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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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概况】1986年~1996年,全市(县)公安机关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维护全市(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在人口管理方面,狠抓了居民身份证管理,农村人口城市化管理,使人口管
理工作纳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同时针对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强化重点人口、
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做到了活而不乱,管理有序,堵塞了治安漏洞,减少
了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在治安管理方面,(1)本着“服务经济发展,严而不死,活而有序”的原则,
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消除
了治安隐患,促进了经济的繁荣。(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加
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减少了犯罪分子可资利用的空隙,并通过特种行业管理,
查获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刑事治安案件。(3) 加强了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
以及警服、警械、警用标志的管理。组织开展了二次集中查缴非法枪支、弹药、
管制刀具和爆炸危险物品的活动,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2559支,子弹587发,炸
药22公斤,导火索2300米,手榴弹13枚;严格了警服、警械和警用标志的管理,
查封了一批非法出售警服、警械和警用标志的公司、商店,遏制了警用物品在社
会上的非法流通。(4) 加强了民间纠纷调解和帮教违法青少年等基层基础工作,
减少了“民转刑”案件和重新违法犯罪。十一年来,全市(县)公安机关共查处治
安案件8744起,治安处罚10006人。
在交通管理方面,以“压事故,保畅通”为目的,大力整顿城乡道路交通秩
序,查禁“三无”车辆,防止病车上路,并举办驾驶员培训班,纠正交通违章,
清除非交通占道,宣传交通法规,维护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十一年来,全市(县)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706起,死350人,伤965人,直接经济损失116.44万元。
在消防管理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推进社会消防。对商场、加油站、仓库及
影剧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党政机关、大型企事业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加
强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城市新建
大型建筑物,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防火审核。同时加强消防队员训练,闻警而
动,抢险救灾,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十一年来,全市(县)共发生
火灾125起, 死6人,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24.1万元,四项指数均控制在规定的
指标之下。
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为出入境的华侨、港澳台同胞、旅游观光的国际友人、
投资建设的境外客商,以及本市(县)出国学习、考察、探亲人员提供了优质服务,
促进了经济建设。
公安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开展廉政建设、纪律作风整顿、教育、
学习、岗位练兵等活动,公安干警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公安队伍的
正规化、革命化、科学化建设走上正常轨道。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
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确保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
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86年~1996年,全市(县)公安机关强化侦查破
案措施,运用多种手段,破获了一批影响大、危害广的刑事案件,打击了严重刑
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十一年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79起,其中重大刑事
案件347起。摧毁犯罪团伙307个,抓获各类犯罪分子3391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
款1350万元。在严打斗争中,坚持“哪种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哪种犯罪”的原
则,抓住一个时期刑事犯罪的规律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了打拐禁娼、反盗
窃(反内盗、打击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自行车)、打流窜、追逃犯、打击抢劫
犯罪、打击车匪路霸、打击走私贩私等多次集中打击和专项治理。公安机关将侦
查破案作为严打斗争的首要环节,领导挂帅,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发生的重大现
行案件,快速反应,抓住有利线索和战机,快速侦破,消除社会影响;对未破的
积案,梳理排队,组织精兵强将打攻坚战,破获了一批隐案、积案,并坚持“一
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外地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获流窜犯。十一年来,共破现
行案件1837起,隐积案3411起,外地案件449起。如1993年1月27日,咸家乡陶家
屋子村陶管胜一家4人被杀案,1994年6月16日周阳乡律王公路西一大口井内的碎
尸案等等,公安机关都迅速投入精干的侦查力量,及时将案件侦破。
1993年下半年以来,市(县)公安局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刑侦工作状况,研
究制定了《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决定》,市(县)公安局在人力、物力、
财力上向刑侦部门倾斜, 使刑侦干警人数达到42人,占全部干警总数的14%,并
投资20万元,为刑侦部门增添了机动车、刑事技术设备、通讯工具,提高了刑侦
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攻坚破案能力。刑警大队各中队实行以分片包干、分组包
案为内容的破案责任制等一系列竞争激励机制,并设立了破案奖励基金。通过刑
侦改革, 调动了刑侦干警的破案积极性。1993年的全县破案数比1992年增加108
起,破案率提高11%。
同时,还对一些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开展了“以打开路,打建结合”的治
理整顿活动,扭转了这些地区治安状况不好的局面。

