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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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把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中心环节,
进一步突出重点,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使办案工作有了较大突破,1996年,全市
共受理信访举报7162件, 初核案件1469起,立查案件759起,共处分违纪党员干
部468人, 其中开除党籍的207人,留党察看的108人,撤销党内职务的18人,严
重警告和警告的135人,行政处分的61人。在受处分人员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
科级干部47人。(1) 加强领导,落实领导包案制。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并支持纪
检监察机关做好案件检查工作, 对235起重要案件,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
的主要领导都亲自包案,及时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突出重点,
狠抓自办案件和大案要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处理自办案件与协调办案、指
导办案的关系,切实把自办案件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自
办案件316起, 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初核案件35起,立案25起,是近几年来办案
较多的一年。同时,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市纪委、监察局全年立查县处级干部
案件13起,安丘、寿光、诸城、昌邑、寒亭、高密、临朐等县市区查办万元以上
大案都在10起以上。(3)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源。除主要通过人民来信来
访发现和掌握案件线索外,各级还注意通过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剖析亏损
企业、搞好与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等渠道,掌握案件线索,为案件查办工
作奠定了基础。