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25日至1998年9月30日,青州市华联商厦(下简称华联商厦)以自有
的土地使用权5998.04平方米、 营业楼3376平方米及平房、营业房、车库等营业
设施作抵押,分15笔从中国农业银行青州市支行(下简称农行)借款12575280元。
合同到期后,华联商厦未能偿还农行借款本息。农行遂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华联商厦归还借款本息。经潍坊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
成和解协议, 华联商厦欠农行借款本息17169 129.77元,于1999年6月15日前一
次付清,逾期不付,农行依法行使抵押权。期满后,华联商厦未能归还借款本息,
农行向潍坊中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华联商厦资不抵债,如果
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全部房地产的执行方法,将导致大量职工下岗,影响
社会稳定。为此,潍坊中院在反复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基础上,采取了“转移产
权、 返租经营”执行方式,华联商厦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5998.04平方米、营业
楼3376平方米及平房、 营业房、车库等营业设施作价17522831.77元,交付农行
抵债,产权过户后,由华联商厦租赁经营,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案件顺利执结。
(张昆诚供稿)
中国农业银行青州支行与青州市华联商厦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
视图
1996年9月25日至1998年9月30日,青州市华联商厦(下简称华联商厦)以自有
的土地使用权5998.04平方米、 营业楼3376平方米及平房、营业房、车库等营业
设施作抵押,分15笔从中国农业银行青州市支行(下简称农行)借款12575280元。
合同到期后,华联商厦未能偿还农行借款本息。农行遂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要求华联商厦归还借款本息。经潍坊中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
成和解协议, 华联商厦欠农行借款本息17169 129.77元,于1999年6月15日前一
次付清,逾期不付,农行依法行使抵押权。期满后,华联商厦未能归还借款本息,
农行向潍坊中院提出执行申请。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华联商厦资不抵债,如果
采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全部房地产的执行方法,将导致大量职工下岗,影响
社会稳定。为此,潍坊中院在反复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基础上,采取了“转移产
权、 返租经营”执行方式,华联商厦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5998.04平方米、营业
楼3376平方米及平房、 营业房、车库等营业设施作价17522831.77元,交付农行
抵债,产权过户后,由华联商厦租赁经营,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案件顺利执结。
(张昆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