【治安防范机制不断完善】1986年~1996年,市(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方针,把以“三防”为主体的安全防范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来抓。工作中,以城区为重点,狠抓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
防、技防”措施,建起了以派出所为龙头,治安联防、治保会、保安服务公司、
内保组织等各种防范组织有机结合的人防网络。至1996年底,全市共有治安联防
队员587人, 治保组织1145个。十一年来,治安联防队发挥了重要作用,协助查
破了上千起刑事案件,在查处治安案件,提供犯罪线索,调处民间纠纷等方面起
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内保组织和专门队伍建设。全市内部单位共成立保卫组织78个,保卫干
部1 90人;经济民警队9支225人。四年来,通过落实值班、巡逻等措施,预防了
一大批案件的发生,保证了国营大中型企业等内部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
序。
1993年,县公安局组建起巡警大队,在县公安局的指挥下,加强对城区公共
娱乐场所、交易市场、商业网点及主要街巷、繁华区段的巡逻控制。截至到1996
年底,共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1460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24万元,消除治安
隐患290起,为群众提供安全救助383人次,维护了城区治安秩序。

【公安队伍建设】1986年以来,市(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警”的方针,
全面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工作。十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3期,受训干警8000
人次, 培训业务骨干425名,41名干警通过自学、函授考试获得了大专文凭。至
1996年底,全市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安干警已占74.3%。其中大专占25.9%,
中专占48.4%。进行了人民警察首次评授警衔工作。从1992年9月~1993年初,全
县共有262名干警被授予警衔。其中3人被授予一级警督警衔,15人被授予二级警
督警衔, 71人被授予三级警督警衔,148人被授予警司警衔,25人被授予警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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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了公安队伍管理工作改革。全市公安机关以“启动队伍活力,提高工作
效率,调动干警积极性”为目的,在用人、奖惩和监督制约三个方面的改革上下
功夫。市公安局机关于1996年进行了以聘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用人制度改革,制定
了聘任、辞退、警诫、考核奖惩等五项配套制度,机关上下出现了勃勃生机和活
力。干警的组织纪律性、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空前提高,各方面的工作有了很
大改观。
开展了立功创模和争先创优活动。全市公安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英雄模范人
物和先进集体。共有24个集体和49名干警荣立二、三等功,110个集体和510名干
警受到嘉奖,有12名干警在省、潍坊市岗位练兵考核中受到表彰奖励。

【武警高密市(县)中队】1986年以来,武警高密中队不断加强新时期军队建设,
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部队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提倡刻苦学习的风气和连续作战的作风,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十一年来,中队
官兵齐心协力,共创佳绩,先后7次被上级评为执勤无事故单位,8次被评为先进
中队,9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6次被评为先进团支部,3次被评为先进后勤单位。
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组织建设,注重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同时加强正规化建设,
不断提高军政素质。真正叫响了“当兵不练武,不算尽义务,武艺练不精,不算
合格兵”的口号,部队的军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十一年来,全中队多次参加了
演习、安全警卫任务以及抢险救灾,执行看押人犯任务,做到了安全无事故。警
民共建方面,积极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在全市建立了四个警民共建点。十一
年来,共为群众上法制课126场次,担任校外辅导员5人次,军训学生、经济民警
130余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派出300人次到公共场所执勤巡逻,制止
流氓滋事6起, 抓获不法分子20人。执勤工作方面,中队的主要职责是看守、看
押等勤务。十一年来,根据市(县)公安局的指示精神,武警中队圆满完成了逮捕、
押解、堵截、追捕、公判和上级首长视察期间的临时警卫任务20余次,出勤60人
次,连续八年被评为执勤先进中队。后勤保障方面,强化后勤管理,严格经费开
支,被装管理达到“五无”要求,装备管理落实了“三铁二器”制度,武器完好
率达到99%以上,无任何损坏和丢失事故发生。

(史连华 姚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