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外商投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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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外商投诉受理中心
潍坊市外商投诉受理中心于2000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 副市长李守玉任投诉
中心主任,市监察局、招商办、外经贸委、乡企局的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市中级
法院等18个部门的有关领导任成员。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市监察局、招商办
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市外商投诉中心办公室与市招商局投诉处合署办公。投诉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外商投诉,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对投诉问题的处理。
投诉受理中心组建后,制定了外商投诉受理工作程序及投诉问题内部通报制度、
投诉受理工作联系制度、投诉处理责任包干制度、投诉问题转查规定、投诉处理
限时制度等适合潍坊市外商投诉受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
了各自的职责,加强了投诉中心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调动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起了投诉中心与市领导联系的桥梁,保证了投诉问题的快
速、圆满解决。

投诉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投诉受理中心打破常规的工作方式,采取深入现场了解详情、现场办公、与
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协调等多种有效方式,做好
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到年底,共受理各类投诉84起,其中自身受理72起、处结63
起, 处结率88%。从其他单位转来12起,形成处理意见的10起。组织了全市外商
投诉受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比。投诉中心通过对外商及外来投资者投
诉问题的处理,规范了全市基层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
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为全市招商引资、优化投资软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

(曹卫东 钱洪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