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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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概况】1986年~1996年,全市(县)按照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的要求,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证重点、为民造福”的原则,科学规划,加快建
设,强化管理,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步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取得了显
著成绩。199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高密县“齐鲁杯城市三上活动先进县”称
号;潍坊市人民政府授予“鸢城杯”。199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高密市“齐
鲁杯”;潍坊市人民政府授予“鸢城杯”和“绿城杯”。
城市规划。全市(县)根据国民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对1981年编制的县城总
体规划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1992年编制了高密经济
技术开发区规划。1995年完成了高密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及风貌、防洪治涝、
消防、给水、排水、环卫等多项专业规划和36项详细规划,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
80.4%。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986年~1996年,全市(县)共完成城市维护建设总投资
1.35亿元。 其中:城市维护费2535.2万元,地方自筹1.1亿元。一批具有现代化
中小城市标志的道路、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
显加快,质量不断提高,城市综合功能和城市面貌发生很大变化。
市政设施。1986年~1996年,全市(县)完成市政设施建设投资6830.4万元。
先后开通、拓宽了18条道路,总长度93.83公里,总面积98.07万平方米,形成了
城市道路框架;硬化了23条道路,长度49.93公里,面积90.71万平方米;扩建、
改建了火车站广场、电影院广场,总面积2.26万平方米;新铺设排水管道67.2公
里; 改建桥梁2座;安装路灯816盏。到1996年底,全市实有城市道路长度130公
里, 面积185.77万平方米。其中:高级、次高级道路占78.8%,人均拥用道路面
积17.59平方米; 实有排水管道76公里,排水管网密度达到5.0公里/平方公里;
实有桥梁25座,路灯1016盏。
城市供水。1986年~1996年,全市(县)完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投资3400万元。
建设了日供水能力3万吨的城南水厂、 西岭配套水池;加强了水源地建设,新增
大口井3眼、 机井32眼; 铺设供水管道79公里;新增集体用户487户、居民用户
4694户;增加日供水能力6万吨,全市(县) 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达7万吨/日,城
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2.9%,人均日生活用水量达124.59升。
园林绿化。1986年~1996年,全市(县)城区植树15万株,完成了20条道路行
道树的栽植,开展了墙基绿化活动;建设了占地33.33公顷的凤凰公园等8处公共
绿地,新建公共绿地48.9公顷。到1996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68%,
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达5.2平方米。
环境卫生。1986年~1996年,全市(县) 新建生活垃圾处理场1处、粪便处理
厂1处; 改建、新建水冲式公共厕所15座;新增垃圾、粪便清运车辆14台,生活
垃圾箱280个, 果皮箱240个。城市道路清扫面积130.0万平方米,年清运垃圾粪
便5.06万吨。
房地产综合开发。 至1996年底,全市已有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完成房地产
开发投资17766万元, 先后开发建设了醴泉小区、顺河路商业街、凤城小区、玉
皇阁商业街、 西关小区、立新商业街、站前商业街、密水商城等8个项目,开发
占地面积15.2公顷,开发面积2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5.2万平方米,公建
面积6.8万平方米。市区旧村改造发展迅速,有16个村庄投资5386.5万元,建设9
个旧村改造地段, 改造占地面积6.56公顷,建设面积9.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面积6.07万平方米,公建面积3.43万平方米。到1996年底,城区人均居住面积由
1985年底的6.4平方米提高到9.45平方米。

