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辑 信 访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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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年内,市、县(市、区)、乡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信访工
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
一级负责的制度;各级党政领导每人每月处理一件群众最关心的信访问题的制度;
县(市、区)党政领导成员公开集中接访制度),市委、市政府就信访问题下发文
件和会议纪要36份,为做好信访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市、县信访部门建立
健全了信访工作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其中市信访局制定了《乡镇基层信访工作十
项标准》、《关于实行信访调解员制度的意见》,在全市开展了信访工作标杆乡镇
创建观摩活动。泰安市实行村级信访调解员制度的经验,得到了省委书记吴官正的
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予以推广。为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市信访局先
后举办了3期全市信访干部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干部的信访工作水平和化解矛盾的
能力。
各级各部门以农村抓减负、城市抓解困、社会抓治安、干部抓作风、信访抓疏
导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注重超前思维,
对可能诱发的信访问题拟定工作预案,并及时采取措施,超前工作,防止了矛盾激
化。中央做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
级信访部门全力以赴投入到这场严肃的政治思想斗争中去,配合有关部门做了大量
艰苦细致的工作,为维护全市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年内,市及各县(市、区)
党政机关处理的8411件(起)群众来信来访中,市信访局受理3029件(起),其中
来信2486件,来访543起、5499人。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干部作风不
正、办事不公、以权谋私、违法乱纪问题占26%;下岗人员生活费不按时发放或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难以保证占15%;涉法案件占14%;农村基金会、股金会或各种
集资、债券、经济纠纷问题占9%;城建拆迁、建设用地问题占7%;各类求决及其
他问题占29%。全年未发生进京集体上访;到省集体访4起、35人,全部发生在1月
份;到市的集体上访94起、4706人,没有因工作不力而出现到省上访。对所发生的
集体上访,有关单位和信访部门跟踪处理,及时妥善解决。对95起各级领导立案交
办的案件,认真查处,按期处结率为100%。特别是在各级“两会”、建国五十周
年大庆、澳门回归期间,全市没有发生到省进京上访滋事的现象。 (刘
永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