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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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市、县两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加强普法,严格执法,海洋与渔业
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1) 法制宣传。在坚持搞好日常学习宣传的同时,通过
举办《海洋环境保护法》、《行政复议法》培训班,设立《会计法》、《行政处
罚法》、《国家赔偿法》等宣传站,印发法律法规明白纸,电视台播发系列片等
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2) 行政执法。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人
员在搞好对956条渔船依法进行船舶检查和渔业生产许可证年审的同时, 扎扎实
实地开展了首次全国海洋渔业船舶普查工作,并在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配合
下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水陆监督,维护了海洋与渔业生产秩序。(3) 强化执法
手段。 市局购置了一艘550千瓦海监渔政船,增加了船员编制,招录了船员。市
和沿海市区都配备了摩托艇、对讲机等交通通讯工具。(4) 执法监督。通过聘请
执法监督员,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坚持岗前培训、持证上岗、错案追究等制度,
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
施行政复议法、“三五”普法、“三五”普法专业法、行政处罚法等大检查活动。
(5) 渔业安全。认真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通过签订渔业安全生
产目标量化管理责任书、印发加强安全工作文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开展“安
全生产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月”、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使全市渔业发生海
损起数、直接经济损失指标远远小于省海洋与水产厅下达的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