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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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1999年,全市价格总水平趋稳。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6%, 降幅
与上年基本持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0.1%,升幅与上年基本持平。
价格总水平持续走低影响经济发展的状况有所改善。(1) 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完
善。继续贯彻落实了粮食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制定了农村居民用
电最高限价,调整了部分县市的自来水价格,对部分电信资费进行了结构性调整,
制定了潍坊地区高中扩招生收费标准。(2) 继续开展了“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开展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审和监督检查工作,编印了《潍坊市外资企业收费手
册》。(3)价格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价格事务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价格结构调整

(1) 农产品价格管理。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落实了
小麦定购保护价即0.63元/500克(三等冬花麦);放开了棉花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
开展了对棉花购销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工作;桑蚕茧的收购价格由每50千克6 60
元调整为600元; 加强了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价格的管理;完成了国家和山东省
下达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任务。(2) 工业品价格管理。开展了医药购销
过程中不正之风的整顿工作,“高定价大回扣”之风有所抑制,上报了10个品种
地产药品价格。制定了潍坊电业局直供区及各趸售县的农村居民用电最高限价。
潍坊电业局直供区、 寒亭区、诸城市为0.63元/千瓦时,安丘市、高密市、昌邑
市、 寿光市、青州市、临朐县、昌乐县为0.67元/千瓦时。调整了市区自来水价
格, 居民生活用水由1元/立方米调为1.38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
和经营服务用水分别在1元/立方米、1.50元/立方米和2.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
将原执行的价外收取的电费差价(0.38元/立方米)理顺到价内收取,其价格分别定
为1.38/立方米、 1.88元/立方米和2.88元/立方米。新增特种用水价格形式,其
价格为3.5元/立方米。(3) 调整了部分公用和公益事业价格及收费标准,对部分
电信资费进行了结构性调整,调整了部分公园、旅游景点价格;制定了高中扩招
生培养费标准:省市重点高中、职业中专(高中) 和规范化高中最高不超过1.8万
元/生, 一般高中不超过1.2万元/生,各县市区在此标准内,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具体标准;制定调整了16项行政事业性工本费和培训班收费标准。这些价格措施,
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减轻了农民负担,规范了价格和收费秩序,促进了城市
公用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收费秩序整顿

1999年,全市物价部门继续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加强了对价格和收
费秩序的整顿。对现有的涉外资企业收费文件进行了清理,编印了《潍坊市涉外
资企业收费手册》,公布了全市32个系统向外资企业收费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
免费发给全市800余家外资企业。 开展了1998年度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工
作,市物价局共审验收费单位386个,收费项目5250多项,收费标准12590个,收
费总额11.6亿元。其中审验发现违法收费单位105个,违法收费额1728.28万元。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和规范。全市普遍实行了“两证 (收费许可证和收
费员证) 、一书(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一卡(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发放
企业缴费登记卡1.5万余册。

价格监督检查

1999年,全市物价部门积极参与国务院部署的减轻企业负担、减轻农民负担
和纠正药品购销过程中不正之风三项检查工作。与其他部门一道完成了粮食收储、
销售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独立开展了
交通(公路)、税务、医药、证券市场、教育、移动通讯等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
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51件, 经济制裁总额464.37万元。其中,没收209.05万
元,退还用户236.02万元,罚款19.30万元。

价格事务

1999年,全市价格事务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除原有涉案资产价值认定业
务外,新开拓了贷款抵押物、事故车辆定损、公路损坏赔偿以及旧机动车交易价
格认证等业务。共受理价格认证、价格评估业务7274件,价值总额5.02亿元。截
止到年底, 全市共有15个价格事务机构,从业人员80余名。8月29日,经市编委
批准(潍编办〔1999〕33号文件),市物价局成立了“潍坊市涉案资产价值认定中
心”。
(李树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