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概况】1986年~1996年,全市(县)公安机关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维护全市(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在人口管理方面,狠抓了居民身份证管理,农村人口城市化管理,使人口管
理工作纳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同时针对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强化重点人口、
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做到了活而不乱,管理有序,堵塞了治安漏洞,减少
了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在治安管理方面,(1)本着“服务经济发展,严而不死,活而有序”的原则,
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消除
了治安隐患,促进了经济的繁荣。(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加
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减少了犯罪分子可资利用的空隙,并通过特种行业管理,
查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刑事治安案件。(3) 加强了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
以及警服、警械、警用标志的管理。组织开展了二次集中查缴非法枪支、弹药、
管制刀具和爆炸危险物品的活动,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2559支,子弹587发,炸
药22公斤,导火索2300米,手榴弹13枚;严格了警服、警械和警用标志的管理,
查封了一批非法出售警服、警械和警用标志的公司、商店,遏制了警用物品在社
会上的非法流通。(4) 加强了民间纠纷调解和帮教违法青少年等基层基础工作,
减少了“民转刑”案件和重新违法犯罪。十一年来,全市(县)公安机关共查处治
安案件8744起,治安处罚10006人。
在交通管理方面,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的,大力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
序,查禁“三无”车辆,防止病车上路,并举办驾驶员培训班,纠正交通违章,
清除非交通占道,宣传交通法规,维护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十一年来,全市(县)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06起,死350人,伤965人,直接经济损失116.44万元。
在消防管理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社会消防。对商场、加油站、仓库及
影剧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加
强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城市新建
大型建筑物,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防火审核。同时加强消防队员训练,闻警而
动,抢险救灾,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十一年来,全市(县)共发生
火灾125起, 死6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24.1万元,四项指数均控制在规定的
指标之下。
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为出入境的华侨、港澳台同胞、旅游观光的国际友人、
投资建设的境外客商,以及本市(县)出国学习、考察、探亲人员提供了优质服务,
促进了经济建设。
公安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开展廉政建设、纪律作风整顿、教育、
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公安干警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公安队伍的
正规化、革命化、科学化建设走上正常轨道。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
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确保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
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86年~1996年,全市(县)公安机关强化侦查破
案措施,运用多种手段,破获了一批影响大、危害广的刑事案件,打击了严重刑
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十一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79起,其中重大刑事
案件347起。摧毁犯罪团伙307个,抓获各类犯罪分子3391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
款1350万元。在严打斗争中,坚持“哪种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哪种犯罪”的原
则,抓住一个时期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打拐禁娼、反盗
窃(反内盗、打击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自行车)、打流窜、追逃犯、打击抢劫
犯罪、打击车匪路霸、打击走私贩私等多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公安机关将侦
查破案作为严打斗争的首要环节,领导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发生的重大现
行案件,快速反应,抓住有利线索和战机,快速侦破,消除社会影响;对未破的
积案,梳理排队,组织精兵强将打攻坚战,破获了一批隐案、积案,并坚持“一
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外地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获流窜犯。十一年来,共破现
行案件1837起,隐积案3411起,外地案件449起。如1993年1月27日,咸家乡陶家