【城市管理】1986年~1996年,全市(县) 不断加强城市管理工作。(1)从完善法
规入手,加强了对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房地产交易
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先后出台了《高密县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高
密县县城公用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 《高密县县城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
《高密县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高密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
行办法》、《高密县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试行办法》、《高密县城市房地产开发管
理暂行规定》、《高密县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试行办法》、《高密县城镇房地
产交易管理暂行规定》、《高密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细则》、《高密市城市道路
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保证了管理工作有法可依。(2) 城市规划管理。认真执
行“一书两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的原则,
严格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双违”案件的查处,使“双违”率控制在
1%以内,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自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公布
实施以来,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2份,
批准城市建设用地122万平方米; 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498份,安排各
类建筑物132万平方米。(3)市容市貌管理。实行日常监察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
业队伍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广泛开展容貌达标一条街、容貌整
治突击月等活动, 取得明显效果。到1996年底,共拆除违章板房584处,拆除违
章广告牌600余个,清理乱写乱画广告43170张。查处违章占地16起,面积5170平
方米; 查处违法建设179起,面积4814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25起,面积1350平
方米。“双违”查处率达98%以上,“双违”处结率达100%,市区“脏、乱、差”
的现象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市容市貌焕然一新。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 1994年5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聘请山东省城
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以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的原则,共同编制了高密市
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同年12月形成规划方案。1995年6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
会议研究后,提交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潍坊市人民
政府转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1995年12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批复实施。
新规划的期限为:到2000年的近期规划,到2010年的远期规划和到2050年的远景
规划。新规划是在1981年《高密县城总体规划》和1990年《高密县城总体规划》
调整完善基础上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城市发展目标、市
区用地布局、 分片建设要求、市政设施、环境保护等6部分。新规划确定的城市
性质是:全市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是以发展出口创汇工业为主的现
代化中等城市。 城市规划区包括现高密镇辖区全部、姜庄镇、夏庄镇、308高速
公路以南区域、康庄镇柳沟河以东部分、周阳乡、柏城镇横二路以北区域及其乡
镇驻地、 姚哥庄镇驻地、胶济铁路胶河桥至糁子庄段以东500米,总面积195.75
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发展备用地和各类控制用地。城
市发展备用地包括市区以南、横二路以北及白杨山风景区。规划控制用地包括高
速公路立交桥至高密市区的交通路经济带控制区、胶河水源地控制区、高密机场
控制区。预计高密市2000年总人口为94万人,城镇人口37万人,其中:高密市区
人口18万人,城市化水平40%;2010年总人口为100万人,城镇人口55万人,其中:
高密市区人口30万人,城市化水平55%,远景规划东部的姚哥庄、南部的白杨山、
北部的经济带都将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口规模达到40万人。

【城市建设三个发展时期】 1986年~1996年,城市建设经历了3个发展时期。第
一个时期是1986年~1989年,城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1986年,组织全县29处
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一齐上阵,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本着以旧城改造为主,新建与
改造相结合的原则, 进行了1次以通街扩路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当
年完成城市建设582万元,投入工日55万个,搬动土方24万立方米,砌筑石方6万
立方米,浇筑混凝土0.45万立方米,铺压拳石8.3万立方米,搬迁居民463户,拆
除房屋2070间, 院墙1.4万余米,开通了立新街、振兴街、城北街、长丰街、西
关路、顺河路,拓宽了交通路、利群路、城南街、人民大街东段,总长度27公里,
形成了城市道路框架; 配套建设排水沟33公里,铺设沥青路面7.1万平方米;扩
建了火车站广场、 密水农贸商场、体育场,总面积8.3万平方米,县城面貌焕然
一新。1987年~1989年,进行了道路绿化、供水、排水、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的
配套建设。城市建设规模之大、速度之快、效益之好是全县城建历史上前所未有
的。第二时期是1990年~1991年,城市建设进入完善规划、加强管理的关键时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调整完善了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了城市规
划区的界定,编制了“八五”近期建设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为今后城市建设提
供了依据。 规划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 法制化的轨道。在城市规划区普遍实行
“一书两证”制度,一切建设活动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管理,改变了多头管理的
局面,保证了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第三个时期是1992年~1996年,开创城市建
设新局面。房地产开发以醴泉小区建设为起点,扭转了零星插建的局面,走上了
旧城改造, 成片开发的正确轨道。 1992年~1996年, 房地产开发共完成投资
17766万元, 开发房屋面积22万平方米。基础设施建设向高质量、高速度、高水
平的方向发展。 1992年~1996年,共完成城市维护建设投资10022万元,硬化了
人民大街、城东路、城北街、城南街、站北街、西关路、天翔街、公园路、镇府
街、顺河路、经贸街、南关路、站南街、工业三路、青年路、电影院广场等道路
广场,总长度21.3公里,总面积35.6万平方米;建设了凤凰公园、城南水厂二期
工程、污水处理厂等代表现代化城市水平的重点工程,加快了现代化城市建设步
伐,增强了城市综合功能。

