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市区实行房屋产权产籍统一管理 资料库:潍坊年鉴库 章节:潍坊年鉴2000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8/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8/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8/article/26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70/section/8/article/26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维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潍坊市人
民政府《潍坊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规定,潍坊市房产管理局对潍城、
奎文、坊子、寒亭四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技术开发区和海洋化工开发
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产籍实行统一管理。各区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市房产行政管理
部门的委托代市管理直管公房,具体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区属单位有关房屋的登记
确权初审及产籍档案的整理上报,统一由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新的管理体制从1999年12月2日开始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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