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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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污贿赂斗争】 5年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
系,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作为搞好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出发点和
立足点。把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作为改革开放、为绿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措施来抓。
通过实践练兵、岗位培训、召开侦查经验交流会、一案一总结、一案一点评等形式,
强化干警的侦查意识和破案能力。注意组织干警深入办案第一线,调查研究,寻求犯
罪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熟练动用法律规定的各种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使一些难度较大的贪污贿赂案件在短
时间内得以侦破。在工作中以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
经济管理部门犯罪案件为重点。检察机关5年来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05件,立案
侦查314件。 其中贪污受贿案204件,大要案137件,逮捕犯罪分子68人。通过办案,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50万元。 1993年8月8日,市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局。
在依法打击严经济犯罪活动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犯罪工作,认真探索市场经济条件
下预防和治理犯罪的新途径、新措施,使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侦破
水平进一步提高。

【刑事检察】 5年来,把“严打”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
突出抓了以下工作: (1)积极参与“严打”杀人、强奸、伤害、爆炸等严重刑事犯
罪分子以及重大盗窃、车匪路霸、拐卖妇女獐、流氓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团伙犯罪案件, 严格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集中打击。(2)坚持提前介入
工作制度,缩短办案时间。(3)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执法环境。围绕“从重从快”、
“从重从严”方针的贯彻落实,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及违
法保外就医等问题加强监督, 防错防漏。5年来共做出不批捕60人,追捕漏犯11人,
追诉漏犯17人; 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口头纠正意见104件次;
依照刑事诉讼规定直接立案3件轰动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说件。
(4)提高公诉工作水平,搞好出庭公诉。通过开展岗位培训、实践练兵、现场观摩、
召开出庭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形式, 努力增强公诉人员素质,提高公诉工作水平。5年
来共出庭公诉1063件,发表公诉词1063篇。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优秀公诉人评选活
动中, 先后有2人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自1991年以来,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部门
提请逮捕的人犯1286人,批准逮捕1221人;受理侦查部门移送起诉的人犯1620人,决
定起诉1129人。

【法纪检察】 以查办5类案件为重点,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为重点对象,
以大案要案为主攻方向,坚持对重点案件集中查处。各国对领导干部玩忽职守重大现
任事故案和政法干警循私舞弊、枉法办案等违法犯罪案件,排除一切阻力,秉公执法。
同时配合反贪污贿赂斗争, 认真查处了妨碍反腐败斗争的伪证案、包庇案。5年来,
市检察院针对侵权、 渎职犯罪增多的新民政部,先后派出150人次,深入46个乡镇和
企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 发现案件线索195打,进行安全检查20次,清除事故隐患46
件次,帮助落实安全措施80条。对建筑、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对全市的电
力、建筑公司的技术员、质检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轮训。为拓宽法纪检察的新路子,广
辟案件来源, 市检察院紧密结合办案,在乡镇、厂矿企业建立工作联系点3个,聘请
联络员36人,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宏观控制网络,对减少和预防犯罪起了积极作用年来
中市检察院共受理务类法纪案件259件, 立案侦查62件,其中刑讯逼供、非法拘禁、
玩忽职守、重大现任事故等重点案件51件,重特大案件16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
损失68万元。

【监所检察】 以对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民政部和监管改造场所执法活动的
法律监督为重点,严格执行监所检察细则,密切注意掌握狱情动态,加强对在押人犯
的狱政教育,敦促人犯坦白交待、检举揭发、深挖余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
集中清监,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严肃查处监管人员“侵权”、
渎职、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犯罪又犯罪案件。建立外执罪犯档案159册(卷),
对全市所有的办理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手续的监外执行犯分期分批进行考察检验,
将不符合条件和经治疗痊愈应收监的及时重新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5年来,共对
监管改选场所的违法、违纪活动提出书面和口头纠正意见31次,给在押人犯上法制课
194次。 受教育人数达24600余人镒;进行安全检查485次,提出检察建议56条,消除
事故隐患41次件;敦促被监管人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441次,从中破获重大案件43件;
配合有关部门对308堍监外执行犯进行考察, 协助建立帮教组织84个。继续加强对看
守所的时限监督,搞好羁押人犯民政部登记,对羁押期满者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变更强
制措施,杜绝了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

【控告申诉检察】 此项检察,以复查不服政法机关自理的申诉案件及查处“告急”
集体上访案件为重点, 缓解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为此,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 配合党委部署,认真做好“两控”(控制集体上访、控制进京上访)“两减”
(减少越级上访、 减少重复上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采取
就案讲法、 法律咨询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激发群众举报热情。(3)做好举
报线索的管理和初查工作。(4)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制度。5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
访1622件次, 自行办结109件,其中处理“告急”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等21件,查处
申诉案件5件。受理群众举报1342件,涉及经济犯罪线索834件,从中立案侦查157件,
其中大案、要案7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民事行政检察】 市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于1994年1月
成立了民事行政检察科, 配备专职干部3名。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受理不服
民事、 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4件,处理2件,提起抗诉2件,维护了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民事行政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技术】 刑事检察技术科配有司法会计、法医、技术员等专职干部5名。在技
术设备上, 到1995年底,技术投资达30余万元,提前3年达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的检察技术装备建设“五年规划”标准。在查处经济、法纪和刑事案件中充分发挥司
法会计、 法医检验和文证检验等技术手段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5年共受理秋类案件
732件, 其中法医检验鉴定231件,司法会计检验鉴定154件,文件检验鉴定35件,现
场勘查78件,物证照相161件,痕迹检验17件,进行尸体检验141人次。出具各类鉴定
书299份,检验报告27份,其中起定案作用的44件,发迹原鉴定结论的9件,提供侦查
方向的75件。独立侦破经济大案42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该院自
行摄制的录像片《检察技术的春天》被全国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录用并播放。1991年、
1995年连续两次出席了全国检察技术工作会议。

