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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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自199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四中
全会精神,以及市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各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抓住机遇、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
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
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实现由小
康向富裕型跨跃的奋斗目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法律监督方面, 5年来,常委会围绕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建立、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等重大事项,通过运用听取审议市政府及行
政执法部门的汇报,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等各种形式,加强了对《农业法》、
《教师法》、《会计法》、《科技进步法》、《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
等60多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从保障法律实施的角度,向行政执法部门提
出了许多有针对性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
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违法行为。执法
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学法用法,提高执法水平等等。
在工作监督方面,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转换企业经
营机制、林业生产、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反腐败斗争等50多项工作汇报,
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更快发展。同时,坚持依法任命与依法监督相结
合,进一步完善了人事任免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1993年重新修
订和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就辞职、提请任免、表决方式、任职报告书等具体程
序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密切联系代表、深化代表工作方面,人大常委会坚持重大活动有计划地吸收代
表参加,主要工作情况通过会议或信函向代表通报,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对代表提出
的议案和建议意见,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办理,并听取办理情况的汇报,做到件件有落
实,事事有回音。
在自身建设方面,常委会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之后,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全会决定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思
想武器。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进行学习贯彻,并把监督全会精神的贯彻与学习《邓小平
文选》、学习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学习《宪法》和法律结合起
来。坚持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自觉同党中
央保持一致。按照中共寿光市委的部署,做到凡是党中央、省、市委作出的决策,都
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凡是要求代表和人民群众做到的事情,常委会首先要作出表率。
在制度建设上,常委会重新修订了廉洁自律规定及调查研究制度、机关岗位责任制等
各项规范,建立完善了评议、述职、督查等各项监督制度。通过开展上下联动形式的
调查、视察和评议活动以及邀请乡镇人大主任列席常委会议和召开工作会议等,加强
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保证了全市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龙波)

【县(市) 人民代表大会】寿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91年3月20日~
23日,在寿光县政府招待所召开。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和审议寿光县人民政府的
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寿光县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2) 听取和审议寿光县199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1年安排意见的报告, 审查、批准寿光县1
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听取和审议寿光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
预算(草案) 的报告,审查、批准寿光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4)听取
和审议寿光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5) 听取和审议寿光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寿光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7)选举;(8)其他。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寿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寿光县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的决议、关于《寿光县1991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寿光县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关于《寿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寿光县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寿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补选徐洪春为寿光县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补选5人为寿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
寿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2月9日~13日在寿光县政府招待
所召开。会议议程是:(1)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2)听取并
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光县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通过相应
的决议;(3)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光县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4)听取并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
(5)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6)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7)选举寿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选举寿光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寿光县人民法院院
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寿光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8)其他。
会议作出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寿光县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寿光县1992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寿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寿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寿光县人民
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王天德为寿光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主任, 齐来吉、楼华皋、徐洪春、于好光、杨克谦、田效忠为副主任,马良亭等1
8人为委员;选举鞠法昌为寿光县县长,蔺燕春、黄凤岩、王坤山、杨学荣、姜绍华、
李春水为副县长;选举杨德钧为寿光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郝新阶为寿光县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

【县(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重要会议】寿光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99
1年1月29日~30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学习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文
件;(2) 传达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潍坊市贯彻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精
神暨潍坊市人大工作十年总结表彰大会精神;(3) 听取县政府关于春节物资供应准备
工作情况的汇报;(4)听取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5)听取县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的汇报,作出相应的建议;(6) 听取县检察院关于惩治
腐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情况的汇报;(7) 听取县第十一届人大工作总结宣传活动情