【火车站广场】高密火车站广场位于利群路以北,面积1.9万平方米。1986年3月
动迁建设, 共拆迁12个单位、29户居民的房屋173间。广场建有停车场、假山、
喷泉、 花坛、草坪、拱桥等设施,为花园式开放型。1986年10月1日竣工交付使
用,彻底改变了火车站前区域“脏、乱、差”的现象,方便了旅客,美化了城市。

【城南水厂工程竣工投产】 1990年3月,经省计委批准建设的城南水厂一期工程
竣工投产。 城南水厂工程总设计规模为日供水3万吨,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
1989年4月动工兴建, 按日供水1.5万吨规模建设,总投资760万元,主要建设一
级泵房、加氯间、滤站、3000立方米清水池、二级泵房、配电室、反应池、沉淀
池各1座, 铺设水厂至城区供水管3.9公里。二期工程于1994年4月动工兴建,同
年12月竣工,总投资500多万元,主要建设反应池、沉淀池各1座,一泵房、二泵
房的配套供水设备、4500立方米的西岭调蓄水池,铺设水厂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供
水管道4.86公里。二期工程建成后,城南水厂日供水能力达到3万吨。

【小区开发】 醴泉小区, 是全市第一个实行旧城改造的居住小区,总占地面积
2.64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概算投资1500万元,分两期建设。
1992年4月开始动迁,共搬迁居民120户、单位13个,拆除房屋806间,面积1.2万
平方米, 从签订协议到拆除房屋仅用14天时间。同年4月30日小区一期工程破土
动工, 主要建设8幢回迁安置楼,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由7家建筑公司会战施
工。 同年12月15日,一期工程交付使用。120户搬迁居民全部妥善安置,实现了
当年拆迁、当年建设、当年回迁安置的目标。继醴泉小区建成后,又有顺河路商
业街工程,密水商城工程、凤城小区一期工程陆续竣工交付使用。标志着全市旧
城改造、成片开发小区有了新突破。

【人民大街拓宽改造工程】人民大街是横贯市区东西的中心主干道,东起黄山茔,
西至公园路,全长5800米,原平均宽度12米,规划宽度40米。人民大街拓宽改造
工程分阶段实施。 1990年~1991年,硬化利群路至城东路段慢车道,长820米,
面积9840平方米。 1991年拓宽西关路至公园路段,长700米;1992年3月5日动工
硬化该路段,同年6月10日竣工,形成混凝土路面2.4万平方米,为“三块板”道
路。 1992年拓宽利群路至城东路段快车道,长820米。1993年重点拓宽改造了交
通路至西关路段,长2074米,由原平均宽12米向南拓宽至40米。主路面为一块板
形式,宽30米,两边人行道各5米。机动车道双向4车道,两侧连慢车道,用钢护
栏隔离,人行道里侧均建成墙基绿地。是迄今为止全市功能完备、标准最高的城
市道路, 被誉为“胶东半岛县级城市道路第一街” 。人民大街拓宽改造工程于
1993年2月动迁,4月动工兴建,房屋拆迁和道路施工穿插进行,供水、排水、供
电、 邮电、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同步配套建设。经过6个月的艰苦奋战,于同
年9月15日竣工,10月1日通车。1996年硬化了城东路至电视台段,长1180米。人
民大街拓宽改造工程投资浩大, 仅市政设施建设投资达863万元。工程拆迁单位
27个,居民167户,拆迁面积达3.8万平方米。创造了全市城建史上一流的速度、
一流的标准、一流的质量。

【城标落成】高密历史久远,城址近岭旁水,岭城一体,如凤凰展翅,深受历代
群众赞誉, 故民间有“凤凰城”的美名。1992年8月编制的高密县风貌规划确定
高密城市风貌特色为“凤城翠岭”,凤凰为高密城标。1995年6月1日,高诸路中
心花坛动工兴建。 花坛地处西关路、南外环路、高诸路交叉口,面积0.5万平方
米,采用交通中心岛与街头绿地相融合的方式建设,种植大量矮形植物,配有小
路、座椅,可供游人观赏休息。城标为铜质,基座高9米,刻有“凤城腾飞”4个
字,上端为一展翅腾飞的金色凤凰,矗立在花坛中心,气势恢宏,象征着凤城的
各项建设事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展翅腾飞。工程总投资43万元,其中:花坛
建设投资18万元,城标投资25万元,1995年6月20日建成。