【检察队伍建设】 市检察院认真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的方针,始终把队伍
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组织干警系统地学习理论,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为经
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通过狠抓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教育,提高了检察官自觉抵制
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同时,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
职业现任制教育和“我为检察机关添光彩”、“争当优秀检察官”、“争创一类科室”
和开展无违法违纪年等争先创优活动。认真搞好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了警诫制
度。聘请特邀监督员,强化监督机制。5年来未发现一人违法乱纪。为提高业务素质,
采取岗位培训、轮训、适应性培训和到高校深造等形式对全体干警进行系统培训。截
至1995年底, 全安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5人,占全体干警的47%,其中大本以上文
化程度的17人,占干警总数的17.7%。1993年4月12日,市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 向从事政法工作30年、检察工作10年以上的8名老同志颂
发了荣誉证书、证章。5年中,市检察字先后3次被省人民检察院记功表彰,连年被评
为市文明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市检察院“全国检察
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寿光且人民检察院受到最高民人检察院表彰】 1992年5月9日,在第九次全国检察
工作会上,寿光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主要事迹是: (1)打击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成绩显著。1995年以来,根据最高人民
检察的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批反贪污贿赂斗争,至1991年底,共方查经济犯罪案件
310件, 其中特大案件5件,大案4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0万元。同时,参与治
理发案单位650个, 使440个单位面貌发生明显变化,救活159个濒临倒闭的企业,其
经验被省市人民检察院推广。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牢
牢把握打击重点, 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查、预审活动,确保办案质量,7年没有
一起错案。 (2)法纪、监所、控告申诉检察和检察技术等工作成绩突出。创建文明
监室活动经验在全潍坊市推广;兴报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总结推广;检察技术提
前达到了全国“八五”规划的要求,先后出席了全国检察技术工作会议;向国有大型
企业派驻检察室的经验被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推广。 (3)坚持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开
展“达标奔格”、“比奉献,我为国徽添光彩”和“争做合格检察官”等活动,提高
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干部教育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总结推广。

【市保险理赔鉴定中心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和《经济合同
法》 的有关规定,市检察院和市保险公司于1994年7月18日联合成立了寿光市保险理
赔鉴定中心。其宗旨是:在保险业务中,动用法律和检察技术手段,实事求是地解决
保险各类理赔案件中的技术问题,依法保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
声誉, 促进保险事业和健康发展。保险理赔中心的任务是:(1)对保险各类理赔案
件中涉及的医学、 法医学、财务等方面的事项审核蔌检验、鉴定;(2)对索赔单位
蔌个人提供的证件、 票据、印章等事项进行文、痕迹检验鉴定;(3)对重大疑难案
件或明显存在问题的案件协助调查和鉴定自理; (4)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
鉴定中心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求实、合理、监督、服务。到1995年底,共受
理各类保险理赔鉴定案件37件,通过鉴定,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市农业生产资料鉴定中心成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法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生产厂家和销售单位的声誉,严
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犯罪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市检察
院一次投入启动资金近10万元,市农业局提供闲置器材设备,建立起了农药分析室 、
样品室、 土壤肥料分析室 ,配备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定氮仪、测
汞仪等重要化验仪器及较完备的化验药品。该鉴定中心的宗旨是:动用法律和技术手
段,实事求是地依法检验鉴定化肥、薄膜等家业生产资料的真伪,保障正常的市场经
济秩序和生产、 销售、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中心任务是:(1)对已经立案的假冒商
标、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案件以及群众举报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检验、 鉴定;
(2) 根据生产厂家、销售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对其生产、经销的农药、化肥、薄膜
等生产资料进行检验鉴定; (3)对重大疑难案件或明显存在假冒伪劣问题的案件协
助调查和鉴定自理;(4)进行法制宣传、技术服务等。

【派驻检察室】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
市检察院先后成立了驻大家洼检察室、驻地方税务局检察室及城区检察室。它们在反
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协税护税、打击假冒伪劣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都发挥了
不可替代的作用。驻大家洼检察室,5年中,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34件,立案侦
晒46件, 其中在要案23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驻税
务局检察室, 到1995年底,受理各类案件367件,立案查处59件,为国家挽回税款损
失300余万元。 城区检察室(前身为工商行政管理检察室),到1995年底,共受理假
冒商标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75件,立案侦查19件,端掉制售假冒伪劣商
品窝点90余个,查获大批假酒、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同时,会同工商局、技
术监督局等单位查办假、贩假、投机倒把等案件100余件,违法经营额239余万元。

【聘请特约执法执纪监督员】 1993年8月,市人民检察院从商业局、师范学校、菜
央子盐场、潍坊纯碱厂、城里村、中兴村、钓鱼台村、上口二村、侯镇三村、台头建
材公司共10个单位聘任特约执法执纪监督员10名。 特约监督员的职责是:(1)对检
察机关执行法律和贯彻澡的路线、 方针、政策情况实行监督;(2)对检察干警的工
作作风、 办案纪律、检察风貌实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3)反映和传递对国家
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检举、 控告和不服刑事处罚的申诉材料;(4)积极宣传社会主
义法律和检察制度。检察机关与特约监督员每季联系一次,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此外,还通过走访、座谈、发公开信等形式加强与他们之间和联系。
(李春雷 张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