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仲 裁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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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依法聘任了28名仲裁员,仲裁员达到
90名。在全市500家仲裁联系点中,设立了8个仲裁联络处,主要职责是宣传仲裁法,
指导当事人规范仲裁协议,向仲裁委推介案源。年内,受理合同纠纷14件,标的额
300余万元,均在规定审限内结案。同时强化了仲裁宣传,在市人大、政协“两会”
期间,将近千份宣传材料随会议材料一并装入文件袋发放给代表、委员,引起了代
表、委员的关注。在青年路设立宣传站,散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
100多人次。利用报纸、电视和简报等媒体发表理论文章、介绍仲裁知识。年内,
工作人员走访了80多家企事业单位,指导其规范仲裁协议,增强了企事业法人运用
仲裁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自觉性。
(安 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