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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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1) 加强成人学校基础建设。重点加强了县、乡、村三级成人教育办学网络
建设和规范化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召开了全市性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组织人员对
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2) 组织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培
训。市教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回乡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工作的意见》,就
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农村成人教育学校的作用,提高回乡初高中毕业生的致
富能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作了部署。(3) 组织农村青壮年农民和农村
党员干部实用技术培训。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各类农村成人学校为主要阵地,
主动与组织、宣传、农业、科技等部门配合,采取“上挂、横联、下辐射”的办
学方式,对广大农村劳动者和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参训人员达
150多万人次。 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选中, 潍坊市有5个单位和10名个人受到表彰,受表彰单位数和人数均居全省
前列。潍坊市教委是全省受表彰的两个市(地)教委之一。

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
(1) 完善社会力量办学年检制度。对1999年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年检情况进行
了通报,撤销了14处不合格的办学单位,对10处基本合格单位进行了限期整顿处
理。市教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0年度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年检工作的通知》,
从办学方向、 办学条件、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校安全、办学效益等6个方面
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年检。(2) 实行高教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制度。根
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在潍坊市举办高等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教
育机构,均由市教委按有关社会助学的设置标准、审批权限进行审批,颁发《山
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许可证》。(3)建立社会力量办学审查备案制度。
要求各县市区教委于每年初将各级各类社会教育机构的办学基本情况和潍坊市社
会力量办学备查表、登记汇总表及时上报市教委审查备案。(4) 组织普通高校驻
潍函授站和成人高校校外班评估检查。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市教委组织人员对
全市30处普通高校驻潍函授站、 成人高校校外班和拟设立的6处高校函授站进行
了检查评估,加强对函授站和校外班的管理。(5) 加强民办学校安全工作。召开
专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并进行了安全检查。(6) 加强对
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日常管理。对申请办学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严格
审查校舍、资金、师资等办学条件和办学者的办学目的、办学思想、管理水平等
情况。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办学财务的监督,委托审计师事务所对社会办学
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加强对社会办学招生广告的管理,市教委与
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招生广告管理
的通知,对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广告审批、收费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维护了
社会办学秩序。

(张国华 徐友礼 焦天民供
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