【市政公用设施普查】 1995年7月27日~1995年10月20日,全市开展了首次市政
公用设施普查工作。 这次普查覆盖面积为14.7平方公里,涉及单位211个,居民
2.9万户。 普查工作分17个专业进行,通过普查,摸清了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家
底。 其中:拥有高级、次高级道路87公里,130万平方米,普通道路26公里,20
万平方米, 其它道路155公里,71万平方米;拥有城市排水管道64公里;拥有城
市桥梁21座,长度410米,面积8084平方米;拥有城市路灯输电线路长度26公里,
路灯900盏;拥用园林绿地总面积449公顷,公共绿地面积38公顷;拥有环卫设施:
公厕16座,蹲位144个,公厕占地11021平方米,建筑面积985平方米。垃圾桶(箱)
282个。垃圾无害化日处理总能力为100吨。环卫机械设备15台,总功率807千瓦;
拥有城市非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线路长度568公里, 运营车辆179辆, 客运总量为
123万人次;城市出租汽车163辆,拥有城市供水管网总长度88公里,水厂、水源
地4个,综合生产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城市用水人口为9.6万人;城市液化石油
气单位5个,储气能力为115吨,用气户数为17400户,用气人口6万人;城市集中
供热管道长度10公里(公共部分) 。1996年8月,山东省建委、山东省统计局授予
高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市政公用设施普查先进办公室”称号。

【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创建评比活动】为促进单位庭院绿化,提高城市绿
化水平,全县自1991年开展了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创建评比活动。市区一
大批单位把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的卓有成效。到1996年
底,全市共19个单位被评为潍坊市绿化先进单位。

【燃气行业管理】自1990年起,全市(县)加强了对各液化石油气站和民用燃气用
具经营单位的行业管理,理顺了建站审批程序,落实了灌装许可证和民用燃气用
具许可证制度,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及其用具市场进行清理整
顿,狠刹了燃气市场的违章经营之风。到1996年底,全市已批准建立液化石油气
储配站22家, 储气能力416吨,年供气总量1600余吨,用气人口17万人,城市气
化率达71%,民用燃气用具定点销售单位达46家。

【城市建设房屋拆迁与安置】1986年~1996年,全市(县)共办理城市建设房屋拆
迁68期,共拆迁单位170个,拆迁居民1644户,拆迁房屋面积20.13万平方米;回
迁安置拆迁居民1054户,安置居民楼11.95万平方米;安置宅基地拆迁居民282户;
易地安置115户。
(王瑞江 李宗斌 刘清浩 崔芹彩)
房地产管理
【房地产管理概况】全市(县) 房地产管理工作始于1987年5月,主要负责城区公
私房屋的确权发证、交易监理、落实政策和公房的出租、维修管理工作。1993年,
县房管、房改实行一个班子、两个牌子管理体制,大大促进了房地产管理工作的
开展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展开,使房产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
道。1995年,市房产管理局成立后,房管业务不断扩展。主要有房改管理、房地
产价格评估、住宅小区管理、安居工程开发管理、房屋物业管理、房产纠纷仲裁、
房产政策落实、信访案件处理、危房鉴定、住房解困、直管公房管理、房地产管
理监察、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管理,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转让管理,
商品房预售管理。 房地产管理辖区,由1987年的5个街道、22个村及城区部分企
事业单位,发展到1996年28个居委会、4个村、1个开发区和市区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部分市直部门的乡镇下设机构在国有土地上的房产。

【房地产交易管理】1987年~1996年,高密市(县)从维护房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
益入手,加强了房地产交易监理工作,印发了《高密县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暂行
规定》,成立了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经纪所等机构,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制定
了系统的房地产转让、租赁、监理程序,推行咨询、登记、评估、监理过户、确
权发证一条龙服务,开展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管理和房产抵押管理。1996年开
办了面积300平方米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使房产交易实现有市有场。同年组建了
房产管理监察队伍,认真查处房地产交易、租赁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了社会安定。
到1996年底, 共完成房地产交易监理3091处,交易面积42.44万平方米,成交额
达2.03亿元。

