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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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28日,潍坊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了市政府67号令《潍坊市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市政府81号文件《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
见》,加快建立符合潍坊实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会
议要求安丘、 寒亭、诸城、潍城、奎文5市区在年底前正式启动,其他县市区做
好各项准备工作。 会议提出了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即改
革卫生管理体制,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改革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医疗
机构分类管理;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卫生机构
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改革药品收支管理办法,实行医药分开
核算、分别管理制度;改革卫生监督体制,完善预防保健体系;改革卫生事业补
偿机制,完善卫生经济政策;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加大药品监督执法力度。
会议还印发了加强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税收政策、改革药
品价格管理、实行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卫生
事业补助政策等配套文件。

(张洪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