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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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概况】1991~1995年,寿光市金融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治理整顿和进一步加强金
融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按照以改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
继续深化金融改革,不断加强金融监管,努力扩大服务功能,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
良好的金融环境。到199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31.36亿元,比1990年
底增加21.66亿元,年均增长26.4%。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5.52亿元,增加
18.57亿元,年均增长29.7%;各项贷款余额达21.72亿元,比1990年底增加12.84亿元,
年均增长21.4%;实现保费收入3577万元,与1990年相比年均增长33.9%;货币实现持
续大幅度回笼,1995年现金收支相抵,净回笼货币2.3亿元。“八五”期间,各行社
在保持正常贷款较大增长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渠道向企业注入资金。首
先,充分利用省市行把寿光确定为技改债券试点市的优势,1992~1995年,通过组织
发行、承购包销等方式,共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债券14883万元,其中企业技改
债券2580万元。所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开发新产品的机制纸、
化肥、白酒、工艺品、刨花板、盐化工等7个重点技改项目,支持流动资金不足的51
家大中型企业和乡镇企业。1995年末,7个技改项目均先后建成投产,年新增产值
11409万元,利税1885万元。其次,积极开办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业务,利用银行票
据信用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状况。仅1995年,各国有商业银行为企业开具银行承兑
汇票达2.5亿元。
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备,服务功能增强。近几年来,金融系统积极拓展业务领域
和创立新的金融工具,较好地适应了不同层次金融服务的需要。至1995年末,全市已
拥有金融机构11家,所属营业服务机构232处,遍布城乡的代办服务网点1514处,金
融从业人员达1345人,比80年代末都有了明显增加。其业务职能包容了银行、保险、
证券及国际业务,一个以人民银行为领导管理,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
商业性金融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随着改革的深
入,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功能日趋增强。保险业务从财产保险向人寿、医疗、
养老、待业等新的业务领域拓展,对社会的保障作用日益增强。信贷业务从单纯的流
动资金贷款领域逐步扩大到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贷款领域,并大力发展了技术改造贷
款;从主要对国有企业发放贷款扩大到对多种经济形式和个人贷款;还进一步渗透到
非物质生产部门,诸如科技、文教、卫生、饮食、服务等行业。在信贷支农工作中,
金融部门牢固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努力支持农业生产由传统的农业向产供销、贸
工农一体化的现代农业转变,向高产、高效、规模集约型发展。“八五”期间,全市
金融部门累计发放农业贷款13.4亿元,到1995年末,农业贷款余额达2.7亿元,比
1990年底增加1.1亿元,年均增长11.7%,重点支持了以科技兴农为主的“两高一优”
农业综合开发、蔬菜大棚生产及以蔬菜为龙头的粮、棉、油、果、牧等基地建设和农
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在确保农业信贷投入的同时,金融部门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加大
对重点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投入。1991~1995年,全市工业贷款净增加2.6亿
元,乡镇企业贷款净增加3.1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净增加2.8亿元,较好地保证了企业
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急需。为适应日益扩大的经贸活动和商品流通发展
的需要,银行在结算制度、结算工具及结算方式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先后开办了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信用卡等结算业务,并提供了与之配套的贴现、抵押等融资服
务。各银行还在立足国内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结算业务,目前,全市各家商业
银行都开办了国际金融业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金融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要求,全市金融改
革不断深化。人民银行职能转换逐步到位。1994年以来,人民银行在深化改革中,进
一步加强和改善了宏观调控,工作重点转向金融监管和维护区域金融业合法稳健运行
上来。1995年依法检查稽核金融机构107处,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1822.6万元;清理非
法帐户102个;开展利率检查2次,查出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1万元;检查外汇经营机
构5处。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开始起步。按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的原
则,1994年6月,完成了农业发展银行与农业银行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帐经
营工作,实现了农发行资金的封闭运行。各家商业银行认真贯彻1995年全国银行业经
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注重信贷资产质量和自身经营效益的提高,工作重点转
移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资金效益上来。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1995年6月,在完成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门办公的基础上,报批组建了寿光市
农村信用社联社,进一步完善了具有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营运机制,为农村
合作银行的组建打下了基础。为营造保险市场的竞争机制,创造一个有序竞争的商业
保险环境,1995年在不断拓展人保公司服务领域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设了太平洋
保险业务,进一步提高了保险业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融资进
一步扩大。1992年4月,为配合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和股份制改革,营造企业面向社会
融资市场,增强社会投资意识,在全省首家报批组建了县市级金融市场。1992~1
994年累计融通资金4.3亿元,并通过“竞价”等方式累计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
95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市重点骨干企业的资金急需。1995年7月,配合潍坊证券
公司报批下设了全省首家县市级证券营业机构--潍坊证券公司寿光营业部,适应了社
会各界投融资的需求。涉外金融业务发展较快,外汇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在原有专门
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工、农、建三行相继设立了国际业务部代办处,大
力兴办外汇存款、国际结算和涉外金融业务。外汇体制改革顺利实现了汇率并轨,实
行了结售汇制度,促进了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金融监督管理】1994年以来,为适应人民银行分支行职能转换的需要,围绕实施金
融大监管,通过建立以金管、计划、会计、稽核部门为主,监察、发行、办公室等有
关科室参与,配套联动的“四个”监管体系,初步把辖内金融活动纳入了多层次、全
方位、综合性的监管轨道,维护了全市金融业的合法稳健运行。(1)加强对金融机构
的监管。1995年共按程序考察、报设金融机构18处,更名、撤并、搬迁机构32处。(2)
加强稽核监察。1995年根据潍坊市人民银行部署和自选项目,先后组织开展了对4家
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等6项稽核活动,稽核金融机构8处,查出违规金额9575万元,
并对部分严重违规的金融机构进行了罚款、罚息,维护了金融法规的严肃性。(3)加
强结算监督。按照“三不准”(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和受理无理拒付;不
准在结算制度以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不违犯规定开立帐户)的规定,广
泛深入地开展结算检查。1995年共组织开展结算检查4余次,清理、审批帐户3000余
个,有效地防止和纠正了多头开户、随意压单、退票和无理拒付等违规行为,进一步
疏通了结算渠道。(4)加强对金融活动的依法监管。1994年和1995年,根据国家金融
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制定实施了《储蓄代办网点管理暂行规定》和《现金管理登记证
制度》,在潍坊各县市区支行中率先对全市1497处储蓄代办网点和2316个开户单位的
现金纳入了规范化管理。

