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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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全市计划生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
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各级党委、政府开展
了各种宣传活动。 全市印发《决定》20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2100多台次,张贴
宣传栏12000多块。 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各级对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全年出生86104人,人口出生率为10.21‰,人口
自然增长率为4.47‰, 计划生育率达到99.43%,晚育率达到99.6%,出生婴儿性
别比为106.5(女=100)。潍坊市荣获山东省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达标一等奖。

强化组织领导
2000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
生育水平的决定》统一思想,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
位置。(1)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委书记曹学成、市长王伯祥等主
要领导多次在全市综合性会议上专门强调计划生育工作。市人大对计划生育工作
进行了视察,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主管部门协调、职能
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2) 坚持和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
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定了200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细化了党政领导和部门职责,建立了垂直
管理和考核制度,把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纳入了重大事项督查范围。(3) 及
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了计划生育队伍的建设,经费投入
得到了保证,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地领导保证。

强化综合治理
2000年,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调度、督查
和落实工作,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1) 市公安、工商、劳动、计生、建委、
房管等部门,加强了对流动人口和企业下岗职工的管理,流动人口超生同比下降
了51个百分点。(2)市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了对B超执机人员管理和监督,出生人
口性别比同比下降了1.3,保持在了正常范围以内。(3)民政、计生、公安部门出
台了治理非法婚姻、非法生育、非法抱养问题的文件,进行专项治理,“三非”
问题有了明显改善。(4)财政、农业等部门按照责任书规定,较好地履行了职责。
全市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

善依法管理
2000年,全市各级把加强依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1) 市计生委分两期举办了县市区计生委正副主任和乡镇计生办主任培训班,转
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了运用法律办事的能力。(2) 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
制,实行重大恶性案件“一票否决”。(3) 修订了有关法律文书,重申了收费、
罚没办法,建立了收费许可证制度。(4) 总结推广了坊子区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计
划生育纠纷的做法。 全市共收到信访案件1600多起,同比减少22%,杜绝了重大
案件发生,行政行为法制化进程明显加快。

推进村民自治和知情选择
2000年,全市各级重视调动、发挥群众力量,全面提高村民自治、知情选择
推行速度和运行质量,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1) 加快推行步伐。全市8941个
村实行了村民自治, 占总村数的86.5%;4686个村推行了知情选择,占总村数的
49.8%。(2)提高运行质量。村民自治与协会工作一起抓,探索了“目标同向、载
体同源、运行同轨、活动同步”的“四同”做法,加强了计算机信息的综合分析
运用,严格按程序运行知情选择工作。(3) 加强分类指导,知情选择村实行开放
式管理,自治村主要是抓多数人服务和少数人管理,非自治村重点抓管理,杜绝
计划外生育。

深化优质服务
2000年,全市各级牢固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的思想,加强站室
建设,更新服务设备,充实培养技术人才,全市构建起了以市所为龙头、县站为
中心、乡站为阵地、村室为前沿的服务网络。开展了以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
和妇女病普查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三项工程”,基本实现了育龄夫妇享
有初级生殖保健的目标。优质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在服务层面上由低层次
向高层次发展,在服务质量上由粗放向优质发展,在服务范围上由单一向全面拓
展。全年各级优生优育咨询15万人次,孕期保健近10万人,减少出生缺陷儿1144
例,诊治不育症患者7646例,为育龄妇女健康查体17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