屋子村陶管胜一家4人被杀案,1994年6月16日周阳乡律王公路西一大口井内的碎
尸案等等,公安机关都迅速投入精干的侦查力量,及时将案件侦破。
1993年下半年以来,市(县)公安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刑侦工作状况,研
究制定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决定》,市(县)公安局在人力、物力、
财力上向刑侦部门倾斜, 使刑侦干警人数达到42人,占全部干警总数的14%,并
投资20万元,为刑侦部门增添了机动车、刑事技术设备、通讯工具,提高了刑侦
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攻坚破案能力。刑警大队各中队实行以分片包干、分组包
案为内容的破案责任制等一系列竞争激励机制,并设立了破案奖励基金。通过刑
侦改革, 调动了刑侦干警的破案积极性。1993年的全县破案数比1992年增加108
起,破案率提高11%。
同时,还对一些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开展了“以打开路,打建结合”的治
理整顿活动,扭转了这些地区治安状况不好的局面。
【治安防范机制不断完善】1986年~1996年,市(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方针,把以“三防”为主体的安全防范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来抓。工作中,以城区为重点,狠抓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
防、技防”措施,建起了以派出所为龙头,治安联防、治保会、保安服务公司、
内保组织等各种防范组织有机结合的人防网络。至1996年底,全市共有治安联防
队员587人, 治保组织1145个。十一年来,治安联防队发挥了重要作用,协助查
破了上千起刑事案件,在查处治安案件,提供犯罪线索,调处民间纠纷等方面起
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内保组织和专门队伍建设。全市内部单位共成立保卫组织78个,保卫干
部1 90人;经济民警队9支225人。四年来,通过落实值班、巡逻等措施,预防了
一大批案件的发生,保证了国营大中型企业等内部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
序。
1993年,县公安局组建起巡警大队,在县公安局的指挥下,加强对城区公共
娱乐场所、交易市场、商业网点及主要街巷、繁华区段的巡逻控制。截至到1996
年底,共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1460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24万元,消除治安
隐患290起,为群众提供安全救助383人次,维护了城区治安秩序。
【公安队伍建设】1986年以来,市(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的方针,
全面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十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3期,受训干警8000
人次, 培训业务骨干425名,41名干警通过自学、函授考试获得了大专文凭。至
1996年底,全市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安干警已占74.3%。其中大专占25.9%,
中专占48.4%。进行了人民警察首次评授警衔工作。从1992年9月~1993年初,全
县共有262名干警被授予警衔。其中3人被授予一级警督警衔,15人被授予二级警
督警衔, 71人被授予三级警督警衔,148人被授予警司警衔,25人被授予警员警
衔。
推进了公安队伍管理工作改革。全市公安机关以“启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
效率,调动干警积极性”为目的,在用人、奖惩和监督制约三个方面的改革上下
功夫。市公安局机关于1996年进行了以聘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制定
了聘任、辞退、警诫、考核奖惩等五项配套制度,机关上下出现了勃勃生机和活
力。干警的组织纪律性、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空前提高,各方面的工作有了很
大改观。
开展了立功创模和争先创优活动。全市公安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英雄模范人
物和先进集体。共有24个集体和49名干警荣立二、三等功,110个集体和510名干
警受到嘉奖,有12名干警在省、潍坊市岗位练兵考核中受到表彰奖励。
【武警高密市(县)中队】1986年以来,武警高密中队不断加强新时期军队建设,
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部队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提倡刻苦学习的风气和连续作战的作风,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十一年来,中队
官兵齐心协力,共创佳绩,先后7次被上级评为执勤无事故单位,8次被评为先进
中队,9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6次被评为先进团支部,3次被评为先进后勤单位。
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组织建设,注重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同时加强正规化建设,
不断提高军政素质。真正叫响了“当兵不练武,不算尽义务,武艺练不精,不算
合格兵”的口号,部队的军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十一年来,全中队多次参加了
演习、安全警卫任务以及抢险救灾,执行看押人犯任务,做到了安全无事故。警
民共建方面,积极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建立了四个警民共建点。十一
年来,共为群众上法制课126场次,担任校外辅导员5人次,军训学生、经济民警
130余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出300人次到公共场所执勤巡逻,制止
流氓滋事6起, 抓获不法分子20人。执勤工作方面,中队的主要职责是看守、看
押等勤务。十一年来,根据市(县)公安局的指示精神,武警中队圆满完成了逮捕、
押解、堵截、追捕、公判和上级首长视察期间的临时警卫任务20余次,出勤60人
次,连续八年被评为执勤先进中队。后勤保障方面,强化后勤管理,严格经费开
支,被装管理达到“五无”要求,装备管理落实了“三铁二器”制度,武器完好
率达到99%以上,无任何损坏和丢失事故发生。
(史连华 姚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