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卷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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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市级领导人

鲍志强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1999年2月在泰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当
选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男,汉族,1949年2月生,山东省胶州人,研究生学历,
19 68年9月参加工作,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9月至1970年9月,辽宁省凤城县赛马公社东甸二队知识青年;1970年9
月至1974年4月,辽宁省凤城县赛马粮库工人、经营员、化验员;1974年4~9月,
辽宁省凤城县赛马粮库副主任;1974年9月至1975年3月,辽宁省凤城县委组织部干
事;1 975年3月至1976年6月,辽宁省凤城县汤山公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1976
年6月至1 978年9月,辽宁省凤城县刘家河公社党委书记、主任;1978年9月至1984
年9月,共青团辽宁省委常委、办公室主任;1984年9月至1985年6月,共青团辽宁
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1985年6月至1989年1月,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1988年5月至199 0年12月,任共青团中央常委);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辽宁省
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1991年8月至1998年12月,中共朝阳市委书记(1995年9月
至1996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98年12月起任中共泰安市委副书记,1999年2月
起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省九届人大代表,市十三届人大代表。
(宗成亮)

模范人物

曹西森1999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泰安市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男,汉族,1951年5月生,山东省新泰市人,大专文化,1976年参
加工作,中共党员。历任泰安市锅炉厂技术员、技术科长、厂长。他团结带领干部
职工拼搏进取,使一个年产值不足200万元、职工不足百人的集体小厂,10年资产
增长125倍,年利润增长100倍,企业总资产达3.5亿元,其中净资产1.8亿元。综合
经济效益跃居全省同行业第一位、全国同行业第二位,跨入中国500家最大机械工
业企业和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的行列。他组织实施的全自动燃气锅炉项目、
铸铁锅炉项目被列为国家经贸委“双加”项目;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以集体企业
身份兼并两家国有亏损企业,不到两年时间,就使这两家企业扭亏为盈;采纳职工
合理化建议200余条,创效益400多万元;先后投资300万元用于改善职工的劳动环
境。曾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轻
工业优秀企业家、全国轻工业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还光荣当选为山东省九届人大
代表、中国工会十三大代表。
陈荣国1999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新汶矿业集团国家庄煤矿掘进一
区党支部书记。男,回族,1963年8月生,山东省肥城市人,大专文化,1981年参
加工作,中共党员。1996年担任区队党支部书记时,正值该矿生产经营处于困难时
期,他结合基层区队特点,建立了“五必访”、“四必谈”制度,把一人一事的思
想政治工作做到家庭,做到工作现场,几年来走访250余户次,被誉为“贴心书记”。
先后编写了40多项作业规程,有16项获矿务局规程评比第一名。他对架棚巷道支护
方式进行大胆革新,在全矿推广后节约材料130余万元;对小锚杆支护方式进行革
新,每掘进百米巷道节约锚轩130根,节约资金5000元。几年来,所在区队累计节
约材料150余万元,进尺超额1200余米,年年被评为局矿六好区队,成为全矿的样
板区队。先后多次被评为矿区“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泰安市“劳动模
范”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获“富民兴鲁”
劳动奖章。
宋光明1999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泰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洁工。
男,汉族,1952年2月生,泰安市郊区人,高小文化,1978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他二十年如一日,不怕脏、不怕累,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无私奉献
精神,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换来了千万人的清洁环境,他热爱环卫事业,敢于向世俗
偏见挑战,不怕冷嘲热讽,不计个人得失而努力工作。先后多次被评为处(局)、建
委先进个人,1995年被评为山东省环卫系统先进个人,1996年获泰安市优秀共产党
员称号,1 997年获泰安市劳动模范称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8年获山
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并被选为中共山东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王志堂)

杨玉茹1999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女,
54岁,汉族,大学文化,河北省玉田县人,中共党员。从事经济审判工作20年来,
主审或参与审理许多大要案、疑难案件,始终保持了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自1987
年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多次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工作者、市级优秀
公仆,连续五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荣获市“巾帼建功女能手”、
“三八”红旗手和省“齐鲁优秀女法官”、“三八”红旗手以及“全国先进女职工
之友”等荣誉称号。
(王勇)
吕传怀1999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
组书记。男,1954年9月生,肥城市过村镇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6年7月参
加工作。曾任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镇党委书记。1998年3月当选为东平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来,团结带领全院干警立查贪污、贿赂和挪用公款等犯罪案
件63件,其中大要案30件;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
失400余万元。1999年,该院反贪、法纪、监所检察三项业务工作跃居全市第一名,
其它业务工作也都名列前茅。该县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命名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教育培训先进检察院,被泰安市委、市政府命
名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级文明单位”。
薛云峰1999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称号。新泰市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男,汉族,1955年11月生,新泰市汶南镇人,大学文
化。曾任共青团新泰市委书记、新泰市楼德镇党委书记、新泰市物资局局长兼党委
书记、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6年3月当选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
来,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反腐败查办职
务犯罪大要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有较大发展。多次
被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省检察院记二等功两次。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9年被评为
“五好检察院”。
(卜静波)
逝世人物

顾廷臣(1913年7月-1999年2月)原泰安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泰安市郊区良庄
镇茅茨村人,1938年10月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泰安县委组织部长、
潍坊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新汶煤矿矿长、新汶矿务局局长、济南市煤炭局局长、
济南市工业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泰安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泰安地革委生产指挥部
负责人、泰安地革委副主任、泰安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泰安地区行政公署顾问。
1983年1 2月离职休养。
于光(1914年2月-1999年11月)原泰安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山东省莱西市人,
1 914年2月生,193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小学
教员、胶东国防教育研究会编辑员、掖县三区民动会主任、胶东五支队政治部民运
科干事,胶县、高密、即墨工委会组织部长、政委,莱阳县委军事部长、民运部长,
胶南县工委书记、胶南县委组织部长、副书记、书记,青岛市浮山区分区委书记、
青岛市职工学校副校长、青岛市总工会文教部部长、青岛市建筑公司党委书记、青
岛市委工业部副部长、青岛市纪委副书记、青岛市委宣传部部长、青岛市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莱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莱芜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副指挥、莱芜县委常
委、泰安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1983年12月离职休养。

编辑·校对周美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