况的汇报;(8) 作出关于召开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9) 作出关于贯彻执行
《潍坊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试行办法》的决定;(10)作出关于补选县第十
一届人大代表的决定。经过对各项汇报的审议,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第八次会议1991年4月28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传达七届全国人
大四次会议、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2) 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的决定和讨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年规划,作出相应的决议;(3) 听取审
议县政府关于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汇报,作出相应的决议;(4)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
于林业工作情况的汇报;(5)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6)听取关于增设人大办事机构的说明,作出决定;(7)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第九次会议1991年6月28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并审议县政
府关于乡镇村集体工业企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2)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
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汇报;(3)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成人教育和扫盲工作情
况的汇报;(4)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标准化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5)听取并
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6) 通
过关于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预算监督的暂行办法的决议;(7) 通过关于视
察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8) 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表决,作出了相应的决
定。
第十一次会议1991年10月31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并审议
县政府关于发展“三资”企业情况的汇报;(2) 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寿光县九年义
务教育十年发展规划(草案) 》;(3)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
施情况的汇报;(4)听取并审议县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5)通过关于视
察《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决定;(6)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投资修建清代
名医李莪华先生纪念厅和塑像的报告》;(7) 听取关于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
门工作情况的汇报;(8) 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经过审议,会议作出了对有关方
面问题的相应决定。
第十二次会议1991年12月27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传达党的十
三届八中全会精神;(2)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农业生产情况的汇报;(3)听取并审议
县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情况的汇报;(4)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作出相应的决议;(5)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汇报;(6)听取并审
议县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7) 听取并审议县检察院
关于法纪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8) 听取关于视察《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
报;(9) 听取并审议县教育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县物价局局长述职报告;(10)补
选王伯祥、丁立华为潍坊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听取关于建议罢免桑福
云县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资格的说明,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十五次会议1992年4月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县政府关于贯
彻落实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情况的汇报;(2) 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情况的汇报;(3) 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文化市场
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4) 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情况的汇报,并作出视察决定;(5) 听取县人事局长、劳动局长的述职报告。会议经
过审议,作出了《关于视察〈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决定》。
第十七次会议1992年8月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县政府关于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2) 听取县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
况的汇报;(3)听取县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4)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
施《渔业法》情况的汇报;(5)听取县政府关于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的汇报;(6)听
取县农业局长、工商局长述职报告;(7)作出关于视察农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决定。
第十八次会议1992年10月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换届选举筹
备工作情况的汇报;(2)听取县检察院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汇报;(3)听取县政府关于
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条例》情况的汇报;(4) 听取县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的汇报;(5)听取县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十年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6)听取
县经委主任、建委主任述职报告。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相应决定。
第十九次会议1992年12月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县政府关于
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情况的汇报;(2) 听取县政府关于学校德育工作情况
的汇报;(3)听取县政府关于税务工作情况的汇报;(4)听取县政府打击经销假冒伪劣
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的汇报;(5) 听取县政府关于农业生产情况的汇报;
(6)听取县乡企局长、卫生局长述职报告。经过审议,作出相应的决定。
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日~2日在寿光召开。 这次会议的
议程是:(1) 县委马全忠书记讲话;(2)县人大常委会王天德主任讲话;(3)县政府鞠
法昌县长讲话;(4) 讨论通过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
单;(5)议定县人大常委会1993年工作计划;(6)审议修订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划;(7)
审议修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8)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次会议1993年5月4日~5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传达省八届
人大一次会议精神;(2)学习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3)审议修订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4)审议修订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5)审
议通过县政府关于《寿光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草案) 》;(6)听取并审议县
检察院关于打击经济犯罪情况的汇报;(7)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林业生产情况的汇
报;(8)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办理县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5号议案情况的报告;
(9)作关于视察市场管理工作的决定;(10)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审议,
依次通过了重新修订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作出了关
