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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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县)社会政治稳定】1986年~1996年,全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
部门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了全市
(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十一年内,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非法政治
性事件,主要公共场所、交通沿线和重大节庆活动治安秩序良好。1995年底,市
委、市政府根据新形势下稳定工作面临的特殊情况,印发了《中共高密市委、高
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工作的通知》,抓住了保持稳定的重点环节,
取得了明显成效。1996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
议、乡镇及市直企业工作会议、信访工作会议等多次由乡镇、市直部门、单位主
要党政领导参加的全市性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切实把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全市维护社
会政治稳定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市成立
由市委书记挂帅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的维护稳
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公安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
和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分片包干,落实了包乡镇、包部门、单位责任制,各乡
镇和市直各部门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机构,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全市政法各部门
充分发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主力军作用,采取得力措施,保持了强大斗争声势,
严厉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大大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同时,大力加强
了隐蔽战线的斗争。对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有针对性地落实了侦控措施;对
非法邪教组织坚决予以取缔,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教育管理和控制措施;对政治
嫌疑人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一纳入了视线;高度重视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
盾的疏导调处, 先后组织基层干部、政法干警和群防群治人员在全市开展了3次
大规模的民间纠纷调处活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68件。同时不定期地多次进行
对重点区域的纠纷排查, 全年共调处民间纠纷4043件,成功率达96.9%,不仅预
防了群体性闹事,而且有效地遏制了“民转刑”案件特别是重大杀人案件上升的
势头。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需要,全市建立、充实和加强了
四支队伍:(1) 成立高密市巡警大队,定编40人,下设2个中队;(2)成立高密市
联防大队,人员总数542人。各乡镇、街办及城区各派出所设立联防中队;(3)企
业内部设立专职保卫队伍,一些大的企业如高密化纤集团、高密锻压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等建立了经济民警大队;(4) 在农村建立以民兵为主体的专职与义务相结
合的治安巡逻队伍。这四支队伍,提高了全市的整体防范功能,加大了维护社会
政治稳定工作的力度。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市各类不安
定因素分析排队,着力抓住主要矛盾,集中解决了影响全市稳定的重点问题:在
城区,对困难企业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企业,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
时,通过落实帮扶措施、理顺生产经营和管理关系,较好地帮助解决了企业职工
的实际困难;在农村,加强了村级规范化管理,通过推广柴沟镇依法减负的经验
和制定实行《村级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村庄农民负担过重
和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及经济管理混乱等问题,逐步把农村政
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纳入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社会上,重点抓了退
伍军人的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城区部分小区居民搬迁户的居住等“热点”、
“难点”问题,从而把一些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政法基层组织建设】十一年来,全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在狠抓综合治理各项
措施落实的同时,突出抓了基层组织建设,使全市(县)的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健
全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1) 充实加强了综合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通过推广河崖等乡镇在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经济法制委员会、帮教委员会、民间
纠纷协调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也称“三马一车”工程)的做法,全市(县)初步建
立起运转有序、职责分明、规范完善的综合治理工作新体系,各项综合治理工作
由虚变实。乡镇普遍成立了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并设立
了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市(县)直各工
委设立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2) 乡镇政法组织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全市(县)普
遍对乡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站的负责人进了调整,一批年富力强、
政治业务素质较强、勇于开拓的政法干警走上了领导岗位,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政
法组织的活力。同时各乡镇和市(县)政法各部门加大了资金投入,使基层政法组
织的交通通讯等硬件建设明显改观。(3) 村级综治办建设迈出新的步伐。各村普
遍建立起集巡逻、 帮教、 普法、治保、调解“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并达到了
“有牌子、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的要求。注重了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在对
基本不发挥作用的治保调解组织进行重建,对不适合做治保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
调整的同时,加强了业务培训,参训3500人次,从面上看,全市治保调解组织基
本达到了“人员、责任、报酬、奖惩”四落实,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
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986年以来,全市(县)政法机关不断强化严厉打
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1) 全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坚持依法
“从重从快”的方针,不断壮大“严打”声势。十一年来,共破获刑事案件8000
余件, 逮捕2 873人,对3809人判处刑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
治安秩序的稳定。十一年来,全市(县)公安机关不断增强打击现行犯罪的力度,
调整充实办案力量,加大投入,改善物质装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侦查破案水
平有了较大提高。至1996年底,全部刑事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分别比上
年提高了9.3%和20%。 检察、审判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坚持“基本事实
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的原则基础上,采取“倒
计时”方法加快办案进度,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坚持
经常性打击的同时,全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根据刑事犯罪活动的
