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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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由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计生办、土
管所等部门组成,代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受理并协调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
纠纷。调解中心由乡镇党委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书记兼任主任,司法所长、信访办
主任、 综治办主任任副主任,下设接待、调解、“148”法律服务等机构。调解
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的方式,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随时接待和协调处理来
访案件。 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设迅速。5月15日,潍坊市委在青州市召开全市建
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10月份,全市242个乡镇(街办)
全部建立起司法调解中心,走在了全省前列。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成立,发挥了
各部门在预防和调处民间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增强了司法调解工作的效能。

(刘国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