于视察市场管理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县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三次会议1993年6月28日~29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传达潍坊
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2)听取关于视察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并审议县
政府关于“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汇报;(4)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
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
(5)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6)听取并审议县政
府关于《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7)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寿北渠道
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8) 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会议
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寿光绿色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的决议。以无记名投票的
方式,表决通过了县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
第四次会议1993年8月5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并审议县政
府关于撤县设市情况的汇报;作出相应的决定;(2) 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定
寿光市花、市树、城雕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定;(3) 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定
城市道路名称的报告,作出相应决定;(4)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5)听取关于视
察农民负担两个《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6) 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坚
决维护农民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撤
销寿光县设立寿光市有关问题的决定》,对撤县设市后寿光市的国家机关名称、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职务名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称及届次的变更和国家机关正式对
外办公日期作出了决定;作出《关于寿光市树、市花、城雕的决定》,确定国槐为寿
光市树、月季花为寿光市花、贾思勰雕像为寿光市城雕;作出了《关于寿光市城市道
路名称的决定》;作出了《关于确认羊角沟镇更名、南河乡撤乡设镇的决定》。以无
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法院、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
第五次会议1993年9月3日~4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传达潍坊市
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2)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
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3)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田柳乡等撤乡设镇的报告,
作出相应决议;(4)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199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
行情况的汇报;(5)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199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
(6)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7)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
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8)听取关于城市道路命名修改情况的说明;(9)作出关于
视察乡镇企业的决定。
第六次会议1993年10月28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学习省人大常
委会制定的实施《代表法办法》;(2)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
市场管理、农民负担后所提建议意见情况的汇报;(3) 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汇报;(4)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汇报;
(5)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汇报;(6)听取关
于视察乡镇企业情况的报告;(7)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8)通过检察院有关问题
的请示报告。会议经过审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以
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检察院的请示报告。
第八次会议1994年1月11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市政府关于
全市开展反腐败斗争情况的汇报;(2) 听取审议市公安局长、税务局长的述职报告;
(3)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寿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说明,并
作出相应的决定;(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天德对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作重要讲
话。 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寿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
月中旬召开的决定。
第九次会议1994年3月6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传达齐乃贵关于
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讲话;(2) 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
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3) 议定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
工作报告;(4)拟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5)拟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
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6)拟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委员会、议案审
查委员会名单(草案);(7)决定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8)议定市人大常委
会1994年工作计划;(9)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次会议1994年5月10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审议市政府
关于全市个体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经济合同法》
情况的汇报;(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汇报;(4)关于确认南
柴乡撤乡设镇的决定;(5) 听取关于视察企业改制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经过审议,
原则同意上述各项汇报。并作出了关于确认主任会议作出的《关于撤销南柴乡设立化
龙镇的决定》。
第十一次会议1994年6月28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审议市政
府关于农民负担管理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2)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
《农业法》情况的汇报;(3)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情况的汇报;
(4)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5)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二次会议1994年8月26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审议市政
府关于寿光市199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2) 听取审议
市政府关于寿光市199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3)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
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意见情况的汇报;(4) 听取审议市检
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年情况的汇报;(5)作出关于视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
(6) 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视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的决定》,决定于10月中旬,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视察。会议以无
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市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命。
第十四次会议1994年10月31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学习十四届
