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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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0年,全市法院继续深入开展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
的好法官”为主题的“两满意”活动,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全面发挥审判职
能作用, 各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全年共审结各类案件95157件,比上年增长
12.7%,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
院”称号。
刑事审判。 全年共依法处结各类刑事案件3202件、4208人,比上年增长5.1
%和10.4%。 在判决生效的3748名罪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
死刑(含死缓) 的有808人,占21.5%。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一批杀人、抢劫、强
奸等暴力性犯罪和团伙犯罪,严惩了一批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犯罪分子。严厉
制裁金融诈骗、非法出具金融
票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判处贪污、贿赂、挪用
公款等犯罪案件143件、164人,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积极参与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加强了对“管、缓、免”人员的回访帮教,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
件1398人。
民事审判。全年共审结民间债务、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案件28278件,
比上年下降5.4%。 审理了一批房屋拆迁、劳动争议、集团诉讼等案件,有效地
化解了纷争;审理“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40多起,涉及当
事人近200 0人(户),促进了农业发展。
经济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24659件,同比增长15.4%。依法
审理涉及企业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参股控股案件3154件,促进了企
业经营机制转换。审理潍坊染织总厂、潍坊长城门窗集团公司、潍坊制药总厂等
企业破产案件74件,破产金额27亿多元。首次进行了商业流通领域企业破产的试
点,慎重处理了一批商业企业破产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按
照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的要求,与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司法联系制度,落实了
相关服务措施。及时审理了一批涉及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
济的纠纷案件,为各类经济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司法保障。
行政审判。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424件,增长11.6%。强制执行行政机
关申请的非诉行政案件及仲裁、公证债权文书4396件,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
合法权益,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组织开展了法律“三下乡” (送法下乡、
受案下乡、庭审下乡) 活动,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解决了大量简易纠纷,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立案、审监工作。全年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60223件(人) 次,其中院
长接访和参与联合接访5136人次,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潍坊中院和部分基层法
院建立了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作业、“一条龙”服务,方便了群众诉讼。
执行工作。 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6046件,标的额32.4亿元,同比增长36.9
%和44.6%。全市法院加快执行体制改革步伐,建立了由上级法院统一管理和协
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中院和半数以上基层法院经编委批准成立了“执行工作局”,
配足配强了执行力量,形成了“辖区案件执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跨辖区以委
托执行为主”的工作格局,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正确处理
加大执行力度与确保社会稳定、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服务大局与促进地方经济
发展之间的关系,对有能力而故意规避法律、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法坚决强制
执行;对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则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转让无形资产、资产抵
债返租经营及执行和解等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大力开展清理积案工作。 2000年5月~12月,全市法院集中时间、人员、精
力,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大力解决案件超审限和久拖不决、久执不结问题,共
清理各类案件7000余件,其中积案270余件,初步实现了收结案件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