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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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概况】寿光市民政局是寿光市人民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设优抚
安置、社会福利、政权社团、地名区划、办公室等4科1室。编制22人。下属单位有:
残疾人联合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烈士陵园、
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所南河分所共6个单位。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1年7月,潍坊市民政局在寿光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社会保障
网络建设现场会。推动了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救济扶贫、优抚安置、残疾人
保障、婚丧改革5个社会保障服务网络的建设和服务,1991~1995年期间建立的农村
社会保障机构及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概况如下:寿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按照国务院
国发(1991)33号文件和民政部民办发(1992)2号通知精神,潍坊市政府1992年10月21
日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要求,经县政府第十八次常委会研究通过,
于1992年10月30日以寿政发(1992)197号文件印发了《寿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
办法》的通知,由民政局组织实施。1992年,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1992年3月,全县34处乡镇、1008个行政村、400多个乡镇企业第一轮投保全面展开,
至11月结束,入保人数达40多万人,收取保险金达2188万元。乡镇、村投保面达到1
00%,县、乡镇、村初步建立了三级保险档案,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先进县”称号。
1993年12月2日潍坊市政府第九次常委会研究通过《潍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
行办法》,王大海市长签署8号政府令,进行实施。1994年6月18日,召开了寿光市农
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发式大会。潍坊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祖训、寿光市人大副主任楼华皋、
副市长王坤山、民政局长王济金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上洛城等6处乡镇的代
表发言,有1332人领取了养老金。这次发放养老金在潍坊市属于首次首家。
1994年9月19日寿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以寿编发(1994)7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成
立34处乡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的通知。34处乡镇都成立了养老保险事业
管理所,编制共86人,都已挂牌开展工作。
1994年12月8日,潍坊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电话会议,主会场在
潍坊市政府招待所,各县市区、各乡镇机关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进行了收听。会上王大
海市长讲了话。北洛镇党委书记李志强作了典型发言。会后,鞠法昌市长对第二轮投
保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轮投保共有33万人入保,投保金额达1600万元。
1995年5月24日潍坊市召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寿光市政府副市长姜绍
华、民政局长王济金、农保处主任范金第参加了会议;姜绍华副市长代表寿光市政府
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寿光市被授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
1995年12月24日召开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电话会议,主会场设在电视局,各乡
镇设分会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共5000多人参
加了会议。副市长王坤山主持会议,代市长李群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并
对第三轮投保作了具体要求。第三轮投保至12月31日,33处乡镇完成了投保任务,投
保人数达30万人,投保金额达1600万元。
1991~1995年,全市共计33处乡镇、975个行政村、40.2万人入保,投保金额达
5000多万元,投保面达100%,投保率达90%以上。到期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共6100人,
正常退休人员650人。市、乡(镇)、村三级档案齐全规范,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
作已逐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的轨道。

【社会救济】(1)1993年,寿光市自春至秋,连续出现了春旱、虫灾、冰雹等自然灾
害,农作物受灾面积120万亩,成灾面积79万亩。其中粮食减产面积达49万亩,经济
作物减产面积达30万亩,造成经济损失6068万元。潍坊市民政局及时查灾救灾,积极
筹集资金,全年共发放救灾款30多万元。(2)1994年,全年共救济困难户3000户、59
75人,发放救济款47.8万元,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1994年秋季,蒙阴革命老区遭
受特大水灾,寿光市各部门为其捐赠衣被53928件,由寿光市副市长王坤山、民政局
长王济金、副局长王寿山亲自押送到蒙阴老区,受到上级领导和灾区人民的称赞。

【社会福利】(1)社会福利企业。社会福利企业始建于1991年,共发展90家,经过每
年按文件要求组织年检,清理整顿,到1995年底还有83家。福利企业的创办,解决了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和生活问题,为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五保供养。对全市60岁以上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人,
18岁以下的孤儿,没有经济来源的残疾人,采取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由
乡镇统筹供养。组建了乡镇、村敬老院62处,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全省有17处敬
老院被评为省级文明敬老院。

1991~1995年社会福利企业
情况统计表
┌──┬───┬────┬────┬────┬────┐
│年度│福利 │安排 │其中 │实现产值│利润 │
│ │企业数│职工人数│残疾人数│(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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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83 │4181 │1699 │24366.65│1549.44 │
├──┼───┼────┼────┼────┼────┤
│1992│95 │4683 │1982 │28118.89│2041.95 │
├──┼───┼────┼────┼────┼────┤
│1993│90 │5003 │2124 │46497 │2972.42 │
├──┼───┼────┼────┼────┼────┤
│1994│83 │4924 │2147 │55901.65│2036 │
├──┼───┼────┼────┼────┼────┤
│1995│83 │5187 │2184 │64118 │3075.83 │
└──┴───┴────┴────┴────┴────┘