四中全会《决定》;(2)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的汇报;
(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属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情况的汇报;(4)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
会关于视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当前集中整治斗争情况的汇报;(5) 听取评议市计划
委员会主任、商业委员会主任、水产局局长的述职报告。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原则同
意上述各项汇报。王天德主任就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
工作作了专题讲话。
第十五次会议1994年12月31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审议市
政府关于寿光市199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汇报,作出相应的决定;(2) 听取审议市
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情况的汇报;(3)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经
济发展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的汇报;(4)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教师法》
情况的汇报;(5) 听取关于召开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说明,并作出
相应的决定。 会议经过审议, 作出了关于调整全市1994年财政预算的决定,将全市
1994年地方内支出预算由12126.2万元,调整为11710万元;作出了关于召开寿光市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二届三次人代会于1995年3月中旬召开。
第十九次会议1995年4月26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市政府关
于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2)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二五”
普法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卫生工作情况的汇报;(4)作
出关于对《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的决定;(5) 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
项。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对《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的决定;决定在
5月下旬, 组织部分代表和委员对全市小城镇建设和《城市规划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进行一次视察。
第二十次会议1995年6月26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审议市政
府关于贯彻实施《专利法》情况的汇报;(2)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
法情况的汇报;(3)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法纪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4)听取关
于视察《城市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5) 作出关于寿光市国家机关实行执法
责任制的决定;(6) 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我市国
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
府、法院、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任命李群为寿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通过了鞠
法昌辞去市长职务的报告。
第二十一次会议1995年8月25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审议市
政府关于寿光市199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2) 听
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寿光市199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3) 听取审议市政
府关于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4)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
议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5)决定了一些人事任免事项。
第二十二次会议1995年10月24日在寿光召开。这次会议的议程是:(1) 听取审议
市政府关于畜牧工作情况的汇报;(2)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
情况的汇报;(3)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场整顿工作情况的汇报;(4)听取评议市人事
局、水利局局长的述职报告;(5) 听取关于视察《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说明,并
作出相应的决定;(6) 审议通过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寿光人民勋章”的办法
(草案)。会议经过审议,作出了《关于视察〈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决定》,决定
于11月上旬,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全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进行一次视察。会议
还通过了《寿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寿光人民勋章”的办法》。王天德主任就学
习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了重要讲话。
从本次会议开始, 实行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议制度,来自不同行业的6名公民
旁听了本次会议。

【重要工作】指导乡镇人大搞好评议工作1991年7月6日,寿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
寿人办(1991) 第9号文印发了《寿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评议政府工作的
意见》,决定组织驻乡镇的人大代表评议政府的工作活动。评议范围是:(1) 县直各
机关驻乡镇的基层单位,包括供销社、卫生院、粮管所、税务所、工商所、银行、派
出所、法庭、邮电支局、交管所、兽医站、食品站、农电站、广播站等。(2) 乡镇政
府职能部门。34处乡镇人大都按这一要求组织了本乡镇人大代表评议活动。
1994年度评议工作11月下旬到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各级人大代表,
对市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两院”共57个单位的工作进行了评议。整个活动分
为动员、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这次评议活动,调查市乡有关单位1254个,召
开座谈会912次,走访干部群众11300多人次,共收集建议、批评和意见2275条。在充
分调查发动的基础上,于12月23日在市政府招待所会议厅召开了评议大会,会议由齐
来吉副主任主持,市委、市人大、参评代表、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部委办
局、 公司厂站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6名代表作了大会评议发言,146名代表对5
7个单位的工作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测评。 市委书记马金忠、市人大主任王天
德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潍坊市人大主任孙嘉炼也应邀出席会议。
寿光市人大常委会1995年度组织人大代表评议行政司法部门工作。1995年下半年,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评议行政司法部门工作活动。分动员、调查、评议、
整改四个阶段。 6月26日,在市政府招待所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齐来吉副主任主持
会议,王天德主任、黄凤岩副市长分别讲话。在调查阶段,40名市人大代表分别由齐
来吉、楼华皋、于好光、杨克谦、田效忠副主任带队,调查走访了84个单位,走访联
系干部群众1800余人次,征求意见1370余条(件) 。12月8日,在市政府招待所会议厅
召开评议大会。 齐来吉副主任主持会议。8名代表作评议发言。参评代表以无记名投
票的方式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委、卫生局、农委、民政局、计生委
的工作进行了测评。市委书记鞠法昌、人大主任王天德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后,被
评议单位都向市人大常委会写了整改报告。
在全市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进一步明确全市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督促其依法行
使职权,保证宣传和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保障全市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995年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
在全市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责任制的国家机关是市人民政府及其执
法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执法的主要内容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
院颁布实施的国家法律法规,山东省人大及常委会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为使责任
明确,市人大常委会还将这些法律法规分解到各执法部门,并利用调查、视察、听取
审议工作汇报和评议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察,保障了执法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国龙波 仉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