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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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在积极发展各类教育事业的同时,重视发展了特殊教育。到1995年底,全市
有聋哑学校1所, 拥有9个年级、11个教学班、教职工48人、学生148名;全市弱智儿
童全部随班就读; 另外,每年约有2名盲童按规定到潍坊盲校学习。全市已形成了以
市聋哑学校为骨干,以弱智儿童辅读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的格局。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达到100%、100%、
100%和83%。1989年,县教育局被评为全省特教工作先进单位。1992年底和1993年3月,
省政府和国家教委对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时,对特殊教育给予了充分
肯定。1993年,特殊教育受到国务院残疾人协调委员会、国家教委、民政部、中国残
联通报表彰,被山东省政府授予全省特殊教育先进县(市) 称号。1994年5月,省教委
在寿光召开了“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劳动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市
教委和市聋哑学校分别作了典型发言,特教办学经验得到与会专家和省教委领导的充
分肯定。
在发展特殊教育的实践中,全市认识到它不仅能够为民解愁,为国分忧,也是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自1984年始创办聋哑学校以来,
经全市人民捐助,占地24.43亩、拥有2幢楼房及45间平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
投资超过200万元的聋哑学校于1989年6月落成。全县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
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特教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普教工作的教育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特教工作。
每一学期,分管副县长都要亲自主持召开2~3次现场办公会,解决办学中遇到的重大
问题。迁建学校时,帮助聋哑学校同福利企业建立了“校厂挂钩制度”,妥善解决了
聋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了做到残疾儿童、少年同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县特教领
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的儿童、少年进行了一次详细摸底调查,查清了残疾儿童、少
年的分布结构,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在调查摸清全县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
数的基础上,1991年,县教育局制定了《寿光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八五”发
展规划》。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残疾儿童档案,并纳入了义务教育档
案进行统一管理。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弱智儿童辅读班教学的几点意见》,明
确规定弱智儿童超过5人的小学要办好弱智儿童辅读班, 其他小学实行弱智儿童随班
就读。
近年来,市教委从本市实际出发,逐步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建立起了以
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以干群捐资集资、学校勤工俭学为辅的筹措资金机制。1991~1
995年,全市用于特殊教育的国拨经费平均年递增11%。每年助残日和教师节,社会各
界都积极向聋哑学校捐款,市里领导到校看望、慰问学生和教师。在搞好聋哑学校建
设的同时,狠抓了内部配套,为聋哑学校配建了律动室、听训室,配备了必要的教学
仪器和书、资料。对弱智儿童辅读班,各乡镇学校也都按照义务教育标准专设了教室、
办公室、辅导室,配备了专用档案橱、图书、教具、文体器材等教学和卫生设施。
加强了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目前,特教教师中除国家分配的特师毕业生外,其余
教师都是市教委慎重考察挑选、并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近几年,市教委充分发挥聋
哑学校的骨干作用,大力加强教学研究,开展特教观摩活动,发挥群体优势,提高教
师教学水平。 同时,除落实政策规定给特教教师向上浮动15%的工资外,每年教师节
市教委都拿出专用指标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特教工作者,优先解决了他们的住房,改
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
(徐歧元 郭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