1991~1995年五保供养情况统计表
┌──┬────┬────┬────┬────┐
│年度│乡镇、村│集中 │分散 │供养标准│
│ │敬老院数│供养人数│供养人数│(元) │
├──┼────┼────┼────┼────┤
│1991│61 │1251 │1084 │973 │
├──┼────┼────┼────┼────┤
│1992│62 │1350 │1297 │1010 │
├──┼────┼────┼────┼────┤
│1993│62 │1350 │1029 │1200 │
├──┼────┼────┼────┼────┤
│1994│62 │1350 │1030 │1500 │
├──┼────┼────┼────┼────┤
│1995│62 │1083 │1825 │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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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的建立及残疾人工作】寿光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4月,后简称“残联”。
全县34处乡镇于1992年成立了残联组织;1008个行政村(居)都成立了残疾人工作领导
小组;80%的福利企业成立了残疾人协会。1994年市政府及各乡、镇政府成立了残疾
人工作协调委员会。1993年4月召开了寿光县残疾人第二次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选
举工作。1994年底完成了乡、镇残联的换届工作,组成了残疾人工作体系。结合寿光
实际制定了《寿光市关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共29条。全市各乡、镇也
都因地制宜,制定了优惠政策。
据调查统计,全市各类残疾人26588人,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了残疾人档案。成
立了市和乡镇社区康复站35个。共做白内障复明手术537例,儿麻手术145例,训练聋
儿44名,收治精神病人1684名。全市还成立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狠抓残疾人就
业工作,目前全市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2147人。
大力开展助残日活动。自1991年以来,每次都按照活动主题开展实际的活动。1
995年助残日,根据“一帮一,送温暖”这一主题,在全市开展了“六个一”活动,
即:开好一个座谈会;走访一个残疾人集中的残疾人单位或残疾人家庭;结成一个
“一助一”对子;为残疾人办一件实事、好事;出台一套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继续
开展人均捐献一元钱活动。通过这一活动,唤起了全民的助残意识。市直56位领导与
5 6位生活困难的盲聋哑学生结成了“一助一”对子,资助他们完成学业。这一举动
在社会上影响很大,当天收到助残捐款9万余元。同时与台北曹氏基金会联系,为生
活困难的肢残人捐赠222辆轮椅,其中台北曹氏基金会捐赠111辆,寿光市社会各界捐
赠111辆,并于1995年11月18日举行了颁赠仪式。省、市民政、残联领导和寿光市六
大班子、民政局领导、社会各界800余人参加了颁赠仪式。台北曹氏基金会也派员参
加了颁赠仪式。
几年来,全市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资金,1992年为兴建山东省残疾人职业中专
捐款30万元;1993年以来,为兴建潍坊市残疾人康复娱乐中心募捐30万元;1995年向
全省残疾人献爱心捐款51万元。
【社会优抚政策的落实】贯彻落实国家《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和省、市的优抚政策,
在此基础上,1991年制定了《寿光县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为解决在乡复员军人
定补标准偏低问题,寿光市民政局、财政局以寿民字(1994)19号文下发了“关于提高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的通知”;对在乡复员军人,从1995年1月1日起,在
1994年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元。抗日战争时期的提高到了37元,解放
战争时期的提高到35元,抗美援朝时期的提高到33元。另外还对34处乡镇的农村义务
兵、城镇义务兵、烈属等,全部实行了统筹优待。

【婚姻登记】全市共有婚姻登记处35处,其中,34处乡镇各1处,市直1处。婚姻登记
员36人。婚姻档案室1处。全市每年有1万对左右的有情人喜结良缘。
1991~1995年,先后认真抓了依法登记,宣传了晚婚,清理了非法婚姻860对,
建立了婚姻档案1000卷。1993年组织成立了市直婚姻登记处,6月1日正式办公。举办
婚姻登记员培训班3期,培训婚姻登记员54人。认真贯彻省政府鲁政办发(1995)47号、
潍坊市民政局潍民字(1995)20号等文件精神,对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问题,认真进行了
调查,向市政府写出了调查报告,向市委常委作了汇报,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措施,对
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将《婚姻登记条例》、《婚姻证件收费标准》张榜
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使婚姻登记搭车收费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1991~1995年,共
结婚登记48719对,合格率100%;晚婚率98%以上;离婚198对。
1991~1995年婚姻登记统计表
┌──┬────┬───┬───┬──┐
│年度│结婚登记│晚婚率│合格率│离婚│
│ │(结) │(%) │(%) │(对)│
├──┼────┼───┼───┼──┤
│1991│8893 │98 │100 │30 │
├──┼────┼───┼───┼──┤
│1992│8967 │98 │100 │38 │
├──┼────┼───┼───┼──┤
│1993│9789 │98 │100 │25 │
├──┼────┼───┼───┼──┤
│1994│10946 │98 │100 │53 │
├──┼────┼───┼───┼──┤
│1995│10124 │98 │100 │52 │
├──┼────┼───┼───┼──┤
│合计│48719 │ │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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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全市有火化场两处。一处位于稻田镇,一处位于营里镇。全市每年约火化尸
体6000具左右。
1991~1995年,狠抓丧葬移风易俗。农村普遍建立了骨灰堂或标准公墓。1993年
投资220万元对老火化场进行了迁址新建,1994年9月8日正式营业。1995年两处火化
场都新上了消毒间。对收费标准和服务态度进行了整顿。火化率达98%以上。

【社团工作】1991年2~5月,在全市范围内,对社会团体进行了调查摸底。全市应参
加清理整顿的社会团体230个,经过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到1992年1月注册登记的社
会团体112个,个人会员总数177939人。自行解散的社会团体64个;暂缓登记的社会
团体54个。截至1995年底,全市社会团体已发展到161个,个人会员总数达200368人。

【培养军地两用人才】1991~1995年,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努力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退伍义务兵3176名;安置城镇户口的义
务兵、志愿兵771名;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1417名。这批军地两用人才大部分被安
置到乡镇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中去,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军地两用
人才开发使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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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接收 │安置城镇│两用 │开发数│开发使│
│ │总人数│义务兵数│人才数│ │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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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500 │104 │226 │226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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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591 │126 │257 │247 │98 │
├──┼───┼────┼───┼───┼───┤
│1993│701 │177 │250 │250 │100 │
├──┼───┼────┼───┼───┼───┤
│1994│715 │164 │290 │284 │99 │
├──┼───┼────┼───┼───┼───┤
│1995│669 │198 │414 │410 │99 │
├──┼───┼────┼───┼───┼───┤
│合计│3176 │771 │1417 │1397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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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征 马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