规律特点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年都组织开展4次~6次专项斗争和集中打击行动,
都取得了明显效果。特别是1996年5月~7月份开展的“严打”斗争,以“破大案、
追逃犯、打团伙”为重点,声势大、行动快、打得狠、效果好,是继1983年“严
打战役”以来打击最有力、效果最显著的一次。3个月内共破获刑事案件609件,
其中重大案件138件;抓获犯罪分子297人,其中在逃犯45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
抓获团伙犯罪成员82人。为巩固“严打”成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
普遍重视和加强了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并于1996年11月在柏城镇召开全市综合治理规
范化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柏城镇教育、治安、疏导调解三个“防范”进村入户的
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城乡基层的落实。为保护和调
动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 1994年3月,县委、县政府决
定成立高密县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 筹集基金95万余元。1996年5月17
日,为保护国家财产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井沟镇农行小康庄村储蓄代办员杜
常礼受到高密市和中华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的奖励。同时,杜常礼一家被山东省
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模范家庭”称号。(2) 深入开展打击经济犯
罪活动。全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把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作为推动廉政建设的重要
措施,每年都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市(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一要坚决、
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以反贪污贿赂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主攻方向,
冲破层层阻力, 排除各种干扰,狠抓办案。十一年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19
件, 其中大要案192件。1996年,全市共立查经济犯罪案件50件,其中大要案40
件,比上年增加11.2%,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3)坚决扫除“黄赌
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全市(县)政法部门与宣传、工商、文化、群团等部门密切
配合及时开展“扫黄打非”、“禁娼禁赌”集中行动,不间断地查禁和取缔社会
丑恶现象,有效地净化了社会环境。(4) 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研究协调
重大疑难案件的规定》,加大了对政法各部门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和执法情况的
监督。十一年来,市(县)政法部门对在押人犯未出现超期羁押现象。通过加强对
全市(县)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进一步促进了政法各部门严格执法,秉公办案。

【法律服务工作】1986年以来,全市(县)政法各部门努力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
务领域, 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法律服务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十一年来,市
(县)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1693起,结案标的额达8亿余元;市(县)公安机关按
照严格、科学、文明、依法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治安管理方面的服务工作,
制定和完善了对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特种行业、外事管理、交通管理和公共场
所的管理等十几项管理办法和制度,预防和减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重大治安
灾害事故,保障了改革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
求,进一步加快了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律师事务所由原来单一的国办律师事务
所转变为国办、合伙制及乡镇律师事务所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同时,公证工
作改革不断深化, 证源不断拓宽。1996年,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70家,代理
诉讼、非诉讼案件523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 008件,保证了公证的质量。1996
年12月上旬,市司法局公证处在全省第五次公证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改革公证工作
的经验,并被评为“全省公证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治理工作】1986年以来,全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坚持以
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主要内容,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大力开展了全
民普法教育。在此基础上,狠抓了依法治村、治厂(店) 、治校和依法行政等7个
方面的依法治理活动,为全市(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高戈
庄乡逐村开展依法治理、柴沟镇依法减轻农民负担的做法,有效地解决了农村一
些多年形成的“老大难”问题,得到高密市和潍坊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并先后在
《潍坊日报》、《大众日报》等报刊上作了介绍。至1996年底,全市所有村庄的
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都逐步纳入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为帮助
企业建章立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全市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与63个市直企
业“结对子”,帮助企业查内盗、清理财务、追缴欠款、整治内外治安秩序,促
进了企业经济的发展。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市场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
的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了67次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斗争,依法
治理市场59处, 打击处理欺行霸市的不法分子326名,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全市有1处市场被评为国家级的 “文明集市” , 有18处市场被省和潍坊市评为
“文明集市”。在全面开展依法治理的过程中,全市(县)每年还对40余个治安后
进村庄和单位进行重点治理, 已有96%以上的村庄和单位的面貌明显改观。其中
近80%的发生了由乱到治的转变。

【政法队伍建设】1986年以来,全市(县)政法各部门通过加强教育整顿、业务培
训、深化改革、健全工作机制等措施,狠抓了政法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
设和业务建设,使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十一年来,全市(县)政法系
统受到市(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213个单位、1060人次,将9名不适合做政法
工作的人员调离了政法机关。全市政法部门都推行了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优化
内部结构等改革,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实行聘任
制等措施, 有69名一般干部被聘为中层干部, 34名中层干部被降为一般干部,
150名干警被充实到办案第一线。 为保证严格执法、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现
象,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健全完善了错案追究、警诫、干警违
法违纪查究通报、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等制度和措施,形
成了较为严密的监督制约格局。 全市政法系统共聘请义务监督员262名,收到有
价值的意见和建议454条,对政法队伍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盛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