警泰安市支队警务装备股股长。男,汉族,1971年4月生,1991年3月加入中
国共产党,1989年11月入伍,大专文化。2002年12月,被表彰为第十三届山东省“十
大杰出青年”。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牢固,身先士卒,英勇顽强,
不怕流血牺牲,在执行各项急、难、险、重任务时,总是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
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冲在一线,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他所带的中
队连续两年被树为“基层建设标兵中队”,连续5年荣立集体三等功;5次被总队党委
表彰为“先进党支部”、“学雷锋先进集体”;5次被泰安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拥
政爱民”模范单位。1998年12月被省武警总队表彰为“优秀带兵干部”,1999年12月
、2000年12月又分别被总队表彰为“十佳好队长”;2000年4月被共青团泰安市委表
彰为“十大杰出青年”;2000年9月被共青团山东省委表彰为“山东杰出青年卫士”
,被山东省政府记二等功一次;2000年12月被武警总部党委表彰为“优秀带兵干部”
;2001年7月又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年12月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武警总部等12家单位联合表彰为第三届“中国优秀青
年卫士”。(潘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