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实施“民心工程”,各项工
作全面发展,队伍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全市有11个基层院被省检察院评为“五
好检察院”,有10个基层院和2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寿光市人民检察
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昌邑、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分别受到省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表彰。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推动反
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等经济犯罪案件208件,
其中贪污案98件,贿赂案49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件,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在查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
罪案件中, 县处级以上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职务犯
罪案件12件,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38
件。 查办经济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业人员犯罪案件175件,其中经济管理部门人员
犯罪案件6件,国有企业人员犯罪案件139件,金融系统人员犯罪案件15件。
严格执法,注重实效,维护社会稳定。(1)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打击各
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358件、3340人,经
审查,批准逮捕2135件、2981人;受理移送起诉3259件、4612人,经审查,依法
提起公诉296 1件、4111人。(2)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
群众来信来访2750件,
其中集体上访162件;市、县两级检察长共接待群众来访734件、1500余人。全市
有6个检察院接访室被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潍坊市检察院和诸城、高密市
检察院接访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1) 以纠正有案
不立、有罪不究、漏捕漏诉为重点,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工作。全年共受理立案监
督案件2 21件,追捕漏犯47人,追诉漏犯91人。(2) 以纠正有罪判无罪、重
罪轻判、轻罪重判为重点,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年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
判决、裁定提起抗诉6件,法院已改判3件。(3) 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活
动为重点,强化执行监督工作。全年共对监管改造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2619次,
配合监管改造机关对被监管人犯进行集体教育208次。 加强对羁押期限监督,全
市看守所连续15年无超期羁押。(4)以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公案件为重点,
强化民行审判监督。 全年共受理不服法院民事、 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373件,立案审查202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193件。
服务经济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建设。 (1)
深入“庙穷方丈富”企业,清除企业“蛀虫”。共立查国有企业人员贪污贿赂等
职务犯罪案件139件, 其中发生在严重亏损、濒临倒闭及破产企业中的50余件,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17万元。(2) 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打击与防
范并举,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办案中,注意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帮助发案
单位总结经验教训, 落实整改措施。 全市检察机关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236份,帮助堵塞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漏洞。(3)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贪污贿赂
等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共撰写检
察建议和调查报告68份,有50份被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采纳。(4) 积极开展法制
宣传活动。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展览47次,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办
开展以案讲法294场次, 受教育人数15万多人次,有17名干警被聘任为法制副校
长。
强化队伍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三讲”教育、实施“民心工程”、争创“两满意”
(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官)等活动,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
建设,促进了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1)狠抓政治理论教育。通过“三讲”教育,
加强了两级院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了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通过深入
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讨论和警示教育,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
(2) 强化业务培训。全年举办检察业务培训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班13期,培
训538人次,有516人取得计算机应用初级证书。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和有关
方面的专家讲授相关的专业知识,拓宽了干警的知识面。(3)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强化对干警的“三职教育” (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纪律教育、职业作风教育) 、
“三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增强了干警的爱
岗敬业精神,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4)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全市普遍实行了职位竞争上岗和“三考一评”(考试、考核、考察、民主评议)制
度,逐步推行了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共选聘了36名主诉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