【金融宏观调控】1991年以来,人民银行在认真做好辖区内信贷总量监控,严格控制
货币投放的同时,根据国家信贷和产业政策,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经金融系统行
长(经理、主任)会议研究,提出了“南扶粮菜果,北保盐棉虾”、“三参与、三保证”、
“五保、四支持、一帮促”的区域信贷政策,并通过制定“银团贷款”、“信贷业务
交叉”、响应和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名牌战略“五项”金融措施等办法,把国家的
货币信贷政策与地方经济实际结合起来,在信贷关系上打破了系统封锁,逐步实现了
银行与企业的双向选择。1991~1995年,全市金融系统“银团”及“业务交叉”贷款
发生额达6.5亿元,为支持全市骨干企业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合理资金需要创造了
较为宽松的资金环境。

【外汇管理】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以深化外汇体制改革为中心,认真贯彻各项政策,
落实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外汇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
变,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了出口收汇、外债和金融机构外汇经营业务的管理。1993~1
995年,共帮助辖内企业调剂成交外汇1180万美元,向121家外商投资企业颁发了《外
汇登记证》,共转报审批了4家外汇金融机构经营或代理外汇业务。至1995年末,全
市外汇金融机构发展到5家,外汇从业人员达到27人,外汇金融机构进一步壮大,促
进了全市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管理】人民银行按照“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原则,认真落实
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的收购分级与部门供应责任制,政府、银行、企业密切配合,采
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筹措资金,对农副产品收购贷款按收购进度保证供应。(1)利
用银行信贷结算杠杆优势,及时督促企业调销回笼货款;(2)强化帐户管理,实行农
副产品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专户管理,避免银行内部的挤占挪用;(3)加强对农副
产品收购资金的检查、稽核,减少或避免收购单位的挤占挪用;(4)努力拓展新的金
融服务工具,积极跟踪上门服务,扩大结算范围,减少现金使用。1991~1995年,累
计发放农副产品收购贷款9.2亿元,支持和保证了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

【专项贷款】到1995年末,人民银行发放专项贷款19笔,余额1337万元。其中,人民
银行发放11笔,余额627万元;人民银行委托各行(社)发放8笔,余额710万元。其贷
款主要用于支持北部沿海滩涂开发1087万元,用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及化肥、白酒、
服装厂、人造板厂等全市重点技改项目250万元。专项贷款对于支持全市经济开发,
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清理三角债】1991年,针对企业间拖欠面广量大、交款时间长、陈欠老帐户多、影
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现实问题,人民银行在初步摸清企业拖欠底数的基础上,制定
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清理企业拖欠贷款的实施方案》,经县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
于12月27日,召开了全县250余人参加的清理“三角债”动员大会,并组织开展了两
次现场票据交换,对过去的商品交易形成的陈欠老帐一律补办商业承兑汇票,使企业
间的债务由无期变为有期,缓解了县内企业间的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问题,使县内
“三角债”困扰经济的局面得到了改善。

【金融纪检监察】金融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深入
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对照廉洁自律各项
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围绕“约法三章”刹风正纪,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执法监察和监
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1991~1995年,全市金融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案件4起,
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起,涉及金额36.07万元,分别比1990年下降88.8%、62.5%、49.9
%。对结案涉及的8人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其中3人被判刑,并分别被开除党
籍和公职。受理信访举报案件8起,办结8起,办结率为100%。

【“三防一保”工作】根据国务院“三防一保”(防诈骗、防盗窃、防抢劫、保障银
行资金安全)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级行的总体部署,寿光市金融部门把“三防一保”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三防一保”工作领导小组。落
实了行长抓全局、分管行长抓落实、科长(主任)抓科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
岗位责任制;(2)加强内部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定期对
要害岗位人员进行行为考核;(3)加强技术防范,配备先进电视监控和无线巡呼报警
等防范设备,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4)加强监督检查,堵塞漏洞,对发现的问题严
肃处理。1991~1995年,全市金融系统共堵住诈骗案件2起,涉及人民币金额138万元,
有效地保障了银行资金的安全。
(李金祥 夏青 耿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