【城区房屋产权登记管理】 1987年6月, 县人民政府转发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城镇房屋产权管理颁发所有权证的意见》,成立了“城区房屋确权发
证领导小组” ,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5个街道、25个村内公私房屋确权
发证工作。在确权发证中,加强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把好“证件
审验、图表实符、实地勘丈”三关。对城区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房屋确权的
批准、实施、登记、所有权人资格的程序、标准进行了规定规范,统一管理标准,
在房产管理范围扩大的情况下,使房屋登记率和确权发证率分别达到100%和96%。
到1996年底,全市共完成房屋登记21350件,确权发证20608起,其中:公房确权
发证1223起, 私房确权发证19385户。1993年,结合房改工作,在城区进行了公
私房屋产权验证工作,清理不规范的产权证件,维护了房屋所有权证的严肃性和
法律效力。

【《高密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颁布实施】1993年,根据国务院、省和
潍坊市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了《高密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 ,1993年6月经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同意,并经潍坊住房
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行。方案内容是:分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推行公积金、
出售公有住房、 收取住房保证金、集资建房、建立住房基金等6个部分。方案规
定全市房改分3个目标进行: 第一是“八五”目标:以改变低租金、无偿分配住
房为基本点,使住房租金力争达到3项因素(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 的计租水
平, 实现以租养房;紧紧围绕“解危”、“解困”,重点解决人均居住面积4平
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0平方米,住房
成套率达到65%左右; 全面建立城市、单位、个人三级住房基金。通过改革,奠
定机制转换的基础。第二是十年目标到2000年,住房租金努力达到5项因素 (前3
项因素加投资利息和房产税) 的成本租金水平;基本完成危旧住房的改建任务;
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基本得到解决; 人均居住面积
达到11平方米, 住房成套率达80%左右,居民的居住水平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实
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第三是长期目标:住房租金要达到8项因素(前
5项因素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商品租金水平;实现每户有一套实用、
方便的住宅,群众居住条件和环境大大改善;形成房地产市场和住房融资体系,
完成住房商品机制的转换,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1993年,开始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先后
出台了《高密县公有住房计租暂行办法》、《高密县公有住房超标加租暂行办法》、
《高密县发放住房补贴暂行办法》、《高密县住房补贴工资基数计算暂行办法》、
《高密县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 、 《高密县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
《高密县房改房租房价评估暂行办法》 等7个配套实施办法。通过组织召开动员
会议,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理顺房改工作管理体系和关系的基础上,从1993
年10月1日起实现房改实运转, 以提高房租为突破口,促进公有住房出售工作。
到1993年底,共有86个单位参改。其中:出售公有住房的67个单位,售房4523套,
面积29.36万平方米,回收资金4574.4万元;提租补贴的97个单位,住户5330户,
面积29.32万平方米,核实租金额5.3万元。通过开展房改工作,新的住房机制初
步形成,人们的住房观念向商品观念转变,消费结构日趋合理。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配套发展阶段】 1994年7月,根据国务院和省
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同时出台了《高密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高密
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暂行办法》 、 《高密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暂行办法》、
《高密市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高密市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等5个配套实施办法,实行售房、提租、推行公积金3个轮子一起转,使全市
房改工作从单项改革进展到全面推进、综合配套的改革阶段。到1996年底,全市
230个单位中, 有222个单位参加房改,占单位总数的96.5%;其中:出售公有住
房的195个单位,售房9298套,面积65.24万平方米,回收资金12697.96万元,有
111个单位,5772户职工家庭实施了新的房租改革,面积31.36万平方米,租金额
7.28万元,有11个单位,1675名职工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额2.58万元。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1995年8月,市城市房屋管理物业有限公司成立。其
职能是对城区公私房屋及设施的维修养护进行管理服务和为居民提供家庭生活服
务,积极推行城区房屋社会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在对城区各住宅小区的基
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后,1996年先后接管西关、鑫正2个小区。本着“统一管理、
综合服务、以业养业、自我发展”的原则,对所接管小区房屋实行全面维修,为
广大居民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探讨积累了城市房屋物
业管理的经验,为今后发展打下了基础。
(王瑞江 李宗斌 刘清浩 崔芹彩 王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